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生,阳谷人。少年佻达,喜诙谑。因丧偶,往求媒媪。遇其邻人之妻,睨之美。戏谓媪曰:“适睹尊邻,雅少丽,若为我求凰,渠可也。”媪亦戏曰:“请杀其男子,我为若图之。”朱笑曰:“诺。”更月余,邻人出讨负,被杀于野。邑令拘邻保,血肤取实,究无端绪。惟媒媪述相谑之词,以此疑朱。捕至,百口不承。令又疑邻妇与私,榜掠之,五毒参至。妇不能堪,诬伏。又讯朱,朱曰:“细嫩不任苦刑,所言皆妄。既是冤死,而又加以不节之名,纵鬼神无知,予心何忍乎?我实供之可矣:欲杀夫而娶其妇,皆我之为,妇不知之也。”问:“何凭?”答言:“血衣可证。”及使人搜诸其家,竟不可得。又掠之,死而复苏者再。朱乃云:“此母不忍出证据死我耳,待自取之。”因押归告母曰:“予我衣,死也;即不予,亦死也:均之死,故迟也不如其速也。”母泣,入室移时,取衣出付之。令审其迹确,拟斩。再驳再审,无异词。
经年余,决有日矣。令方虑囚,忽一人直上公堂,努目视令而大骂曰:“如此愤愤,何足临民!”隶役数十辈,将共执之。其人振臂一挥,颓然并仆。令惧,欲逃。其人大言曰:“我关帝前周将军也!昏官若动,即便诛却!”令战惧悚听。其人曰:“杀人者乃宫标也,于朱某何与?”言已,倒地,气若绝。少顷而醒,面无人色。及问其人,则宫标也。榜之,尽服其罪。盖宫素不逞,知某讨负而归,意腰橐必富,及杀之,竟无所得。闻朱诬服,窃自幸。是日身入公门,殊不自知。令问朱血衣所自来,朱亦不知之。唤其母鞠之,则割臂所染,验其左臂刀痕,犹未平也。令亦愕然。后以此被参揭免官,罚赎羁留而死。年余,邻母欲嫁其妇,妇感朱义,遂嫁之。
异史氏曰:“讼狱乃居官之首务,培阴骘,灭天理,皆在于此,不可不慎也。躁急污暴,固乖天和;淹滞因循,亦伤民命。一人兴讼,则数农违时;一案既成,则十家荡产,岂故之细哉!余尝谓为官者,不滥受词讼,即是盛德。且非重大之情,不必羁候。若无疑难之事,何用徘徊?即或乡里愚民,山村豪气,偶因鹅鸭之争,致起雀角之忿,此不过借官宰之一言,以为平定而已,无用全人,只须两造,笞杖立加,葛藤悉断。所谓神明之宰非耶?每见今之听讼者矣:一票既出,若故忘之。摄牒者入手未盈,不令消见官之票;承刑者润笔不饱,不肯悬听审之牌。蒙蔽因循,动经岁月,不及登长吏之庭,而皮骨已将尽矣!而俨然而民上也者,偃息在床,漠若无事。宁知水火狱中,有无数冤魂,伸颈延息,以望拔救耶!然在奸民之凶顽,固无足惜;而在良民株累,亦复何堪?况且无辜之干连,往往奸民少而艮民多,而良民之受害,且更倍于奸民。何以故?奸民难虐,而良民易欺也。皂隶之所殴骂,胥徒之所需索,皆相良者而施之暴。自入公门,如蹈汤火。早结一日之案,则早安一日之生。有何大事,而顾奄奄堂上若死人!似恐溪壑之不遽饱,而故假之以岁时也者!虽非酷暴,而其实厥罪维均矣。尝见一词之中,其急要不可少者,不过三数人,其余皆无辜之赤子,妄被罗织者也。或平昔以睚眦开嫌,或当前以怀璧致罪,故兴讼者以其全力谋正案,而以其余毒复小仇。带一名于纸尾,遂成附骨之疽;受万罪于公门,竟属切肤之痛。人跪亦跪,状若乌集;人出亦出,还同猱系。而究之官问不及,吏诘不至,其实一无所用,只足以破产倾家,饱蠹役之贪囊。鬻子典妻,泄小人之,私愤而已。深愿为官者,每投到时,略一审诘:当逐,逐之;不当逐,芟之。不过一濡毫、一动腕之间耳,便保全多少身家,培养多少元气。从政者曾不一念及于此,又何必桁杨刀锯能杀人哉!”
【译文】
有个姓朱的读书人,家在山东的阳谷县。年纪轻轻而性情浮荡,喜欢开玩笑取乐。因为老婆死了,就去找媒婆帮他找个老婆。他遇到媒婆邻居的妻子,看到之后感到很出色。就开玩笑地对那个媒婆说道:“刚才正巧看到您的邻居,真可说是既年轻又漂亮,您要是为我找个好媳妇,她就可以呀!”媒婆也跟着开玩笑说道:“请你把她丈夫杀死了,我就为你想办法娶她。”朱生笑着说:“好了。”过了一个多月,那个邻居出去讨债,在荒郊野地被杀死了。本县县令把街坊四邻都抓了来,想用严刑拷打的办法把实际情况摸清楚,但一点线索也没有找到。只有媒婆把朱生开玩笑的话说出来,才开始怀疑到朱生。立刻把朱生抓来,审问多少次,也不承认。县令又怀疑领居的妻子和朱生有奸情,又把那个女子抓来拷打她,各种刑罚都用遍了。这个女子实在受不了啦,便对所诬默认了。再一次审讯朱生,朱生说:“这个女子细皮嫩肉的,承受不了那么残酷的刑罚,她所说的都不是事实。既然她已冤枉死了,而又强加给她一个不贞节的罪名,即便鬼怪神灵都不能知道,我居心又怎么能这么残忍呢?我现在老实招供就行了吧:我杀了她的丈夫,是为了娶她为妻,这些事都是我一个人干的,这个女子什么都不知道啊。”县令问他:“有什么凭证?”朱生回答说:“有一件沾血的衣服可做为证据。”等到派人到他家去搜查的时候,却没有找到这件衣服。再次拷打他,两次把他打得死去活来。朱生这时就说:“这是我母亲不忍心拿出证据让我死啊,请您让我自己去取吧!”于是押着朱生去到他家里,朱生告诉母亲说:“您把那件衣服给我,我得死掉;您不把那件衣服给我,也同样得死掉,同样要死掉,因此拖得越久,倒不如快点死了,还少受点罪呢!”母亲听了这些话就大哭起来,进到内室不大一会儿工夫,就取出那件衣服给了他。县令一看衣服上的血迹确凿无疑,就准备判他死刑,上司驳回后,再一次审讯,都没有不同的说法。
经过一年多了,该对朱生执行死刑也没有几天了。县令正复审这个案子,忽然有一个人直接跑到公堂上来,瞪着眼睛看着县令而大骂着说:“像你这样的糊涂官,有什么资格面对广大老百姓呢!”堂上的仆隶差役好几十人,一齐动手把他绑了起来。这个人举起胳膊挥动一下,就一下子把仆隶差役们推倒在地上。县令怕得不得了,正想要逃跑。那个人大声说道:“我是关公大帝身前的周仓将军!你这昏官如果再动一下,我立即就杀了你!”县令战战兢兢地躲在一边听着。那个人又说:“杀人的本是那个叫宫标的人,和这个姓朱的有什么关系?”说完这些话,这个就倒在地下,气都像要断了似的。过了一会儿醒过来,脸上已没有人的血色。等到问他是谁,原来他就是宫标啊。一拷问他,他把全部罪行都承认下来。这个宫标平常就为非作歹,当他知道媒婆的邻居是讨债回来的,估计腰包里的钱一定很多,等到把人杀之后,竟然一无所获。后来又听到朱生被诬服罪,他自己倒偷偷地高兴呢!这一天他自己走进公府之门,就什么都不知道了。县令又追问朱生,那件血衣是从哪里来的,朱生也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把他母亲传来一审问,原来是她是用割破胳膊的血染上去的,再检验一下她左胳膊上的刀割的痕迹,还没有平复呢。县令对此感到十分吃惊。后来也就因为这件事情,被人揭发而丢了官职,罚他用钱赎罪,后来死在被羁押期间。耳过了一年多,媒婆邻居的婆婆要把儿媳妇嫁出去,那个媳妇感戴朱生的义气,就嫁给了他。
异吏氏说:“审理案子是做官的首要职务,是在积养阴德,还是在灭绝天理良心,都在这件公务之上了,是不能够不慎重从事的呀。为了急于结案而滥用刑罚,固然违背天理人心;而拖拖拉拉,该办的不加紧处理,也会伤害老百姓的性命的。一个人要吃了官司,就会使几户农民耽搁了农忙的时间;一个案件定案了,就会弄得十个家庭倾家荡产的,这难道还是一件小事情吗?我曾经对当官的人说过,不随随便便受理打官司的事情,那就是最大的功德了。而且不是那种重大的案情,就不应当缉拿候审。如果案情没有什么疑难之处,何必一定要犹豫不决呢?即便那些乡村的愚昧的农民,或是山林中的土豪,偶然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争吵起来,发展到非打一场官司不可的地步,其实这也不过是要借助官长的一句话,用来平息一下内心不平罢了,根本用不着把所有吵闹的人都抓起来,只把原告被告两方面都带上来,打他们一下子,什么麻烦事就都解决了。人们常说的那种上通神明的父母官,不就是这个样子嘛?我常常看到今天的办案官员啊:一张拘传之票已经发出去了,好像故意就把它忘掉了似的。那些奉命抓捕案犯的差役,在捞的外快还没有满足的时候,绝对不会让你见官立即消票;那些主办文案的书吏,用刀笔换取的好处还不够的时候,也是绝对不会挂出听候审理的牌子,立即审案的。被抓捕的人,被这么蒙蔽拖延,动不动就要经过一年的岁月,还来不及登上法官的大堂呢,而皮肉已经消耗得所剩无几了!而那些大模大样站在老百姓之上的大官们,躺在床上,舒舒服服地保养休息,冷漠得无所事事。他们哪里知道,在水深火热的监狱里,有那么多的冤屈的鬼魂在伸长脖子长吁短叹,期望有人前去搭救他们呀!如果这是些凶恶顽劣的奸邪之民,固然不值得对他们惋惜;如果这些是善良的老百姓被株连治罪,那怎么让人受得了呢?何况,在无辜而受到牵连的人当中往往是奸猾的人少而善良的人多,这样,善良的人们无辜受害,就比奸猾的人成倍地加多了。这是什么缘故呢?奸猾的人难以虐待而善良的人容易欺侮啊。那些小官吏所殴打和辱骂的,那些小衙役所借故勒索的,都是向那些善良的人去施加暴行的。被捕的人一带进公堂的门,就像掉进热水走入火坑一样。早一天结束案件,就早一天得到安生。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非得去面对堂上那个奄奄一息像个死人似的法官呢!像是怕吏役的欲壑没能很快填满,而故意多给他们一些时间,这些官员虽然不属于那种残酷暴虐的,其实他的拖延时日以便勒索的罪恶和那些刑罚残酷的罪恶是相同的。我曾经看见过在一篇讼词之中,其案的关键而不可少的人,不过三几个,其他的人都是无辜的平头百姓,糊里糊涂地被捏造了罪名抓起来的。有的人由于平常的小小的恩怨而产生仇恨,有的人是由于当前有些财富受人嫉恨而招到罪过,这样打官司的人就竭尽全力想把这场官司当成大案要案,而把他未了之恨去报复仅有很小怨恨的人。在状词上随便加上一个人的名字,就会成为深入骨髓的恶疮;因受谗害而在官家遭受磨难,竟如同是痛心疾首的伤痛。那些囚犯,看见人家跪下,也跟着跪下,那样子像是乌鸦停在树上;看见别人走出去,也跟着走出去,好像是被人用绳牵着的猿猴。而把事情告到官员那里,官员不管,小吏更不过问,其实去打官司一点用处都没有,只能把自身弄得倾家荡产,而填满贪官污吏的腰包。卖掉儿子,典出老婆,也只能发泄一下小人物的私愤罢了。我深深地希望那些做官的人,在那些有关案犯被叫上公堂的时候,略微那么认真审问一下:把那些无理取闹该轰出去的,轰他出去,不能轰走的也给予除名,而只留下那些必要的当事人。这些不过是某些官员用笔蘸一下墨并动一下手腕的小事罢了,可就能够保全多少人的身家性命,并能培养多少社会的元气呀。如今当官执政的人,如果不把保全百姓和培养元气这一点记在心里,这种麻木因循的作风一样会杀人的,并不一定用什么桁杨刀锯之类的残酷刑具才能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