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宋末豪民
类别:子部 作者:元·孔齐 书名:
至正直记
溧阳宋末豪民潘贤二者,害众成家,造楼于东桥东侧,于庚申年某月某日卯时立柱,未几而败,凡田产房舍,皆籍入官。北兵至,有襄阳王经历者,为本州岛幕官,国初此地为府也,见此楼伟然,又出于市桥之间,官价所得,为主三十有余年,转货于市民周信臣。至正壬辰,寇火毁之。王经历正是年造楼之日卯时始生,造物之有数也,岂偶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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