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公卷第五(起元年尽十八年) 庄公四年(公元前六百九十年)

类别:经部 作者:(战国)谷梁赤 书名:春秋谷梁传

    经  四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飨齐侯于祝丘。

    【 译文】

    四年,春季,周历二月,夫人姜氏在祝丘宴请齐襄公。

    传  飨,甚矣。飨齐侯,所以病齐侯也。

    【 译文】

    宴请,太过分了。经文记“飨齐侯”,是用以责备齐侯。

    经  三月,纪伯姬卒

    【 译文】

    三月纪伯姬去世。

    传  外夫人不卒,此其言卒何也?吾女也。适诸侯则尊同,以吾为之变,卒之也。

    【 译文】

    外国的君夫人死不予记载,这次为什么记呢?因为是我们鲁公女儿。她嫁给诸侯,地位就跟鲁君夫人相等了。因此我们为她改变记事的凡例,记载她的死。

    经  夏,齐侯、陈侯、郑伯遇于垂。

    【 译文】

    夏天,齐侯,陈侯和郑伯在垂地临时会见。

    经  纪侯大去其国。

    【 译文】

    纪侯永远失去了国家。

    传  大去者,不遗一人之辞也,言民之从者四年而后毕也。纪侯贤而齐灭之,不言灭而曰大去其国者,不使小人加乎君子。

    【 译文】

    大去,是不留下一人的意思(指一个百姓也没有了),是说百姓迁走四年而后就灭了国。纪侯贤德,齐国却灭了纪国,不说被灭而说永远离开国家,是不让小人陵驾于君子之上。

    经  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

    【 译文】

    六月乙丑日,齐侯安葬纪伯姬。

    传  外夫人不书葬,此其书葬何也?吾女也。失国,故隐而葬之。

    【 译文】

    鲁以外的君夫人死不记载安葬,这次为什么记呢?因为伯姬是我们鲁公的女儿。失去国家,所以痛惜她,记下安葬日期。

    经  秋,七月。

    【 译文】

    秋季,七月。

    经  冬,公及齐人狩于郜。

    【 译文】

    冬季,庄公和齐侯在部地打猎。

    传  齐人者,齐侯也。其曰人何也?卑公之敌,所以卑公也。何为卑公也?不复仇而怨不释,刺释怨也。

    【 译文】

    齐人是指齐侯。为什么称他齐人?是为鄙视庄公的对手,用以鄙视庄公。为什么鄙视庄公?不报完仇就不能解除仇恨,讥刺庄公还没报父仇,就解除了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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