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 奏请赏陟及守宰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魏文
窃惟云构郁起,泽及百司,企春望荣,内外同庆。至于赏陟,不及守宰,迩来十年,冤讼不绝。封回自镇远、安州入为太尉长史,元匡自征虏、恒州入作宗卿,二人迁授,并在先诏。应蒙之理,备在于斯。兼州佐停私之徒,陪臣郡丞之例,尚蒙天泽下降,荣及当时。然参佐之来,皆因府主,今府主不沾,佐官独预,弃本赏末,愚谓未允。今计刺史、守、宰之官,请准封回,悉同泛限,上允初旨百司之章,下覆讼者元元之心。(《魏书·任城王澄传》。初正始之末,诏百司普升一级,而执事者不达旨意,刺史、守、令,限而不及。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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