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六 ◇ 奏请许崔光伯解职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
全后魏文
案《礼》,始封之君不臣诸父昆弟,封君之子臣昆弟不臣诸父,封君之孙得尽臣。计始封之群,即是世继之祖,尚不得臣,况今之刺史,既非世继,而得行臣吏之节,执笏称名者乎?检光伯请解,率礼不愆,请宜许遂,以明道教。(《魏书·崔亮附传》。亮从父弟光伯为青州别驾,后以从弟休临州,遂申牒求解。尚书奏。灵太后令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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