卷一 子弟居室
类别:子部 作者:元·孔齐 书名:
至正直记
人家子弟,未有居室,父母姑息之,尝遗之以钱,此最不可。非惟启博戏之习,且致游荡之资,不率教训,皆由是也。或生朝岁时,则以果核遗之,入学之后,则以纸笔遗之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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