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孔守正拜殿前都虞侯。一日侍宴北园,守正大醉,与王荣论边功于驾前,忿争失仪。侍臣请以属吏,上弗许。明日俱诣殿廷请罪,上曰:“朕亦大醉,漫不复省。”
[冯述评]
以狂药饮人,而责其勿乱,难矣!托之同醉,而朝廷之体不失,且彼亦未尝不知警也。
【译文】
孔守正(浚义人)任殿前都虞侯(武官名,掌管殿前侍卫及步骑指挥的名籍及训练政务)。有一天,在北园侍候宋太宗宴饮。孔守正大醉,与王荣(定州人)在太宗面前议论边塞战功的事,一时忿怒争吵而失态。左右侍臣请求把他们交付官吏处置,太宗不许。
第二天,两人一起到殿廷请罪。太宗说:“朕也喝得大醉,不记得发生过什么事了。”
[冯评译文]
给人喝酒而规定他不能乱性是很难的。假称一起喝醉,就可以不失朝廷的体统,而且他们也未尝不知道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