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外篇二 永清县志前志列传序例

类别:史部 作者:章学诚(清) 书名:文史通义

    史家著作成书,必取前人撰述,汇而列之,所以辨家学之渊源,明折衷之有自也。司马谈推论六家学术,犹是庄生之叙禽、墨,荀子之非十二家言而已。至司马迁《十二诸侯表叙》,则于吕览、虞卿、铎椒、左丘明诸家所为《春秋》家言,反覆推明著书之旨,此即百三十篇所由祖述者也。史迁绍述《春秋》,即虞、吕、铎、左之意,人讥其僭妄,非也。班固作迁列传,范氏作固列传,家学具存。至沈约之传范氏,姚氏之传沈约,不以史事专篇为重,于是史家不复有祖述渊源之法矣。今兹修志,而不为前志作传,是直攘人所有而没其姓名,又甚于沈、姚之不存家学也。盖州县旧志之易亡,又不着范史、沈书之力能自寿也。

    纪述之重史官,犹《儒林》之重经师,《文苑》之重作者也。《儒林列传》当明大道散著,师授渊源;《文苑列传》当明风会变迁,文人流别。此则所谓史家之书,非徒纪事,亦以明道也。如使儒林文苑不能发明道要,但叙学人才土一二行事,已失古人命篇之义矣。况史学之重,远绍《春秋》、而后史不立专篇,乃令专门著述之业,湮而莫考,岂非史家弗恩之甚耶?夫列史具存,而不立专传,弊已如是;况州县之书,迹微易隐,而可无专录乎?

    书之未成,必有所取裁,如迁史之资于《世本》、《国策》,固书之资于冯商、刘歆是也;书之既成,必有其传述,如杨恽之布迁书,马融之受汉史是也;书既成家,必有其攻习,如徐厂、裴骃之注马,服虔、应劭之释班是也。此家学渊源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

    马、班而后,家学渐衰,世传之家学也。而豪杰之士,特立名家之学起,如《后汉书》之有司马彪、华峤、谢承、范蔚宗诸家,而《晋书》之有何法盛等一十八家是也。同纪一朝之迹,而史臣不领专官,则人自为编,家各为说。不为叙述讨论,萃合一篇之内,何以得其折衷?此诸家流别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

    六代以还,名家复歇,父子世传为家学,一人特撰为名家。而集众修书之法行,如唐人之修《晋书》,元人之修《宋》、《辽》、《金》三史是也。

    监修大臣,著名简端,而编纂校勘之官,则隐显不一。即或偶著其人与修史事,而某纪某表编之谁氏,某志某传辑自何人,孰为草创规条,孰为润色文采,不为整齐缀合,各溯所由,未免一书之中,优劣互见,而功过难知。此一书功力之必待专篇列传而明者也。

    若夫日历起居之法,延阁广内之藏,投牒议谥之制,稗官野史之征,或于传首叙例,详明其制;或于传终论述,推说其由,无施不可。亦犹儒林传叙,申明学制,表立学官之遗意也。诚得此意而通于著作,犹患史学不举,史道不明,未之闻也。

    志乘为一县之书,即古者一国之史也,而世人忽之。则以家学不立,师法失传,文不雅驯,难垂典则故也。新编告成,而旧书覆瓮,未必新书皆优,而旧志尽劣也。旧志所有,新志重复载之,其笔削之善否,初未暇辨;而旧志所未及载,新志必有增益,则旧志之易为厌弃者一矣。纂述之家,喜炫己长,后起之书,易于攻摘。每见修志诸家,创定凡例,不曰旧书荒陋,则云前人无稽,后复攻前,效尤无已。其实狙公颠倒三四,本无大相径庭。但前人已往,质证无由,则旧志之易为厌弃者二矣。州县之书,率多荒陋,文人学士,束而不观。其有特事搜罗,旁资稽索,不过因此证彼,初非耽悦本书。

    新、旧二本,杂陈于前,其翻阅者,犹如科举之士,购求程墨,阴阳之家,检视宪书,取新弃旧,理势固然,本非有所特择,则旧志之易为厌弃者三矣,夫索绥《春秋》,夫索绥《前凉春秋》。端资边浏。浏承张骏之命,集凉内外事。常璩《国志》,《华阳国志》也。半袭谯周。《华阳国志》载李氏始末。其刘氏二志,大率取裁谯周《蜀本纪》。是则一方之书,不能无藉于一方之纪载。而志家不列前人之传,岂非得鱼忘筌,习而不察?又何怪于方志之书,放失难考耶?

    主修之官,与载笔之士,撰著文辞,不分名实,前志之难传一也。序跋虚设,于书无所发明,前志之难传二也。如有发明,则如马、班之录《自序》。

    可以作传矣。作志之人,行业不详,前志之难传三也。书之取裁,不标所目,前志之难传四也。志当递续,非万不得已,不当迭改,迭改之书,而欲并存,繁重难胜,前志之难传五也。于难传之中,而为之作传,盖不得已而存之,推明其故,以为后人例也。

    【 译文】

    史学家著作成书,必定采取前人撰述,聚合起来排列,用来辨别一家学术的渊源,表明评断有来由。司马谈推究论述六家学术,还是庄子的叙述禽滑厘、墨翟,荀子的非议十二家学说而已。到司马迁《 十二诸侯年表序》 ,就对吕不韦、虞卿、铎椒、左丘明诸家所作的《 春秋》 家著作,反复阐明他们著书的意旨,这就是‘一百三十篇的《 史记》 所遵循的途径。司马迁继承《 春秋》 ,就是虞、吕、释、左的意旨,有人指责他超越本分而狂妄,是不对的。斑固作司马迁的传,范晔作班固的传,把一家的学术完备保存。到沈约为范哗作传,姚思廉为沈约作传,不把作史的专篇看重,于是史学家不再有遵循渊源的方法了。现在修志,而不为先前的志作传,这不过是窃取别人的东西而埋没他们的姓名,又超过沈氏、姚氏的不保存一家学术。大概州、县旧志的容易散失,又不如范氏窟后汉书》 、沈氏《 宋书》 的可以凭自身能力长久流传。

    史事记述的重视史官,如同《 儒林传》 的重视经师,《 文苑传》 的重视作者。《 儒林列传》 应当说明大道的亡失和显明,师授渊源;《 文苑列传》 应当说明风气变迁,文人流派。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史家的书不仅仅记事,也用来阐明道。假使《 儒林传》 、《文苑传》 不能阐明道的大要,只是叙述学人才士的少量事迹,已经丧失古人写成专篇的意思了。何况史学的重要,远远地继承《 春秋》 ,而后世的史书不设立专篇,于是使专门著述的事业埋没而考察不出,难道不是史学家很不加思考吗?众史书都存在,而不设立专传,弊病已经像这样,何况州、县的志书,事业微小容易埋没,而可似没有专门的记录吗?

    书没有写成的时候,必定有所采取,例如司马迁《 史记》 的凭借《世本》 、《 战国策》,班固《 汉书》 的凭借冯商、刘歆的书就是。书已经写成后,必定有那传述的,例如杨恽的传布《 史记》 ,马融的领受《 汉书》 就是。书既然成一家,必定有那努力学习的,例如徐广、裴骃的注释《 史记》 ,服虔、应邵的注释《 汉书》 就是。这是家族学术的渊源必须依靠专篇列传而明显。

    司马氏、班氏以后,家族学术渐渐衰落,世传的家族学术。而才能出众之士独立成为一家的学术兴起,例如《 后汉书》 的有司马彪、华峤、谢承、范蔚宗诸家,《 晋书》 的有何法盛等十八家就是。同是记述一朝的事迹,而史臣不担任专门官职,就每人各自著书,每家各为一说,不对这些叙述讨论,汇合在一篇里面,凭什么得到那评判的准则呢?这是各家流派必须依靠专篇列传而明显

    六朝以来,独成一家的学术又消失,父子世代相传是家学,一人独自著作是名家。而聚集众人编撰史书的方法实行,例如唐人的编撰《 晋书》 ,元人的编撰《 宋》 、《 辽》 、《 金》 三史就是。监修大臣,姓名写在书前,而编纂校勘的官员,就隐没和显著各不相同。即使有的偶尔写明那些人参加编撰史书,而某纪某表由谁编写,某志某传由什么人辑录,谁起草规章条文,谁润色文采,不对这些整理组合,各追溯来源,不免一部书当中,优劣交替出现,而各人的功绩和过错难知道。这是一部书的功力必须依靠专篇列传而明显。

    至于日历、起居注的方法,宫廷藏书处的收藏,呈上文辞议论溢号的制度,小说、野史的征集,有的在传开头的叙例,详细说明那制度,有的在传末的论述,推究述说那缘由,无论怎样实行都是适当的,这也如同《 儒林传叙》 说明学习制度、申明学官设立的遗意。果真得到这意旨而贯通到著作,还担心史学不兴起,史道不显著,没听过这样的事。

    志书是一县的书,就是古时候一国的史书,而世人轻视它,就因为家族学术不能树立,师法失传,文辞不典雅纯正,难传为法则。新编宣告完成,而旧志盖了酱瓮,未必新志都好,而旧志都差。旧志有的,新志重复记载,那修改的好坏,本来没有时间辨别;而旧志所不及记载的,新志必然有增添,这就是旧志容易被厌弃的第一点原因了。编纂书的人,喜欢炫耀自己的长处,后来产生的书,容易作批驳指责。常常见到编修志的各家,制定凡例,不是说旧志浅陋,就是说前人没有根据;后面的人又指责前面的人,照着错样做而没有停止的时候口实际上是养称猴的老翁颠倒三个和四个的数目,本来不像门外路和堂前地那样相隔很远;只是前人已经去世,没有办法核实验证,这就是旧志容易被厌弃的第二点原因了。州、县的志书,大多浅陋,文人学士,捆上书不看。假使有特地进行搜罗,广泛征询考索的,不过是依据这证实别的,本来不是喜爱本书。新旧两种书,错杂陈列在前面,那翻阅的人,如同参加科举考试的士人购求范文,阴阳家查看历书,采用新的舍弃旧的,事理的趋势本是这样,本来不是有什么特意选择,这就是旧志容易被厌弃的第三点原因了。索绥《 春秋》 ,索绥撰《 前凉春秋》 。实际上是依据边浏的书;边浏接受张骏的命令,集录凉国内外的事。常豫《 国志》 ,是《 华阳国志》 。一半沿袭谁周的书。《 华阳国志》 记载李氏始末。记刘氏的二志,大抵采用谁周《 蜀本纪》 。那么一个地方的书,不能不凭借一个地方的记载,而编修方志的人不排列前人的传,难道不是捉到鱼就忘记了渔具,对事物习惯了而觉察不到问题?又凭什么诧异方志散失难考察呢?

    主持编修的官,和握笔的士,撰写文辞,不分清虚名和实际执笔,对前志难作传,这是第一点,序、跋白白设置,对书本身没有什么阐明,对前志难作传,这是第二点。如果有所阐明,就像司马迁、班固的在书中收录自序,可以作传了。作志的人,操行学业不清楚,对前志难作传,这是第三点。书的选取材料,不标明来源,对前志难作传,这是第四点。志应当交替续编,不是万不得已,不应当交替改写,交替改写的书,想要一同保存,繁重难承受,对前志难作传,这是第五点。在难作传的处境中,而为前志作传,大概是不得己而保存这些材料,阐明原因,用来作后人的先例。


如果你对文史通义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文史通义》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