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 奏太后父依前诏称太上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魏文
张普惠辞虽不屈。然非臣等所同。涣汗已流,请依前诏。(《魏书·张普惠传》。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普惠以前后父无太上之号,密表太后博议,议诸以太后当朝,志相党顺,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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