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壮年置妾
类别:子部 作者:元·孔齐 书名:
至正直记
壮年无子,但当置妾,未可便立嗣。或过四旬之后,自觉精力稍衰,则选兄弟之子。无则从兄弟之子,以至近族或远族,必欲取同宗之源,又当择其贤谨者可也。不然,当视吾家之患。或有不肖,亦当别议。凡异姓之子,皆不得为后。北溪陈先生云:「阳若有继,阴已绝矣。」近世士族,或以庶生之弟为嗣,此大乱伦序,知礼者当谨为戒。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至正直记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至正直记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