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 报元修义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收葬之恩,事由上旨,藩岳何得越职干陈!(《魏书·汝阴王天赐附传》。第五子义,迁秦州刺史。肃宗初,表陈庶人禧、庶人愉等,请宥前愆,赐葬陵城,灵太后诏。)


如果你对全后魏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后魏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