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买妾可谨

类别:子部 作者:元·孔齐 书名:至正直记

    买妾亦不可不谨,苟不察其性行及母之所为,必有淫污之患,以贻后悔,或致妄乱嗣续,此人之大不幸。尝见奉安汤氏幸婢,私通于仆王关者而有妊,妄称主翁之子,主则不能察也。既长,资性愚贱,习下流,每为宗族乡党所诮。近土有如此者亦多矣。且以吾家言之,先祖晚年托外孙黄澣纳妾,有姿色,先与之通,有娠已三月。既入门,虽察知其情状,为其色所眩惑,一时置之不问。后七月生子,复归之黄,命名遂初。自是复与黄通,或私仆隶,生子不肖,为吾家之患五十余年,其耻辱之事不一,可谓至恨。先人晚年尝置半细婢三四人,虽以家法素守之严,且先妣制御之谨,犹为欺蔽;或为中外子弟私通,亦不能觉察,甚为清明之累。《袁氏世范》言甚详,不可不深思远虑。覆辙之祸,后当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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