栢齋集巻八 漢孝子郭丁二公之碑記

类别:集部 作者:(明)何瑭 书名:柏斋集

    行有過而不害於敎衆人之所驚而君子之所取也夫道貴乎中愚不肖者既不能及而賢智者又或失之太過是以得乎中者為難然君子則曰與其不及也寜過葢損過就中易强不及以至乎中難故云然也漢孝子郭巨丁蘭之行其所謂賢而太過者歟孝子之行載在紀傳天下後世之論者或以為恐幼子分其母之甘旨固孝矣然豈無他處置之法何至埋之刻木為母像而事之盡禮固孝矣然鄰人侮其母像雖為可怒然豈遽以殺之使黄金不獲則將遂埋其子矣母慈其孫必將啼泣悲傷雖甘旨滿前固不能下咽也養親之口體而不能順其志孝子之道固如是乎使木像無垂泣之異有司不原情貸死則遂與鄰人抵命矣縱母尚生存為人所侮茍不至以死復讐然猶當權輕重而處之奈何以一朝之忿而置親之無後乎且後世之事親者必殺其子與身然後為孝是可以為常法乎不可以為常法豈可以為敎乎二子之行誠過矣君子則曰論人者當先觀其心茍可取行之過雖不合道無大害也何則盖舉百鈞者不難於舉一羽明能察秋毫之末則輿薪之見固有餘矣在禮人子之事親也衣服飲食之屬凡所以養其口體樂其心志者無所不至初不以妻子之故而怠故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者世所謂之不孝大孝顯親其次不辱故縱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世亦謂之不孝二子所行雖未合乎道之中然由其心推之則禮之所謂孝皆所優為而世之所謂不孝葢斷乎其無有矣論道者貴乎中不貴乎過取人者則當先於心而後乎其迹二子之心豈庸衆人所可及哉殺其子與身且不恤則凡可致愛敬於親者故無所不用其情矣世之事親者使能體二子之心而行之以禮則孝之道在是矣夫何害於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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