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 奏太后父依前诏称太上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后魏文

    张普惠辞虽不屈。然非臣等所同。涣汗已流,请依前诏。(《魏书·张普惠传》。灵太后父司徒胡国珍薨,赠相国太上秦公。普惠以前后父无太上之号,密表太后博议,议诸以太后当朝,志相党顺,遂奏。)


如果你对全后魏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后魏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