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二 ○禁刈禾充马藁诏
类别:集部 作者:不详 书名:
全唐文
农为政本,食乃人天,必禾稼之及期,遂京坻之厚积。是以爱人存乎重谷,勤政在乎厚生,俗之所资,何急於此。如闻远近,每至秋中,谷禾熟时,即卖充马藁。苟求规利之心,殊害生成之性。静言期弊,实资惩革。自今以后,不得更然。其三京及天下诸郡,并委所繇长官,严加捉搦。如非成熟,不得辄刈。犯者量决四十,仍榜示要路,咸使闻知。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全唐文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全唐文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