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宋真宗朝,尝有兵士作过,于法合死,持贷命决脊杖二十改配。其兵士高声叫唤乞剑,不服决杖,从人把捉不得,遂奏取进止。传宣云:“须决杖后别取进止处斩。”寻决讫取旨,真宗云:“此只是怕吃杖。既决了,便送配所,莫问。”
【译文】
宋真宗在位时,曾经有名士兵犯了过失,依法要处死,真宗特别予以宽谅,改判打背脊二十杖,并流放边远地区。士兵却高声呼叫请求处死,对于改判不服。
侍从拿他没法,就上奏请示将士兵送往何处。
传达诏令的人说:“须等打完背杖后,再听取配送的处所。”不久就决议完毕,领走旨意。
真宗说:“这个人只是怕挨打罢了,既然判决完了,便该送到流放的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