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第三十

类别:子部 作者:韩非子 书名:韩非子

    【原文】主之所用七术,所察也六微。七术:一曰众端参观,二曰必罚明威,三曰信赏尽能,四曰一听责下,五曰疑诏诡使,六曰挟知而问,七曰倒言反事。此七者,主之所用也。

    【译文】君主所用的有七种手段,所考察的有六种隐微之情。七种手段:一是从多方面来参照观察,二是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三是诚信奖赏以使受赏人能尽其所能,四是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五是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六是拿自己已经知道的情况去询问臣下是否虚伪,七是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这七种手段,是君主所用的。

    【说明】内,主要是针对内部;储,是集聚汇编的意思;说,就是各种论述说明。储说由于篇幅较大,而针对的对象不一样,所以分为六篇,“内”、《外》、《上》、《下》、《左》、《右》,是用来区别篇名的。每篇先列出论纲,叫做“经”,然后的文字对每一条经文用若干事例来说明,叫做“说”。“经”的文辞简单扼要,便于记诵;“说”的文字详尽具体,便于阅读。所以我们读“说”的时候可以回过头来看“经”,这样就可以能更深刻理解了。

    七术,就是七种政治手段,是君主对臣下使用的,是当权者对下属使用的手段。六微,就是六种隐微的情况,这些细微之情需要当权者明察。

    【原文】观听不参则诚不闻,听有门户则臣壅塞。其说在侏儒之梦见灶,哀公1之称“莫众而迷”。故齐人见河伯2,与惠子3之言“亡其半”也。其患在竖牛4之饿叔孙5,而江乞之说荆俗也。嗣公欲治不知,故使有敌,是以明主推积铁之类,而察一市之患。

    【注释】1.哀公:即鲁哀公,春秋时期鲁国君主,公元前494~467年在位。

    2.河伯:黄河之神。

    3.惠子:即惠施,战国时期宋国人。《荀子•不苟》:“是说之难持者也,而惠施、邓析能之。”《荀子•非十二子》:“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

    4.竖牛:人名。叔孙的侍僮,名牛。

    5.叔孙:人名。指叔孙豹,他是鲁国的卿,是春秋后期掌握鲁国政权的三大贵族之一。

    【译文】观察听取汇报不参照多方面的情况那么就等于真实之情没有听闻,听取汇报有人看守门户那么就会被臣下堵塞蒙蔽。这种说法在侏儒梦见灶时,鲁哀公称之为“没有众人就要迷惑”时就有的。所以齐国人能见到河伯,与惠施所说的“失去一半”是一样的。这种忧患就是竖牛饿死他的主人叔孙豹,而江乞所说的楚国的习俗也是这样。卫嗣公想要治理却不知道,所以招致了敌人,因此明白的君主要推测堆积的铁器,而且要明察市场上的祸患。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条“从多方面来参照情况”的说明,也就是说,发生了一件事,不能只是就事论事,而是要从相类似的事情中找出其共同点,然后再预测它的后果。比如说,前三个事例后面段落中有详细解释,咱们讲后一个事例,要强国,就要有强大的军队,要有强大的军队,就要有兵器,要铸造兵器,就要收购铁器,所以要推测堆积的铁器,而且要注意市场上铁器的流向流量,才能知道敌国与我国兵器的装备情况。

    【原文】爱多者,则法不立;威寡者,则下侵上。是以刑罚不必,则禁令不行。其说在董子之行石邑,与子产之教游吉也。故仲尼说陨霜,而殷法刑弃灰;将行去乐池,而公孙鞅重轻罪。是以丽水之金不守,而积泽之火不救。成欢以太仁弱齐国,卜皮以慈惠亡魏王。管仲知之,故断死人;嗣公知之,故买胥靡。

    【译文】仁爱之心很多的人,那么法律就不能立起来;很少有威势的人,那么下级就会侵犯上级。因此刑罚不必然实施,那么禁令就不能通行。这个说法在董阏于巡视石邑,与子产教导游吉那里就有。所以孔子解说落霜,而商朝的法律规定对倒灰在街道上要处罚是同样的;将行去到乐池这个地方,而公孙鞅重重处罚他这个轻罪。因此丽水的坚固城防都守不住,而积泽的大火扑不灭。成欢认为太仁慈就会使齐国衰弱,卜皮就是因为仁慈恩惠而使魏王倒台。管仲知道这个道理,所以经常判死刑;卫嗣公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买下了逃犯胥靡而杀死他。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的说明,好几个人物在前面的篇章中都已经注释过,所以这里不再列出。人物是次要的,关键是事情的发生、经过与结果。落霜即霜降,是一种自然现象,但每年的霜降,对人类却有极大的好处,霜降造成的低温,使很多害虫不能度过冬天,如果没有霜降,来年害虫一定很多。所以说,这是上天对危害人类的有害动物的惩罚。那么商朝禁止在街道上倾倒灰尘,同样也是对某些危害人们的行为的惩罚。将行按职务来说,不应该私自去乐池,但他去了,这只是轻微的过错,可是公孙鞅还是重重处罚了他。所以,人类社会从远古时期就创造出死刑,就是为了惩罚与震慑那些敢于违犯法律的人,而我们现代社会很多人叫嚷要废除死刑,理由只是所谓的“人权”,这其实是不对的。因为这些罪犯首先是侵犯、破坏、损害了别人的人权,为了维护人类社会的安定,国家机器就要对这种人进行惩罚,如果不惩罚或惩罚较轻,那么他们就会变本加厉去侵犯、破坏、损害别人的正常生活,那么社会就会混乱。所以惩罚是必要的,而且还不能轻,因为还有些人怀着侥幸心理想重蹈覆辙。所以惩罚要重,要让那些抱着侥幸心理的人不敢轻易去触犯法网,因为惩罚是很残酷的。只有残酷的惩罚才能让人感到害怕!所以,当权者不能以仁慈来管理部下,家长也不能以仁慈来教育孩子,在溺爱中成长的孩子多半是废的。我们要培养部下、孩子有仁慈之心,但首先要让他们懂得,任何社会、集体都有规矩,对违反游戏规则的人不能仁慈。否则游戏就玩不下去了。

    【原文】赏誉薄而谩1者,下不用也,赏誉厚而信者,下轻死。其说在文子称“若兽鹿。”故越王焚宫室,而吴起倚车辕,李悝断讼以射2,宋崇门以毁死。勾践知之,故式3怒蛙;昭侯知之,故藏弊绔。厚赏之使人为贲、诸也,妇人之拾蚕,渔者之握鳣,是以效之。

    【注释】1.谩:《荀子•非相》:“乡则不若,偝则谩之。”《说文》:“谩,欺也。”《韩非子•守道》:“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众人不相谩也。”《汉书•匈奴传》:“是面谩也。这里用为欺骗、诽谤之意。

    2.射:《易•井•九二》:“井谷,射,鲋,瓮,敝,漏。”《易•解•上六》:“公用射隼于高墉之上,获之,无不利。”《易•旅•六五》:“射雉,一矢亡;终以誉命。”《诗•小雅•车舝》:“式燕且誉,好尔无射。”《诗•大雅•思齐》:“不显亦临,无射亦保。”《论语•八佾》:“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礼记•射义》:“射之为言者,绎也……绎者,各绎己之志也。”《礼记•中庸》:“射有似乎君子。失诸正鹄,反求诸其身。”《孟子•滕文公上》:“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荀子•君道》:“君射,则臣决。”《吕氏春秋•重言》:“有鸟止于南方之阜,三年不动不飞不鸣,是何鸟也?王射之。”高诱注:“使王射不动不飞不鸣何意也。”《广雅•释言》:“射,绎也。”这里用为猜度之意。

    3.式:《诗•小雅•鹿鸣》:“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诗•大雅•思齐》:“不闻亦式,不谏亦入。”《诗•大雅•皇矣》:“上帝耆之,憎其式廓。”《诗•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士之式。”《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孟子•公孙丑下》:“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后汉书•崔寔传》:“使人主师五帝而式三王。”这里用为效法之意。

    【译文】奖赏赞誉较轻而又欺骗不兑现的,下级就不肯被使用;奖赏赞誉丰厚而又诚信的,下级就会不惜牺牲。这种说法在文子说的“好象野兽鹿子”说法中就有了。所以越国君主火烧宫室,而吴起靠在车辕上不动,李悝判断诉讼用猜想的方法,宋国崇尚守门者于是大家都饿死。勾践懂得这个道理,所以效法发怒的青蛙;韩昭侯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藏起破裤子不拿出来。丰厚的奖赏之所以能使人成为孟贲、专诸那样的勇士,就象妇女捡蚕,渔民捉鳝那样能得利,因此大家都仿效。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诚信奖赏以使受赏人能尽其所能”的说明,这个道理很简单,到现在我们还在使用,但在这个过程中,经常有领导反悔,其原因就是舍不得,舍不得把已经赚到的利润再拿出去。其实这很蠢,下属干事,一是看在职位与工资的份上,再就是看在奖金的份上,所以能够卖力拼命。如果奖金没了,下回他也就不卖力了;下属们都不卖力了,老板的利润就会降低,比拿出一点奖金还要有损失。

    【原文】一听则愚智不分,责下则人臣不参。其说在“索郑”与“吹竽”。其患在申子之以赵绍、韩沓为尝试。故公子汜议割河东,而应侯谋驰上党。

    【译文】一次听取汇报那么智慧与愚蠢就分不出来,责备下级那么做臣子的就不会提出参考意见。这种说法在“索郑”与“吹竽”的故事中就有。这种祸患发生在申子用赵绍、韩沓去试探韩昭侯的事中。所以公子氾建议割让黄河东面的土地,而应侯范雎阴谋驰骋上党。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的说明,我们现代的领导经常犯这样的错误,只听取一次汇报,只听取一人汇报,就信以为真,就妄下判断。就是平常普通人也是这样,本来两口子关系很好,其一人听了朋友说:“我看见你家那位和一个异性在一起,好象还挺亲密。”于是乎,两口子回家就闹起了矛盾,越说越乱,越描越黑,终于可以闹到离婚。责备下级的事现代也非常多,凡事不是先想一想自己安排得对不对,动不动就责怪下级不得力、不努力、没能力、笨蛋一个,象这样,所有的下级都不敢再说什么了。家庭中也是这样,如果互相都在责怪对方,那么矛盾就会逐渐加大,就会激化。所以,当领导的,听取汇报一定要多听几个人的,然后进行分析比较,再下判断。事情出了后,首先要检讨白己的安排对不对,用人对不对,首先要检讨自己,责备自己,调查清楚确实是下级的错误再责怪也不迟。

    【原文】数见久待而不任,奸则鹿散。使人问他则不鬻1私。是以庞敬还公大夫,而戴欢诏视辒车,周主亡玉簪,商太宰论牛矢。

    【注释】1.鬻:(yu育)《左传•昭公十四年》:“鲋也鬻狱。”《国语•齐语》:“市贱鬻贵。”《孟子•万章上》:“百里奚自鬻于秦牧养牲者五羊之皮。”《韩非子•难言》:“傅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本意为卖,出售之意。这里用为卖弄之意。

    【译文】几次召见下级让其长时间等待而不委任职事,表现出奸诈那么人们就会象鹿群一样惊散。派人去问他那么他就不会卖弄小聪明。因此庞敬召回公大夫,而戴欢命令人去视察卧车,周君故意丢失玉簪,商朝太宰断言有牛屎。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的说明,几次召见下级让其长时间等待而不委任职事,这种情形现代也多见,有的领导确实是拿不定主意,但有的领导却是故意表现自己的“深沉”,这种所谓的“深沉”,其实也就是奸诈。他是想使下级害怕恐惧而谨慎从事,可是在人才可以充分流动的古代、今天,真正有本事的人也就会象鹿群一样被惊而四散。等你再想寻找人才的时候,就再也找不着了。

    【原文】挟智而问,则不智者至;深智一物,众隐皆变。其说在昭侯之握一爪也。故必南门而三乡1得。周主索曲杖而群臣惧,卜皮事2庶子,西门豹详3遗辖4。

    【注释】1.乡:用作动词,通“向”。《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乡师而哭。”《荀子•非相》:“乡则不若,偝则谩之。”《荀子•仲尼》:“乡方略,审劳佚,畜积修斗而能颠倒其敌者也。”《荀子•王霸》:“主之所极然帅群臣而首乡之者,则举义志也。”《韩非子•十过》:“秦、韩为一以南鄕楚。”《史记•田单列传》:“东乡坐。”这里用为方向之意。

    2.事:《易•蛊•上九》:“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老子•二十三章》:“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论语•学而》:“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论语•子罕》:“出则事公卿,入则事父兄。”《孟子•梁惠王下》:“间於齐、楚,事齐乎?事楚乎?”《荀子•臣道》:“事圣君者,有听从无谏争。”《韩非子》:“今管仲不务尊主明法,而事增宠益爵。”《玉篇•史部》:“事,奉也。”作动词,这里用为侍奉之意。

    3.详:古同“佯”。《楚辞•天问》:“梅伯受醢,箕子详狂,”《韩非子•内储说上》:“西门豹详遗辖。”《史记•晋世家》:“骊姬详誉太子,而阴令人憎恶太子。”这里用为假装之意。

    4.辖:(xiá侠)大车轴头上穿着的小铁棍,可以管住轮子使不脱落。《左传•哀公三年》:“巾车脂辖。”《说文》:“辖,键也。”韩愈等《征蜀联句》:“轴折鲜联辖。”

    【译文】凭仗着自己的智慧去询问,那么没有智慧的人就会来到:深入地用智慧去探究一个事物,众多隐藏的就会改变。这个说法在韩昭侯只抓住一只手的故事中。所以必然了解南门那么其它三方的情况也就了解了。周国的君主索取弯曲的拐杖而群臣都害人,卜皮侍奉小老婆的儿子,西门豹假装丢失了车轴上的销子。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拿自己已经知道的情况去询问臣下是否虚伪”的说明,这是说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这些人凭仗着自己有点智慧,就以为不得了,因此真正有智慧的人就会离开他,或者躲开他,而没有智慧的人呢?就会来吹捧他,赞誉他。这种事情现代太多了,随处可见。而深入地用智慧去探究一个事物,那么众多隐藏的肯定就要改变自己,因为不改变自己,也就隐藏不下去了。而挟智而问的人,一般不会去深智一物,只有好奇心重而且谦虚的人才会去深智一物。所以当领导的人,千万不要挟智而问,而要学会谦虚。谦虚并保持自己的好奇心,才能深智一物,才能使众隐皆变。

    【原文】倒言反事以尝1所疑,则奸情得。故阳山谩2樛竖,淖齿为秦使,齐人欲为乱,子之以白马,子产离讼者,嗣公过关市。

    【注释】1.尝:《左传•襄公十八年》:“诸侯方睦于晋,臣请尝之,若何?”杜预注:“尝,试其难易也。”《韩非子•说难》:“论其所憎,则以为尝己也。”《小尔雅•广言》:“尝,试也。”《史记•张耳陈余列传》:“乃使五千人令张黡、陈泽先尝秦军,至皆没。”《广韵•阳韵》:“尝,试也。”这里用为试探之意。

    2.谩:《荀子•非相》:“乡则不若,偝则谩之。”《韩非子•守道》:“非所以豫尾生也,所以使众人不相谩也。”《说文》:“谩,欺也。”《汉书•匈奴传》:“是面谩也。这里用为欺骗、诽谤之意。

    【译文】把话倒着说把事反着做来试探自己所怀疑的事,那么奸邪的情况就可以得知。所以阳山君假装欺骗樛竖,淖齿假装为秦国使者,齐国人假装混乱,子之假装说白马,子产假装离开诉讼的人,卫嗣公假装普通人过关卡。

    【说明】本节是对第七条“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的说明,韩非这里所说的仅是一种手段,一种权术,这种手段儒家并不提倡。但为着生存与发展,这种手段到现代却也是越演越烈了,不仅在政坛,就连家庭里也是这样。这其实是人与人之间的不信任的表现,人与人之间如果是信任的,怎么用得着这些手段呢?

    【原文】卫灵公之时,弥子瑕有宠,专于卫国。侏儒有见公者曰:“臣之梦践矣。”公曰:“何梦?”对曰:“梦见灶,为见公也。”公怒曰:“吾闻见人主者梦见日,奚为见寡人而梦见灶?”对曰:“夫日兼烛天下,一物不能当也;人君兼烛一国人,一人不能拥1也。故将见人主者梦见日。夫灶,一人炀2焉,则后人无从见矣。今或者一人有炀君者乎?则臣虽梦见灶,不亦可乎!”

    【注释】1.拥:(yōng雍)通“壅”。《史记•朝鲜列传》:“又拥阏不通。”《三国志•夏侯尚传》:“事不拥隔。”这里用为阻塞之意。

    2.炀:(yàng扬)《庄子》:“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战国策》:“若灶则不然,前之人炀,则后之人无从见也。”《淮南子》:“冬则羊裘解札,短褐不掩形而炀灶口。”《说文》:“炀,炙燥也。”这里用为烘烤、烤火之意。

    【译文】在卫灵公的那个时候,弥子瑕得到宠信,在卫国专权独断。有一个见到卫灵公的侏儒说:“我的梦应验了。”卫灵公说:“什么梦?”侏儒回答说:“梦见灶,因此就见到您了。”卫灵公发怒说:“我听说要见君主的人梦见太阳,为什么你要见到君主而梦见灶呢?”侏儒回答说:“那太阳照亮天下,没有一样东西可以把它挡住;君主照亮一国人,一个人是不能够阻塞他的。所以将要见到君主的人梦见太阳。至于那灶,是一个人在灶门烤火的,那么后面的人是没有办法见到火的。如今或许有一个人在烤您的火而把您的光亮挡住了?那么我虽然梦见了灶,不是也可以吗?”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条“从多方面来参照情况”的说明,看来这个卫灵公就只听弥子暇一个人的了,所以侏儒把他当成灶门。灶门既然被一个人挡住,那么其他人也就看不见火光了。所有的领导人愿意被一个人挡住吗?当然不愿意。如果不愿意,那么就要从多方面来参照情况,多听几个人的话,才能真正掌握情况。

    【原文】鲁哀公问于孔子曰:“鄙谚曰:‘莫众而迷。’今寡人举事,与群臣虑之,而国愈乱,其故何也?”孔子对曰:“明主之问臣,一人知之,一人不知也;如是者,明主在上,群臣直议于下。今群臣无不一辞同轨乎季孙者,举鲁国尽化为一,君虽问境内之人,犹之人,不免于乱也。”

    【译文】鲁哀公问孔子说:“民间谚语说:‘没有众人就会迷惑。’如今我做事,总是与群臣一起考虑,而国家却越来越乱,这是什么原因呢?”孔子回答说:“明白的君主询问臣下,有一人知道,有一人不知道;象这样的话,明白的君主在上,群臣在下面直率地议论。如今群臣没有不和季孙统一口径的,整个鲁国众口一词,君主虽然询问鲁国所有的人,就好象问一个人,所以国家免不了混乱。”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条“从多方面来参照情况”的举例说明,与上节一样,所举例的是一个故事。季孙氏就与弥子暇一样,挡住了灶门,而更为甚者,他会把灶里的火说成是绿的、黑的,这就是“指鹿为马”,从而使鲁哀公更加迷惑。一个领导当成这样,可谓悲哀得很了。“指鹿为马”的故事发生在汉朝,季孙氏出现在春秋时期,两事相隔四百多年,历史一再重演,说明了什么?其实,这样的事现代也有,怎么不令人悲哀!

    【原文】一曰:晏婴子1聘鲁,哀公问曰:“语曰:‘莫三人而迷。’今寡人与一国虑之,鲁不免于乱,何也?”晏子曰:“古之所谓‘莫三人而迷’者,一人失之,二人得之,三人足以为众矣,故曰‘莫三人而迷’。今鲁国之群臣以千百数,一言于季氏之私。人数非不众,所言者一人也,安得三哉?”

    【注释】1.晏婴(?~公元前500)  中国春秋时齐国的思想家。字仲,谥平,亦称晏平仲。夷维(今山东省高密)人。齐灵公二十六年(前556),继其父晏弱任齐卿,历仕齐灵公、庄公、景公三世。卒于景公四十八年。前后从政56年,声名显于诸侯。他主张修文德,轻鬼神。景公生病,意欲降罪祝史,他以为不可,于是进谏说:“虽有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彗星出现,景公想举行禳祭,他用“天道不谄,不式其命”的道理,说明祈福禳灾无益,要求齐君善理政事,多关心人民疾苦。他还从现实生活出发,以烹饪、奏乐为例,指出了和与同的差别,说明事物矛盾“相成相济”,并在“和”与“同”的关系问题上发展了史伯的思想,进一步提出了“可”与“否”对立统一的观点。说“君所谓可,而有否焉”;“君所谓否,而有可焉”。他还明确指出清浊、大小、长短、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等现象相反相济的规律。晏子的哲学思想主要见于《左传》。《晏子春秋》是战国时人纂辑而成的,学术界有人认为是后人伪托,不足信。《孟子•梁惠王下》:“昔者齐景公问於晏子曰。”

    【译文】另有一说:晏婴出访鲁国,鲁哀公问他:“俗话说:‘没有三个人合计就会迷惑。’如今我与全国人一起思虑,鲁国还是免不了混乱,为什么?”晏子说:“古代所谓‘没有三个人合计就会迷惑’,是指一个人失策,两个人得计,三个人就可以为众,所以说‘没有三个人合计就会迷惑’。如今鲁国的群臣以千百数计算,但都统一口径于季孙氏的私心。人数不是不多,所言谈的都一样,怎么说得到三个人呢?”

    【说明】本节是上节的另一条记录,内容大致一样,不同的是将孔子换成了晏子。这可能是人们传说之间的误差。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种故事有多人传说,可见当时人们对君主施政的关注。

    【原文】齐人有谓齐王曰:“河伯,大神也。王何不试与之遇乎?臣请使王遇之。”乃为坛场大水之上,而与王立之焉。有间,大鱼动,因曰:“此河伯。”

    【译文】齐国有个人对齐王说:“河伯,是个大神,大王为何不尝试着与他见一面呢?请让我使大王见他一面。”于是就在黄河边上修筑了一个祭祀坛场,并与齐王并肩而立。过了一会儿,有条大鱼游动,因而说:“这就是河伯。”

    【说明】这也是一个不从多方面来参照情况的故事,有一个人说,齐王便相信了,而没有去听听其他人的意见,这就可见齐王的愚蠢了。这种情况现代也多见,只听一个人说,就信以为真,借口是:“无风不起浪。”而不自己动脑筋想一想,就算自己不动脑筋,也可以多听几个人说,才不致于劳师动众,劳命伤财。

    【原文】张仪1欲以秦、韩与魏之势伐齐、荆,而惠施2欲以齐、荆偃3兵。二人争之。群臣左右皆为张子言,而以攻齐、荆为利,而莫为惠子言。王果听张子,而以惠子言为不可。攻齐、荆事已定,惠子入见。王言曰:“先生毋言矣。攻齐、荆之事果利矣,一国尽以为然。”惠子因说:“不可不察也。夫齐、荆之事也诚利,一国尽以为利,是何智者之众也?攻齐、荆之事诚不可利,一国尽以为利,何愚者之众也?凡谋者,疑也。疑也者,诚疑:以为可者半,以为不可者半。今一国尽以为可,是王亡半也。劫主者固亡其半者也。”

    【注释】1.张仪:(?~前310)战国时著名的纵横家。张仪为魏人,于魏惠王时入秦。秦惠文君以为客卿。惠文君十年(前 328),秦使张仪、公子华伐魏,魏割上郡(今陕西东部)于秦。当年,张仪为秦相。惠文君于十三年称王,并改次年为更元元年。更元二年,张仪与齐、楚、魏之执政大臣在□桑相会,随即免相。次年,张仪相于魏,更元八年,又相于秦。十二年,张仪相于楚,后又归秦。惠文王卒武王立,武王素与张仪有隙,仪于武王元年(魏襄王九年,前 310)离秦去魏。据《竹书纪年》,张仪于此年五月卒于魏。《汉书•艺文志》纵横家类有《张子》十篇,汇集了张仪的作品或和他有关的材料。此书汉以后已亡佚。在传世的战国铜兵器中,有一铜戈之上刻有“十三年相邦仪之造”和“咸阳工师”之类的铭文,当是秦惠王十三年张仪任相邦时所作。《孟子•滕文公下》:“景春曰:‘公孙衍、张仪,岂不诚大丈夫哉!’”《韩非子•十过》:“岂如因张仪为和于秦哉?”《韩非子•说林上》:“魏两用犀首、张仪而西河之外亡。”

    2.惠施:战国时期宋国人。《荀子•不苟》:“是说之难持者也,而惠施、邓析能之。”《荀子•非十二子》:“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与惠子之言‘亡其半’也。”

    3.偃:《书•武成》:“王来自商,至于丰,乃偃武修文。”《诗•小雅•北山》:“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荀子•非相》:“与时迁徙,与世偃仰。”《荀子•王制》:“偃然案兵不动。”这里用为停止之意。

    【译文】张仪想利用秦国、韩国和魏国的联合势力去攻伐齐国、楚国,而惠施想与齐国、楚国罢兵不战,两人为此而争执。群臣百官都赞同张仪的意见,认为攻打齐国、楚国为有利,而没有一人赞同惠施的意见。魏王结果听从张仪的意见,而认为惠施的意见不可取。攻打齐国、楚国的事就这样定了,惠施就进宫见魏王。魏王说:“先生不要再说了,攻打齐国、楚国的事果然是很有利的,全国人都认为是这样。”惠施因此说:“不可以不明察呀。那攻打齐国、楚国的事诚然有利,一国人也认为有利,为何有智慧的人这么多?如果攻打齐国、楚国的事确实不利,而一国人都认为有利,为何愚蠢的人这么多?凡是谋划之事,是因为有怀疑。所谓的怀疑,是确实有疑;认为可以的占一半,认为不可以的占一半。如今一国人都认为可以,是大王失去了另一半。劫持君主的人就是使大王失去了另一半。”

    【说明】本节故事还是为说明“不从多方面来参照情况”而举的例子,确实,全体异口同声这种现象不是正常现象,某一件事在计划谋划阶段,总会有人持不同意见,因为每一个人所站的角度不同,看事情的发展也就不一样。如果全体异口同声,那只能说明那另一半人迫于各种原因而改变自己的意见。这种不正常现象不能使事情朝正常的方向发展,只能使事情失败。

    【原文】叔孙1相鲁,贵而主断。其所爱者曰竖牛,亦擅用叔孙之令。叔孙有子曰壬,竖牛妒而欲杀之,因与壬游于鲁君所。鲁君赐之玉环,壬拜受之而不敢佩,使竖牛请之叔孙。竖牛欺之曰:“吾已为尔请之矣,使尔佩之。”壬因佩之。竖牛因谓叔孙:“何不见壬于君乎?”叔孙曰:“孺子何足见也。”

    竖牛曰:“壬固已数见于君矣。君赐之玉环,壬已佩之矣。”叔孙召壬见之,而果佩之,叔孙怒而杀壬。壬兄曰丙,竖牛又妒而欲杀之。叔孙为丙铸钟,钟成,丙不敢击,使竖牛请之叔孙。竖牛不为请,又欺之曰:“吾已为尔请之矣,使尔击之。”丙因击之。叔孙闻之曰:“丙不请而擅击钟。”怒而逐之。丙出走齐。居一年,竖牛为谢叔孙,叔孙使竖牛召之,又不召而报之曰:“吾已召之矣,丙怒甚,不肯来。”叔孙大怒,使人杀之。二子已死,叔孙有病,竖牛因独养之而去左右,不内人,曰:“叔孙不欲闻人声。”不食而饿杀。叔孙已死,竖牛因不发丧也,徙其府库重宝,空之而奔齐。夫听所信之言而子父为人僇2,此不参之患也。

    【注释】1.叔孙:鲁国的三家之一,三家:指鲁国的三家大夫孟孙、叔孙、季孙氏,他们三家当时掌握了鲁国的政权。当时长期掌握实权的,主要是鲁庄公的三个弟弟季友、叔牙、庆父的子孙,称为季孙氏、叔孙氏和孟孙氏三家(他们都是鲁桓公之后,也称三桓),即所谓“政在大夫”。

    2.僇:通“戮”。《墨子•明鬼》:“是以赏于祖而僇于社。”《礼记•大学》:“辟则为天下僇矣。”《礼记•月令》:“祭兽僇禽。”《韩非子•孤愤》:“不僇于吏诛,必死于私剑矣。”《韩非子•和氏》:“然则有道者之不僇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这里用为杀戮之意。

    【译文】叔孙氏做了鲁国的相国,尊贵而专权独断。他所宠爱的一个人叫竖牛,也独自执掌叔孙氏的命令。叔孙氏有个儿子叫壬,竖牛嫉妒他而想杀了他,因此与壬到鲁国君主住的地方游玩。鲁君赏给他一只玉环,壬跪拜接受了但不敢佩带,便让竖牛去请示叔孙氏。竖牛就欺骗他说:“我已经替你请示了,让你佩带它。”壬因此就佩带在身上。竖牛于是去告诉叔孙氏说:“为什么不带壬去见国君呢?”叔孙氏说:“小孩子哪里用得着去见国君呢?”

    竖牛说:“壬已经好几次去见到国君了。国君赏赐的玉环,壬已经佩带在身上了。”叔孙氏于是召壬来见,果然见到壬已经佩带了玉环,叔孙氏大怒之下杀了壬。壬的兄长叫丙,竖牛又嫉妒他而想杀死他。叔孙给丙铸造了一口钟,钟造成后,丙不敢敲钟,让竖牛去请示叔孙:竖牛不去请示,又欺骗他说:“我已经替你请示了,让你敲钟。”丙因此而敲钟。叔孙听到声音后说:“丙不请示就擅自敲钟。”发怒而把丙逐出家门。丙于是出走到了齐国,过了一年,竖牛替丙向叔孙谢罪,叔孙便让竖牛去召丙回来,竖牛不去召回丙而回来报告说:“我已经去召回丙了,丙很生气,不肯回来。”叔孙大怒,派人去杀死了丙。两个儿子死后,叔孙生了病,竖牛借口单独养病而撤掉叔孙的侍卫,不让人进宫内,说:“叔孙不愿意听到人的声音。”不给叔孙进食而饿死了叔孙。叔孙死后,竖牛又不发丧,而去搬运府库里的重宝,搬空了府库而逃到齐国。那叔孙听信所信任的人而使父子三人被杀害,这就是不参照多方面的情况的祸害。

    【说明】本节故事还是为说明“不从多方面来参照情况”而举的例子,这样的悲剧在现代也很多,某女因相信朋友的话怀疑丈夫与别的女人有染,便愤而与丈夫离婚,结果其朋友堂而皇之与她的丈夫喜结良缘。真不知道这些人是怎么想的,自家人不相信偏要去相信外人?不亦蠢乎?不亦悲乎?

    【原文】江乞为魏王使荆,谓荆王曰:“臣入王之境内,闻王之国俗曰:‘君子不蔽1人之美,不言人之恶。’诚有之乎?”王曰:“有之。”“然则若白公之乱,得庶2无危乎?诚得如此,臣免死罪矣。”

    【注释】1.蔽:《周礼•巾车》:“蒲蔽。”《管子》:“乘马其蔽五。”《韩非子•存韩》:“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扦蔽,入则为席荐。”《淮南子•修务》:“景以蔽日。”《说文》:“蔽,蔽蔽小草也。”《广雅》:“蔽,障也,隐也。”这里用为遮住、遮掩、庇护之意。

    2.庶:(shu树)《诗•召南•摽有梅》:“摽有梅,其实七兮,求我庶士,迨其吉兮。”《诗•卫风•硕人》:“庶姜孽孽,庶士有朅。”《诗•齐风•鸡鸣》:“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诗•桧风•素冠》:“庶见素冠兮。”《诗•小雅•頍弁》:“未见君子,忧心奕奕。既见君子,庶几说怿。”《左传•襄公二十六年》:“(伍举)惧而奔郑,引领南望曰:‘庶几赦余。’”《论语•先进》:“回也其庶乎!屡空。”《尔雅•释言》:“庶,幸也。”《玉篇•广部》:“庶,幸也,冀也。”这里用为希冀之意。

    【译文】江乞替魏王出使楚国,对楚王说:“我进入大王的境内后,听说贵国的习俗是:‘君子不掩盖别人的美德,不言谈别人的恶行。’真有这种习俗吗?”楚王说:“有啊。”江乞说:“那么象白公之类的造反作乱,能有希望不危险了?如果真是这样,我就可以免去死罪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的补充说明,楚国的白公造反作乱,楚王并没有将白公严厉处罚,那么就显露不出君王的威势。因此很多人就可以违法乱纪,从而逍遥法外。如果这样,国家就会混乱。所以江乞认为,在楚国违法乱纪,就可以免除死罪。楚王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对的,法律就是对违法乱纪的人进行惩处的,如果大家都不议论坏人坏事,法律也就失去了震慑作用,如果都能包容坏人坏事,那还要法律来干什么呢?

    【原文】卫嗣君重如耳1,爱世姬,而恐其皆因其爱重以壅2己也,乃贵薄疑以敌之如耳,尊魏姬以耦3世姬,曰:“以是相参4也。”嗣君知欲无壅,而未得其术也。夫不使贱议贵,下必坐5上,而必待势重之钧也,而后敢相议,则是益树壅塞之臣也。嗣君之壅乃始。

    【注释】1.如耳:人名。春秋战国时期卫国大夫。

    2.壅:《战国策•齐策》:“宣王因以晏首壅塞之。”《韩非子•主道》:“是故人主有五壅。”《汉书•刘向传》:“赵高专权自恣,壅蔽大臣。”三国魏阮籍《东平赋》:“其君处壅翳蔽塞,窕邃弗章,倚以陵墓,带以曲房。”这里用为蒙蔽之意。

    3.耦:同“偶”。《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射者三耦。”《左传•僖公九年》:“耦俱无猜。”《庄子•齐物论》:“嗒焉似丧其耦。”《易•系辞下》:“阳卦奇,阴卦耦。”这里用为双数、成对、相对之意。

    4.参:(cen僧)《论语•卫灵公》:“立,则见其参於前也;在舆,则见其倚於衡也。”《庄子•在宥》:“吾与日月参光,吾与天地为常。”这里用为等同之意。

    5.坐:定罪,由…而获罪。《左传•昭公二十三年》:“使与邾大夫坐。”《苍颉篇》:“坐,罪也。”《新编五代史平话》:“遣郭威招诱白承福入居太原城中,以谋叛坐之,并其部属四百余口尽杀之,不留一个。”

    【译文】卫嗣君器重如耳,宠爱世姬,而又害怕他们靠了自己的爱宠而来蒙蔽自己,于是便提高薄疑的地位来与如耳匹敌,尊敬魏姬来与世姬相对,说:“这样来使他们互相等同。”卫嗣君知道自己不能被蒙蔽,然而没有得到方法。如果不让卑贱的人去议论高贵的人,定罪时下级必然要与上级连坐,而一定要等到臣下权势相等后,才敢互相议论,那么这便是更多地培养了蒙蔽自己的臣子。卫嗣君的被蒙蔽也就从此开始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诚信奖赏以使受赏人能尽其所能”的补充说明,也就是说,卫嗣君害怕奖赏,害怕宠爱一个人,而要同时奖赏几个人,同时宠爱几个人似乎才是对的。我们现在的领导也多犯这种错误,生怕只奖赏一个人会引起众怒。其实大可不必害怕,某人做好了,奖赏就是,因为这可以激励那些做得不好的人。如果此人受到奖赏而变得趾高气扬,惩罚他就是。不要因为某人有功就不追究他的过错,功是功错是错,一定要分开来处理。

    【原文】夫矢来有乡1,则积铁以备一乡;矢来无乡,则为铁室以尽备之。备之则体不伤。故彼以尽备之不伤,此以尽敌之无奸也。

    【注释】1.乡:用作动词,通“向”。《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乡师而哭。”《荀子•非相》:“乡则不若,偝则谩之。”《荀子•仲尼》:“乡方略,审劳佚,畜积修斗而能颠倒其敌者也。”《荀子•王霸》:“主之所极然帅群臣而首乡之者,则举义志也。”《韩非子•十过》:“秦、韩为一以南鄕楚。”《史记•田单列传》:“东乡坐。”这这里用为方向之意。

    【译文】如果箭射来有一定的方向,那么可以堆积成铁墙来防备这一方向;如果箭射来没有一定的方向,那么就要筑成铁室以全面防备。全面防备身体就不会受伤。所以防备全面就不会受到伤害,用这种全面防备的办法才没有奸邪之事的发生。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的补充说明,也就是说,如果言论来自同一个方向,那就只在这一边努力;如果言论来自各方,那就要在各方面防备。防备好了,就不会受骗,防备不全面,就会受骗上当。所谓防备,就是多听多思,你说得对,就按你说的办,事后用你的建议、承诺来检查你的工作结果,好则奖,错则罚。

    【原文】庞恭与太子质于邯郸1,谓魏王曰:“今一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二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曰:“不信。”“三人言市有虎,王信之乎?”王曰:“寡人信之。”庞恭曰:“夫市之无虎也明矣,然而三人言而成虎。今邯郸之去魏也远于市,议臣者过于三人,愿王察之。”庞恭从邯郸反,竟不得见。

    【注释】1.邯郸:地名。赵国的一个城邑。位于今河北省南部京广铁路线上。

    【译文】庞恭和太子一起作为人质在邯郸,庞恭对魏王说:“如今有一个人说集市上有老虎,大王您相信吗?”魏王说:“不相信。”庞恭说:“有两个人说集市上有老虎,大王您相信吗?”魏王说:“不相信。”庞恭说:“有三个人说集市上有老虎,大王您相信吗?”魏王说:“我相信。”庞恭说:“那集市上没有老虎是很明显的,然而三个人说就变成了有老虎。如今邯郸离魏国比到集市远得多,而议论的臣子超过了三人,希望大王明察。”庞恭从邯郸回来后,就再也见不到魏王了。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的补充说明,庞恭是魏国一个县的县令,被派往赵国与魏国太子一起当人质,他想试探魏王的态度,便提出了这个问题。果不其然,魏王竟是一个轻信的人,所以他从邯郸回来后,就再也见不到魏王了,因为魏王听信了别人的谗言,不再相信庞恭了。象这样轻信的领导,愚蠢的领导,替他卖命有什么意思呢?

    【原文】董阏于为赵上地守。行石邑山中,涧深,峭如墙,深百仞,因问其旁乡左右曰:“人尝有入此者乎?”对曰:“无有。”曰:“婴儿、痴聋、狂悖之人尝有入此者乎?”对曰:“无有。”“牛马犬彘尝有入此者乎?”对曰:“无有。”董阏于喟然太息曰:“吾能治矣。使吾治之无赦,犹入涧之必死也,则人莫之敢犯也,何为不治之?”

    【译文】董阏于做了赵国上党郡的郡守。一次巡视石邑山时,见山涧很深,峻峭如墙直立,有百仞之深,于是便问居住在山涧附近的人说:“有人曾经进入过这山涧下面吗?”乡里人回答说:“没有。”董阏于说:“有婴儿、痴呆聋子、精神错乱的人曾经进入过这个山涧下面吗?”乡里人回答说:“没有。”董阏于说:“有牛马狗猪等动物曾经进入过这个山涧下面吗?”乡里人回答说:“没有。”董阏于感慨地长叹说:“我能治理了。让我治理而且没有宽赦,就象进入这个山涧必死一样,那么就没有人敢犯法了,怎么会治理不好呢?”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举的例子,如果将违法乱纪的人都丢入这个山涧,那么人人都会害怕,从而不敢违法乱纪了。所以,可以说,董阏于是懂得了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的作用。

    【原文】子产相郑,病将死,谓游吉曰:“我死后,子必用郑,必以严莅人。夫火形严,故人鲜灼;水形懦,人多溺。子必严子之形,无令溺子之懦故。”子产死。游吉不肯严形,郑少年相率为盗,处于蓶1泽,将遂以为郑祸。游吉率车骑与战,一日一夜,仅能克之。游吉喟然叹曰:“吾蚤2行夫子之教,必不悔至于此矣。”

    【注释】1.蓶:(wéi唯)是古代的一种可食植物,生长于沼泽地中。《说文》:“蓶,菜也。”《玉篇》:“蓶,菜也,似韭而黄。”

    2.蚤:《诗•豳风•七月》:“四之日其蚤。”《礼记•礼器》:“不麾蚤。”《礼记•中庸》:“君子未有不如此,而蚤有誉於天下者也。”《荀子•大略》:“杀大蚤,朝大晚,非礼也。”《韩非子•扬榷》:“主不蚤止,狗益无巳。”《淮南子•天文》:“日至于曾泉,是谓蚤食。”《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使遂蚤得处囊中。乃颖脱而出。”这里用为“早”之意。

    【译文】子产做了郑国的相国,病得快要死了,就对游吉说:“我死后,先生一定会掌管郑国,你必然要用严峻的手段来治理民众。那火的形状是严峻的,所以人们很少被烧伤;那水的形状是懦弱的,人们就多被水淹死。先生必然使您的形象严峻,不要让人们因为您的懦弱而淹死。”子产死了。游吉不肯使自己的形象严峻,郑国的青少年相互当了强盗,盘踞在长满蓶菜的沼泽地中,将逐渐成为郑国的祸害。游吉于是带领骑兵和他们作战,打了一天一夜,才算把他们打败。游吉感慨地叹息说:“我要是早点听从子产先生的教诲,必然不至于后悔到今天。”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举的例子,国家制定法律摆在那里,就是要显明威势,因为法律就是用来惩处违法乱纪的人的,否则还要法律来干什么?既然有法律摆在那里,可是执政者还要装出一付慈悲的面孔,那显然就是伪善了,这种伪善的慈悲,就会使人们产生错觉和侥幸心理,从而破坏法律的执行。不仅国家如此,家庭里也是这样,每家有每家的规矩,规矩就是不允许家庭成员犯这样那样的过错,可是家长偏要慈悲为怀,那么其家庭成员也就可以犯错误了。既然在家里可以犯错,可以不受惩罚,那么在社会上也就可以犯错误而不受惩处了,这种错误的溺爱方式不知道毁了多少优秀的青少年人。

    【原文】鲁哀公问于仲尼曰:“《春秋》之记曰:‘冬十二月,霣1霜,不杀菽2。’何为记此?”仲尼对曰:“此言可以杀而不杀也。夫宜杀而不杀,桃李冬实。天失道,草木犹犯干之,而况于人君乎!”

    【注释】1.霣:(yǔn陨)古通“陨”。《文选•司马相如<上林赋>》:“临坻注壑,浼爵霣坠。”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屯部》:“霣,假借为陨。”这里用为陨落、降下之意。按:《春秋僖公三十三年》作“陨霜不杀草”。

    菽:《诗•小雅•小宛》:“中原有菽,小民采之。”《诗•小雅•小明》:岁聿云莫,采萧获菽。”《诗•小雅•采菽》:“采菽采菽,筐之筥之。”《诗•大雅•生民》:“以就口食,蓺之荏菽。”《荀子•荣辱》:“惟菽藿糟糠之为睹,则以至足为在此也。”《荀子•富国》:“缀菽饮水。”《汉书•王莽传》:“故富者犬马余菽粟,骄而为邪;贫者不厌糟糠,穷而为奸。”《春秋•考异郵》:“菽者稼最强。古谓之尗,汉谓之豆,今字作菽。菽者,众豆之总名。然大豆曰菽,豆苗曰霍,小豆则曰荅。”这里用为豆及豆叶之意。

    【译文】鲁哀公问孔子说:“《春秋》的记载说:‘冬天十二月,降霜,不伤害豆类作物。’为什么要记载这件事?”孔子回答说:“这是说可以伤害而不伤害。那适宜伤害的而不伤害,那么桃树李树冬天就可以结果实了。天失去了道路,草木尚且没有侵犯它,更何况人间的君主呢!”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举的例子,天的威势就是它的降霜降雪以及炎热,但这些只伤害那些应该被伤害的动植物,而不会伤害不应该被伤害的动植物。比如松树、豆类植物、冬小麦等等在冬天不会被伤害,而很多害虫却经不起寒冬。当然,这是中国古人的认识。现在我们知道,松树、豆类植物、冬小麦等等,是因为它们有耐寒的基因,而不是老天不肯伤害它们。但天的这些威势,却会使我们人类害怕,如果我们不害怕严寒,干嘛还要穿棉衣?天有时会失去道路,但那是人类的胡作非为所造成的。领导人有时失去道路,那就是下属的胡作非为所造成的。所以人世间的领导人要仿效天的威势,建立起自己的威势,使被管理的人们懂得害怕。

    【原文】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

    【译文】商朝的法律规定,把垃圾倒在街道上的人要处以刑罚。子贡认为这种刑罚太重了,就去问孔子。孔子说:“这是知道怎样治理人民的道路。那垃圾被抛弃在街道上必然会尘土飞扬而扑面盖人,灰尘扑面盖人,人们必然会愤怒,愤怒了那么就会争斗,争斗的结果必然会使家族之间互相残杀,这就是残害家族的道路,虽然处以刑罚也是可以的。况且所谓的重罚,都是人们所厌恶的;而不乱倒垃圾,是人们所容易做到的。使人们行为于所容易的,来避免他们所厌恶的,这就是治理的道路。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举的例子,重刑才能使人害怕,人们对重刑害怕,才会去选择容易做到的行为。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没有重刑,那么任何人都可以任其所为,这个社会可就要混乱不堪了。

    【原文】一曰:“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1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2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注释】1.毅:《左传》:“杀敌为果,致果为毅。”《国语•楚语下》:“强忍犯义,毅也。”这里用为残忍、残酷之意。

    2.关:《后汉书•张升传》:“升少好事,多关览,而任情不羁。”李贤注:“关,涉也。”这里用为涉猎、牵连、涉及之意。

    【译文】另有一种说法:“商朝的法律规定,丢弃垃圾在公共道路上的人要砍断他的手。”子贡说:“丢弃垃圾的罪很轻,砍断手的刑罚很重,古代的人为何这样残忍呢?”孔子说:“不丢弃垃圾,是很容易做到的;断手,是人们所厌恶的。行为于容易的,不牵连所厌恶的,古代人认为这样很容易,所以就这样行为。”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举的例子,只是说法不同而已,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韩非在论述问题时所作的精心准备,以及他做学问的严谨态度。

    【原文】中山之相乐池以车百乘使赵,选其客之有智能者以为将行,中道而乱。乐池曰:“吾以公为有智,而使公为将行,今中道而乱,何也?”客因辞而去,曰:“公不知治。有威足以服之人,而利足以劝之,故能治之。今臣,君之少客也。夫从少正长,从贱治贵,而不得操其利害之柄以制之,此所以乱也。尝试使臣:彼之善者我能以为卿相,彼不善者我得以斩其首,何故而不治!”

    【译文】中山国的相国乐池带领百辆车马出使赵国,他挑选自己的门客中有智慧有才能的人作为领队,在半路上车队混乱了。乐池说:“我以为你很有智慧有才能,而使你为领队,如今走到半路车队就混乱了,这是为什么呢?”这门客因此而要辞职离去,说:“您不知道治理的方法。有了威势就足以使人屈服,而有了利益就足以使人勉励,所以能将人治理好。如今的我,是您的一个年轻的门客。让年轻的去纠正年长的,让卑贱的去治理高贵的,而又不能掌握赏罚大权来控制他们,这就是之所以混乱的原因。假使您尝试让我有这样的权力:他们之中表现很好的我能把他们任命为卿相,他们之中表现不好的我可以杀他们的头,还有什么不能治理的呢?”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举的例子,有权进行奖赏惩罚,才叫有威势,有威势才能使人们服从。如果没有权力没有威势,谁服从谁呢?

    【原文】公孙鞅之法也重轻罪。重罪者,人之所难犯也;而小过者,人之所易去也。使人去其所易,无离其所难,此治之道。夫小过不生,大罪不至,是人无罪而乱不生也。

    【译文】公孙鞅制定的法律也把轻罪当成重罪。所谓的重罪,是人们不容易去犯的;而小的过错,人们很容易就能去掉的。使人们去掉很容易犯的过错,不去犯不容易的重罪,这就是治理的道路。那小过错不产生,大罪就不会来到,这就是人们没有犯罪而混乱也就不会产生的原因。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把轻罪当成重罪来处罚,就是显明威势的一种方法。显明威势的目的并不是耍个人威风,耀武扬威,而是以威势来进行震慑,使人害怕。人们对威势害怕了,才不会去触犯威势。如果人们仅是对某个人害怕,而不对法律感到害怕,那么混乱照样会产生。所以威势的本质是法律,是执行法律的权力,而不是人。

    【原文】一曰:公孙鞅曰:“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也。”

    【译文】另一种说法是:公孙鞅说:“执行刑罚,对犯轻罪的人处以重罚,犯轻罪的人就不会来了,犯重罪的人也不会来了,这就是用刑罚来去掉刑罚。”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轻罪容易犯也容易不犯,既然处罚很重,不去犯也就是了。轻罪既然不犯,那么重罪也就不会去犯了。所以刑罚虽然很重,可最后没有人犯罪,那么重与不重的刑罚都是放在那儿没有用的了。这就是用刑罚来去掉刑罚的道理。现代人高喊着去除死刑,说是保障人权,可是这些侵犯别人人权的人如果得不到重罪惩罚,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视法律为儿戏,不害怕惩罚,社会也就将更加混乱。

    【原文】荆南之地,丽水之中生金,人多窃采金。采金之禁:得而辄辜1磔2于市。甚众,壅3离其水也,而人窃金不止。大罪莫重辜于市,犹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于此曰:“予汝天下而杀汝身。”庸人不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犹不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则虽辜磔,窃金不止;知必死,则天下不为也。

    【注释】1.辜:《周礼•秋官•掌戮》:“杀王之亲者辜之。”《韩非子•难言》:“田明辜射;宓子贱、西门豹不斗而死人手。”《韩非子•内储说上》:“大罪莫重辜磔于市。”这里用为肢解、分裂肢体的酷刑之意。

    2.磔:(zhé哲)《尔雅》:“祭风曰磔。”《礼记•月令》:“旁磔。”《礼记•月令》:“九门磔攘。”《荀子》:“吴子胥不磔姑苏东门外乎!”《韩非子•难言》:“田明辜射;宓子贱、西门豹不斗而死人手。”《说文》:“磔,辜也。”《广雅》:“磔,张也。”本意为古代祭祀时分裂牲畜肢体,后延伸到杀人用刑。

    3.壅:《左传•宣公十二年》:“川壅而溃。”《荀子•法行》:“不壅不塞。”《淮南子•主术》:“业贯万世而不壅。”《广雅》:“壅,障也。”这里用为阻塞、阻挡之意。

    【译文】在楚国南部某地,有丽水中出产金子,有很多人去偷偷采掘金子。关于偷采金子的禁令规定:抓住就马上在街头分尸示众。被分尸示众的人很多,阻塞了丽水水流,而人们还是偷偷采掘金子没完没了。对大罪的惩处没有比分尸示众更重的了,而仍然不能禁止人们偷采金子,是因为偷采金子不一定被抓到。所以如今有人在这里说:“给你天下而杀死你。”那是平常的人也不会去干的。那拥有天下,是大利益,仍然不去干的,知道必然会死。所以不一定被抓获,那么虽然要被分尸示众,仍然会偷采金子不停止;知道一定会死,那么就是有了天下也不会干的。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这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论述的。虽然有重罚,可是还是不能阻止人们偷采金子,为什么呢?这就是侥幸心理!如果没有侥幸心理,就象给你天下就杀死你一样,那么谁都不肯干。而有了侥幸心理,任何人都不害怕重罚。就象现代有人贩卖毒品一样,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利益太厚,而且人们都存有侥幸心理。那么怎样去掉人们的侥幸心理呢?就是执法一定要严。严格执行法律,才能使人们不抱有侥幸心理。而古往今来,对法律的执行向来不是很严格,因为执行法律的是人,被执行法律的也是人,人与人之间总有人情可讲,于是乎法律的执行也就严格不起来了。

    【原文】鲁人烧积泽。天北风,火南倚,恐烧国。哀公惧,自将众趣1救火者。左右无人,尽逐兽而火不救,乃召问仲尼。仲尼曰:“夫逐兽者乐而无罚,救火者苦而无赏,此火之所以无救也。”哀公曰:“善。”仲尼曰:“事急,不及以赏;救人者尽赏之,则国不足以赏于人。请徒行罚。”哀公曰:“善。”于是仲尼乃下令曰:“不救火者,比2降北之罪;逐兽者,比入禁之罪。”令下未遍而火已救矣。”

    【注释】1.趣:通“促”。《周礼•县正》:“趣其稼事。”《礼记•月令》:“趣民收敛。”《荀子•脩身》:“趣舍无定,谓之无常。”《韩非子•十过》:“王其趣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以奉韩。”《韩非子•功名》:“得人心,则不趣而自劝。”这里用为催促,督促之意。

    2.比:《易•比•辞》:“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诗•唐风•杕杜》:“嗟行之人,胡不比焉?”《诗•小雅•六月》:“比物四骊,闲之为则。”陆德明释文:“比,齐同也。”《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礼记•乐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於慢矣。”郑玄注:“比,犹同也。”《庄子•逍遥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徵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陆德明释文:“比,李云:‘合也’。”《孟子•梁惠王上》:“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荀子•修身》:“然夫士欲独修其身,不以得罪于比俗之人也。”《韩非子•初见秦第一》:“天下又比周而军华下。”《广韵•脂韵》:“比,和也。”这里用为“相合、和同”之意。

    【译文】鲁国人放火焚烧积泽。当时天刮北风,火向南蔓延,恐怕要烧到国都。鲁哀公害怕了,亲自率领众人督促救火。身边左右没有人,原来都去追逐从火中跑出来的野兽而不去救火,于是召孔子来问。孔子说:“那追逐野兽的人愉快而不受处罚,救火的人辛苦而没有奖赏,这就是火灾没有人救的缘故。”鲁哀公说:“说得好。”孔子说:“事情紧急,来不及用奖赏的办法;凡是救人的都进行奖赏,那么动用了国家的财富也不够用来奖赏人们。请求使用刑罚。”鲁哀公说:“好。”于是孔子就下达命令说:“凡是不救火的人,与投降败逃的罪行相同;追逐野兽的人,与闯入禁地的罪行相同。”命令下达后还没有传遍而大火已经被扑灭了。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俗话说,水火无情,救火因而可以说是大事,见大火不去扑灭,那就如同见死不救,所以此时可以动用刑罚。人们追逐野兽只能获得小利,而受到处罚将会很重,于是人们都愿意放弃小利而愿意受到奖赏。这就是人们的普遍心理!所以威势不重就不足以惩罚人,奖赏不重就不足以勉励人。

    【原文】成欢谓齐王曰:“王太仁,太不忍人。”王曰:“太仁,太不忍人,非善名邪?”对曰:“此人臣之善也,非人主之所行也。夫人臣必仁而后可与谋,不忍人而后可近也;不仁则不可与谋,忍人则不可近也。”王曰:“然则寡人安所太仁?安不忍人?”对曰:“王太仁于薛公,而太不忍于诸田。太仁薛公,则大臣无重;太不忍诸田,则父兄犯法。大臣无重,则兵弱于外;父兄犯法,则政乱于内。兵弱于外,政乱于内,此亡国之本也。”

    【译文】成欢对齐王说:“大王太仁慈了,对人太不狠心了。”齐王说:“太仁慈,太不狠心,这不是好名声吗?”成欢回答说:“这是做臣子的优良品德,而不是君王所奉行的原则。那做臣子的必须要仁慈然后才可以和他谋事,不狠心待人然后才能与他亲近;不仁慈的就不可以和他谋事,狠心待人的那就不可以亲近。”齐王说:“然而我什么地方太仁慈?什么地方不狠心待人?”成欢回答说:“大王太仁慈地对待薛公,而太不狠心对待田氏宗族。太仁慈地对待薛公,那么大臣们就会没有权力;太不忍心对待各田氏宗族,那么他们的父兄就会犯法。大臣们没有权力,那么在外的兵将就会软弱;父兄犯法,那么内部政事就会混乱。在外兵将软弱,内部政事混乱,这就是亡国的本源。”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君主、领导人、当权者,面对的是各种各样的人和事,所以不能表现出仁慈,而是要表现出狠心。因为私有利益的驱使,很多人会不顾法律法规的约定,抱着侥幸心理,去干各种各样违法乱纪的事,此时就需要领导人、当权者当机立断,严厉处罚这些人。如果表现出仁慈,那么就会有更多的人违法乱纪,牟取私利,就将会导致混乱的产生。

    【原文】魏惠王谓卜皮曰:“子闻寡人之声闻亦何如焉?”对曰:“臣闻王之慈惠也。”王欣然喜曰:“然则功且安至?”对曰:“王之功至于亡。”王曰:“慈惠,行善也。行之而亡,何也?”卜皮对曰:“夫慈者不忍,而惠者好与也。不忍,则不诛有过;好予,则不待有功而赏。有过不罪,无功受赏,虽亡,不亦可乎?”

    【译文】魏惠王告诉卜皮说:“先生听说我的名声在外如何?”卜皮回答说:“我听说大王仁慈惠爱。”魏惠王欣然喜悦地说:“那么我的功业会达到什么程度?”卜皮回答说:“大王的功业是走向灭亡。”魏惠王说:“仁慈惠爱,是行善。行善而走向灭亡,那是为什么呢?”卜皮回答说:“那仁慈的人不忍心,而惠爱的人好施舍。不忍心,那么就不惩罚有过错的人;好施舍,那么就会不等臣子有功就赏赐。有过错不惩罚其罪,没有功业而受到赏赐,虽然灭亡,不也是可以的吗?”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根据这个故事,韩非更进一步强调,仁慈和惠爱就是走向灭亡的道路。对犯罪的人不忍心,那就会使更多的人犯罪;对没有功业的人赏赐,那就会使更多的人欺上瞒下。所以,仁慈和惠爱就是走向灭亡的道路。

    【原文】齐国好厚葬,布帛尽于衣衾,材木尽于棺椁。桓公患之,以告管仲曰:“布帛尽,则无以为蔽;材木尽,则无以为守备。而人厚葬之不休,禁之奈何?”管仲对曰:“凡人之有为也,非名之,则利之也。”于是乃下令曰:“棺椁过度者,戮其尸,罪夫当丧者。”夫戮死,无名;罪当丧者,无利:人何故为之也?

    【译文】齐国人喜欢奢侈的葬礼,布帛都用在死人的衣物被盖上,木材都用在棺椁上。齐桓公为此感到忧虑,就把这告诉管仲说:“布帛用完了,那么活人就没有东西遮盖了;木材用尽了,那么就没有东西来修筑防御工事了。而人们奢侈的葬礼却没有个完,要禁止的话该怎么办?”管仲回答说:“凡人之所以有所作为,不是图名,就是图利。”于是就下达命令说:“棺椁超过厚度的,就开棺斩尸,并惩罚举行葬礼的人。”那开棺斩尸,使死者没有名誉;惩罚举行葬礼的人,使其没有利益;人们怎么又会去作为于这些呢?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想当年,管仲在齐国推行的就是一整套法治政策,才使得齐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的一代霸主。所以,严厉的政策一下达,人们就不敢再奢侈地举行葬礼了。没有名声的事、没有利益的事谁干?谁都不会干!

    【原文】卫嗣君之时,有胥靡逃之魏,因为襄王之后治病。卫嗣君闻之,使人请以五十金买之,五反而魏王不予,乃以左氏易之。群臣左右谏曰:“夫以一都买胥靡,可乎?”王曰:“非子之所知也。夫治无小而乱无大。法不立而诛不必,虽有十左氏无益也;法立而诛必,虽失十左氏无害也。”魏王闻之曰:“主欲治而不听之,不祥。”因载而往,徒献之。

    【译文】卫嗣君的时候,有个叫胥靡的囚犯逃到魏国,因给魏襄王的后妃治病而被赦。卫嗣君听说后,派人用五十金请求买他回来,五次往返而魏襄王不肯,后来就用左氏城去交换。群臣都劝谏说:“用一个都城去买回胥靡这样一个囚犯,值得么?”卫嗣君说:“这不是你们能知道的事。所谓治理没有小乱就没有大乱。法令不能确立而处罚不能坚决,虽然有十个左氏城也没有用处;法令确立而且处罚能坚决,虽然失去十个左氏城也没有害处。”魏襄王听说后说:“卫嗣君想治理国家而我不听从他,就不吉祥。”因而把胥靡装上囚车送回,白白献给卫嗣君。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为了严惩犯罪行为,卫嗣君宁愿用一个城市去交换一个囚犯,其目的就是要其他人懂得,一个人犯了罪,不论你跑到天涯海角,无论如何也要抓回来治罪,才能保证法律的严肃性。与这种精神相比,我们现代的领导人可就差得多了。某人触犯了法律,就可以跑到外国去逍遥自在,而那个国家的政府居然还保护他,真叫人不可思议。如果他的国民触犯了法律跑出国,也受到其它政府保护,那他们应该怎么办呢?人们触犯了法律就可以跑出去躲避法律的惩处,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不惜违法犯法,而所有的国家就会越来越混乱,这真的就是越来越倒退了。

    【原文】齐王问于文子曰:“治国何如?”对曰:“夫赏罚之为道,利器也。君固握之,不可以示人。若如臣者,犹兽鹿也,唯荐1草而就2。”

    【注释】1.荐:《易•观•辞》:“观,盥而不荐,有孚顒若。”《诗•小雅•节南山》:“天方荐瘥,丧乱弘多。”《汉书•景帝纪》:“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徒。”王念孙杂志:“荐者,聚也,言地饶广而草莽聚其中也。”这里用为聚集之意。

    2.就:《诗•小雅•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礼记•曲礼》:“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庄子•齐物论》:“不就利,不违害。”《荀子•劝学》:“金就砺则利。”《楚辞•九章•哀郢》:“去故乡而就远兮。”《广韵》:“就,即也。”这里用为靠近、走近之意。

    【译文】齐王问文子说:“怎么样治理国家?”文子回答说:“用赏与罚作为道路,就是一种很锋利的武器。君主牢固地掌握它,不可以让别人看到。象臣这样的人,就象野兽中的鹿一样,只要有一堆草就会跑过去。”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也就是说,领导人、当权者一定要掌握好赏与罚这个利器,使用惩罚是为了震慑他人,使用奖励是为了勉励所有人。正确地使用赏与罚,也就是说,按法规使用赏与罚,会使事情事倍功半。

    【原文】越王问于大夫文种曰:“吾欲伐吴,可乎?”对曰:“可矣。吾赏厚而信,罚严而必。君欲之,何不试焚宫室?”于是遂焚宫室,人莫救之。乃下令曰:“人之救火者死,比1死敌之赏;救火而不死者,比胜敌之赏;不救火者,比降北之罪。”人涂其体被濡衣而走火者,左三千人,右三千人。此知必胜之势也。

    【注释】1.比:《易•比•辞》:“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夫,凶。”《诗•唐风•杕杜》:“嗟行之人,胡不比焉?”《诗•小雅•六月》:“比物四骊,闲之为则。”陆德明释文:“比,齐同也。”《诗•大雅•皇矣》:“王此大邦,克顺克比。”《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礼记•乐记》:“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於慢矣。”郑玄注:“比,犹同也。”《庄子•逍遥游》:“故夫知效一官,行比一乡,德合一君,而徵一国者,其自视也亦若此矣。”陆德明释文:“比,李云:‘合也’。”《孟子•梁惠王上》:“愿比死者一洒之,如之何则可?”《荀子•修身》:“然夫士欲独修其身,不以得罪于比俗之人也。”《韩非子•初见秦第一》:“天下又比周而军华下。”《广韵•脂韵》:“比,和也。”这里用为“相合、和同”之意。

    【译文】越王勾践问大夫文仲说:“我想去攻伐吴国,可以吗?”文仲大夫说:“可以的。我奖赏丰厚而且有信用,惩罚严厉而且必定实行。君主想要了解,何不试烧房子一下呢?”于是就放火焚烧房屋,人们都不去救火。于是下达命令说:“人去救火的如果死了,与战死在敌阵的奖赏相同;去救火而没有死的,与战胜敌人的奖赏相同;不参加救火的,与投降敌人的罪行相同。”人们于是在身上涂上湿泥或披上湿衣冲进火场,左边有几千人,右边有几千人。从此事中可知这就是必胜吴国的趋势。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奖与罚如果决定了就一定要实行,怕的是决定了后不实行,那么人们就会失望,就会导致不行为,最终使事情失败。而且奖惩必定要按法规实行,不能朝令夕改,随自己的心意来进行。

    【原文】吴起为魏武侯西河之守。秦有小亭临境,吴起欲攻之。不去,则甚害田者;去之,则不足以征甲兵。于是乃倚一车辕于北门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南门之外者,赐之上田、上宅。”人莫之徙也。及有徙之者,还赐之如令。俄又置一石赤菽东门之外而令之曰:“有能徙此于西门之外者,赐之如初。”人争徙之。乃下令曰:“明日且攻亭,有能先登者,仕之国大夫,赐之上田宅。”人争趋之。于是攻亭,一朝而拔之。

    【译文】吴起做了魏武侯的西河郡守。秦国有一座小岗亭面临边境,吴起想攻占它。如果不去除这个岗亭,那么对种田的人很有害;如果去除这个岗亭,那么又不值得动用甲兵。于是就把一根车辕斜放在北门外面而下令说:“谁能把这根车辕搬到南门外面去,赏赐给上等农田、上等住宅。”但人们没有一个去搬的。等到后来有人去搬了,就马上按命令给他赏赐。然后吴起又把一石红豆放在东门外面而下令说:“谁能把这石红豆搬到西门外面,赏赐与上次那样。”人们争相去搬这一石红豆。于是就下令说:“明天将攻占那座岗亭,有谁能够先登上这岗亭的,任命他当国大夫的官,赐给上等的田宅。”人们争相奔走应募。于是吴起下令攻占那座小岗亭,一个早晨就攻克了。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这就是对奖与罚如果决定了就一定要实行所作的活生生的例子,如果奖与罚决定了但又不实行,那么结果也就是人们互相推诿,事情最终不会成功。

    【原文】李悝为魏文侯上地之守,而欲人之善射也,乃下令曰:“人之有狐疑之讼者,令之射的,中之者胜,不中者负。”令下而人皆疾习射,日夜不休。及与秦人战,大败之,以人之善战射也。

    【译文】李悝做了魏文侯的上地的郡守,想要人们善于射箭,于是就下令说:“人们有疑虑而不能决断的诉讼,就叫他们射箭靶,射中的为胜诉,射不中的败诉。”命令下达后人们都急忙练习射箭,日夜都不休息。等到与秦国人打仗,就把秦国军队打得大败,因为他的人民都善于射箭。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这个故事与吴起的故事差不多,都是说明奖惩的必然实行才是正确的。

    【原文】宋崇门之巷人服丧而毁,甚瘠1,上以为慈爱于亲,举以为官师。明年,从之所以毁死者岁十余人。子之服亲丧者,为爱之也,而尚可以赏劝2也,况君上之于民乎!

    【注释】1.瘠:(ji疾)或作“膌”。《左传•昭公十三年》:“牛虽瘠,偾于豚上,其畏不死?”这里用为身体瘦弱之意。

    2.劝:《左传•宣公四年》:“子文无后,何以劝善?”《左传•成公二年》:“我戮之不祥,赦之以劝事君者。”《周礼•丧祝》:“劝防之事。”《战国策•秦策》:“则楚之应之也,必劝。”《庄子•天地》:“昔尧治天下,不赏而民劝。”《礼记•中庸》:“子庶民,则百姓劝。”《韩非子•饰邪》:“彼法明,则忠臣劝。”《韩非子•功名》:“得人心,则不趣而自劝。”《史记•货殖列传》:“各劝其业。”《说文》:“劝,勉也。”这里用为勉励之意。

    【译文】宋国崇门的一个里弄居民为亲人守丧而哀痛地饿坏自己的身体,饿得很瘦弱,君主认为他对亲人非常慈爱,就推举他为官师。第二年,人们因此而饿坏自己身体的一年有十多人。子女为父母亲服丧,是因为爱父母,而尚且可以用奖赏来鼓励,更何况是君主对于民众!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这个故事所说的宋国君主的这种做法显然就不对了,这个奖赏显然不在既定的法律法规里,而是宋国君主自己的个人意愿。爱父母,是人性的最基本的情感,需要用奖赏来勉励吗?如果没有奖赏,那么人们就不热爱自己的父母了吗?热爱亲人,只能是提倡,尤其是领导人、当权者自己以身作则,作出良好的表率,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一个良好的风气。

    【原文】越王虑伐吴,欲人之轻死也,出见怒蛙,乃为之式1。从者曰:“奚敬于此?”王曰:“为其有气故也。”明年之请以头献王者岁十余人。由此观之,誉之足以杀人矣。

    【注释】1.式:《诗•小雅•鹿鸣》:“我有旨酒,嘉宾式燕以敖。”《诗•小雅•斯干》:“兄及弟矣,式相好矣,无相犹矣。”《诗•小雅•雨无正》:“庶曰式臧,复出为恶。”《诗•小雅•车舝》:“虽无好友,式燕且喜。”《诗•大雅•思齐》:“不闻亦式,不谏亦入。”《诗•大雅•皇矣》:“上帝耆之,憎其式廓。”《诗•大雅•下武》:“成王之孚,下士之式。”《诗•周颂•我将》:“仪式刑文王之典。”《孟子•公孙丑下》:“使诸大夫国人皆有所矜式。”《韩非子•内储说上》:“勾践知之,故式怒蛙。”《后汉书•崔寔传》:“使人主师五帝而式三王。”这里用为效法之意。

    【译文】越王勾践图谋攻伐吴国,想要人们看轻死亡而去拼命作战,他出外时看见含气愤怒的青蛙,于是就仿效青蛙趴在地上。他的随从说:“您为什么对它表示敬意呢?”越王说:“是因为它有勇气的缘故。”第二年愿意拿自己的脑袋献给越王的人一年有十多人。从这件事情上看,赞誉足够用来杀人了。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越王勾践的赞誉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奖励,就是最大的奖赏。为了得到君主的奖赏,人们赴汤蹈火牺牲生命再所不惜,这种精神恐怕只有在王者的领导下才会有吧!名誉,尤其是美好的名誉,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渴望的,因为有了美好的名誉后,其它各种东西都会接踵而来。所以,领导人、当权者的赞誉,足以用来做许多许多事情。

    【原文】一曰:越王勾, 践见怒蛙而式之。御者曰:“何为式?”王曰:“蛙有气如此,可无为式乎?, ”士人闻之曰:“蛙有气,王犹为式,况士人有勇者乎!”

    是岁,人有自刭死以其头献者。故曰王将复吾而试其教:燔台而鼓之,使民赴火者,赏在火也;临江而鼓之,使人赴水者,赏在水也;临战而使人绝头刳腹而无顾心者,赏在兵也。又况据法而进贤,其助甚此矣。

    【译文】另一种说法是:越王勾践看见愤怒的青蛙就仿效。他的车夫问他:“为什么仿效青蛙呢?”越王勾践说:“青蛙有勇气这样,难道不可以仿效吗?”武士们听说后说:“青蛙有勇气,大王尚且仿效,何况我们武士中有勇气的呢?”

    这一年,就有人自刎死将自己的头献给越王勾践的。过去越王勾践将要报复吴国的时候试验过自己的训练效果:放火焚烧高台而击鼓令人前进,使民众走进大火,是因为有奖赏在大火里面;面朝长江而击鼓,使民众扑进水里,是因为有奖赏在水里;面对战争能使人们断头剖腹而没有反顾之心,是因为有奖赏在战场上。更何况根据法制提升贤能的人,它的鼓励作用就更大了。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本节的重点在最后一句:“又况据法而进贤”上,说来道去,奖惩都要依法而进行,若是依个人心意来进行赏罚,又有几人能猜中帝王或者当权者的心思呢?猜不透又该怎样努力呢?

    【原文】韩昭侯使人藏弊裤,侍者曰:“君亦不仁矣,弊裤不以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非子之所知也。吾闻明主之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而笑有为笑。今夫裤,岂特嚬笑哉!裤之与嚬笑相去远矣。吾必待有功者,故收藏之未有予也。”

    【译文】韩昭侯叫人藏起破烂了的裤子,侍者说:“君主也不仁慈呀,破裤子不赏赐给我们左右的人而要去收藏起来。”韩昭侯说:“不是你们所知道的那样。我听说明白的君主爱惜自己的皱一皱眉头或笑一笑,皱眉头有皱眉头的目的,笑也有笑的意图。如今这破裤子,难道不能比皱眉头或笑的事吗!裤子与皱眉头笑一笑相差得远了。我必然等待有功的人才赏赐,所以才收藏起来没有给你们。”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这一节的意思与上几节都相同,赞誉也好,破裤子也好,皱眉微笑也好,领导人、当权者的一举一动都是被下属所关注的,很多聪明的、善解人意的人会凭着领导人、当权者的一举一动而猜出其心思,然后根据领导人、当权者的心思进行工作。其实这样做的弊端很大,他们是根据领导人、当权者的心思而工作,而不是根据形势、事情的进展、人民的需要而工作。

    【原文】鳣1似蛇,蚕似蠋2。人见蛇则惊骇,见蠋则毛起。然而妇人拾蚕,渔者握鳣,利之所在,则忘其所恶,皆为孟贲3。

    【注释】1.鱣:(zhan沾)鲟鳇鱼的古称。鱣鱼,江苏叫黄鱼。《诗•卫风•硕人》:“施罛濊濊,鱣鲔发发,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诗•小雅•四月》:“匪鱣匪鲔,潜逃于渊。”《韩非子•说林下》:“鳣似蛇,蚕似蠋。”这里用为大鲤鱼之意。

    2.蠋:(zhu竹)即毛虫。蝴蝶或蛾子的伸长状幼虫。色青,形似蚕,大如手。《庄子》:“奔蜂不能化藿蠋,越鸡不能伏鹄卵。”《韩非子•说林下》:“鳣似蛇,蚕似蠋。”

    3.贲:人名。即孟贲。孟贲:(ben锛)卫国人,当时著名的勇士。《孟子•公孙丑上》:“若是,则夫子过孟贲远矣。”《韩非子•说林下》:“利之所在,皆为贲、诸。”

    【译文】鲤鱼像蛇,蚕像青虫。人们看见蛇就会惊恐害怕,看见毛毛虫就会汗毛竖起。然而养蚕的妇女用手拾蚕,打渔的人手握大鲤鱼,可见利益所在的地方,人们都忘记了所厌恶的东西,都成了孟贲那样的勇士。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二条“对犯罪一定要惩罚以显明威势”而作的深入说明,人们的心理定势就是想要奖赏赞誉及利益,想逃避惩罚及失去。所以奖惩是作为领导人、当权者的有利武器,利用好这个武器,什么样的工作都好做了,什么样的事也都好办了。

    【原文】魏王谓郑1王曰:“始郑、梁2一国也,已而别,今愿复得郑而合之梁。”郑君患之,召群臣而与之谋所以对魏。公子谓郑君曰:“此甚易应也。君对魏曰:‘以郑为故魏而可合也,则弊邑亦愿得梁而合之郑。”魏王乃止。

    【注释】1.郑:地名。当时韩国的都城,位于今河南省新郑县。《韩非子•饰邪》:“不足以存郑,而韩弗知也。”

    2.梁:周时诸侯国名。战国七雄之一,即魏。魏惠王于公元前362年迁都大梁,故称梁。《战国策•齐策四》:“游于梁。”《韩非子•初见秦第一》:“围梁数旬,则梁可拔。”

    【译文】魏王对韩王说:“起初韩、魏都是一个国家,后来分开了,如今愿意再得到郑地而合并入梁地。”韩王为此事感到忧虑,便召集群臣和他们商议怎样答复魏国。公子对韩王说:“这事很容易回答。大王对魏王说:‘将郑地认为是原来的魏地是可以合并的,那么敝国也愿意得到梁地而把它合并入韩国。”魏王听说后就停止了自己的言行。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所作的深入说明,如果韩王不召集群臣会议,那么也就很难找到应对的办法,而公子的回答真的是很聪明很巧妙,这也就是俗话说的“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原文】齐宣王使人吹竽1,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2之,廪3食以数百人。宣王死,湣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注释】1.竽:(yú愚)古簧管乐器。形似笙而略大。战国时盛行于民间。《荀子•正名》:“调竽奇声以耳异。”《说文》:“竽,竹三十六簧也。”

    2.说:(yue悦)《易•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诗•召南•草虫》:“我心则说。”《诗•北风•静女》:“说怿女美。”《诗•陈风•株林》:“驾我乘马,说于株野。”《诗•鄘风•定之方中》:“星言夙驾,说于桑田。”《诗•曹风•蜉蝣》:“心之忧矣,於我归说?”《诗•小雅•頍弁》:“未见君子,忧心奕奕。既见君子,庶几说怿。”《论语•学而》:“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论语•雍也》:“非不说子之道,力不足也。”《礼记•中庸》:“言而民莫不信;行而民莫不说。”《孟子•梁惠王上》:“王说曰。”这里用为喜悦之意。

    3.廪:(lin凛)《诗•周颂•丰年》:“亦有高廪。”《周礼•廪人》注:“盛米曰廩。”《公羊传•桓公十四年》:“御廪者,粢盛委之所藏也。”《孟子•万章上》:“父母使舜完廪。”《荀子•荣辱》:“余刀布,有囷廪。”《汉书•五行志》:“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藏以奉宗庙也。”这里用为米仓之意。

    【译文】齐宣王让人吹竽,必定要三百人在一起吹。南郭先生请求为齐宣王吹竽,宣王很高兴,打开粮仓给了他够数百人吃的粮食。齐宣王死后,齐湣王登上王位,喜好一个一个地吹给他听,于是南郭先生就逃跑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所作的深入说明,这是用故事来比喻,如果大家在会议上异口同声,那么也就不可能知道每一个人的具体想法,也不可能知道某个人的水平。如果一一听取汇报,那么不能胜任工作的就会想办法逃跑了。

    【原文】一曰:“韩昭侯曰:“吹竽者众,吾无以知其善者。”田严对曰:“一一而听之。”

    【译文】另一种说法是:“韩昭侯说:“吹竽的人多,我就不知道谁吹得好。”田严回答说:“一个一个来听他们吹。”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所作的深入说明,看来韩昭侯与田严比齐宣王要聪明得多,知道一个一个地听,这样就知道谁有真本事了。

    【原文】赵令人因申子于韩请兵,将以攻魏。申子欲言之君,而恐君之欲疑己外市1也,不则恐恶于赵,乃令赵绍、韩沓尝试君之动貌而后言之。内则知昭侯之意,外则有得赵之功。

    【注释】1.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战国策•齐策》:“商品买卖责毕收,以何市而反?”《战国策•齐策》:“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韩非子•存韩》:“以与韩人为市,则韩可深割也。”这里用为交易之意。

    【译文】赵国派人通过申子向韩国请求借兵,准备去攻打魏国。申子想把这事说给君主听,而又害怕君主怀疑自己与外国在搞交易,不说那么又害怕得罪赵国,于是就命令赵绍、韩沓先去试探君主的态度后再说这件事。这样对内就知道了韩昭侯的心思,对外就有了讨好赵国的功效。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所作的深入说明,赵国君主听取禀告并督责下级去找韩国的申子,韩国的申子察言观色,做成了这件事,这说明,一一听取禀告是非常必要的。

    【原文】三国兵至韩1,王谓楼缓曰:“三国之兵深矣!寡人欲割河东而讲,何如?”对曰:“夫割河东,大费也;免国于患,大功也。此父兄之任也,王何不召公子汜而问焉?”王召公子汜而告之,对曰:“讲亦悔,不讲亦悔。王今割河东而讲,三国归,王必曰:‘三国固且去矣,吾特以三城送之。’不讲,三国也入韩,则国必大举2矣,王必大悔。王曰:‘不献三城也。’臣故曰:王讲亦悔,不讲亦悔。”王曰:“为我悔也,宁亡三城而悔,无危乃悔。寡人断讲矣。”

    【注释】1.韩:乃函的误字。函:指秦国的函谷关。

    2.举:《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一战而举鄢郢。”汉贾谊《过秦论》:“西举巴蜀。”《汉书》:“且秦举咸阳而弃之,何但越也。”唐杜牧《阿房宫赋》:“戊卒叫,函谷举。”这里用为攻克、占领之意。

    【译文】韩、魏、齐三国的军队到达了函谷关,秦昭襄王问楼缓说:“三国的军队已经深入我国境内了!我想把黄河东面的土地割让而讲和,你看怎么样?”楼缓回答说:“如果割让黄河东面的土地,是很大的损失;但能免除国家的祸患,又是一件大功劳。这事是您的父辈、兄弟的责任,大王为何不召见公子汜来问一下呢?”秦昭襄王于是召来公子汜告诉了他,公子汜回答说:“你讲和了要后悔,不讲和也要后悔。大王如今割让河东而讲和,三国的军队就会返回,大王必然会说:‘三国的军队本来就要撤离的,我只是把这三个城邑白白地送给他们。’不讲和,三国的军队就要进入函谷关,那么全国大部必将被攻克,大王必然会大大后悔。大王会说:‘这是没有献上三个城邑的缘故。’所以我说:大王讲和会后悔,不讲和也会后悔。”秦昭襄王说:“如果要后悔的话,宁愿失去三个城邑而后悔,也不能让国家遭到危亡才后悔。我决定了与他们讲和。”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所作的深入说明,秦昭襄王并没有独断专行,而是向部下询问,然后又向自己的儿子询问,这说明秦昭襄王是一个谦虚的人。

    【原文】应侯谓秦王曰:“王得宛、叶、兰田、阳夏,断河内,困梁、郑,所以未王者,赵未服也。弛1上党,在一而已,以临东阳,则邯郸口中虱也。王拱而朝天下,后者以兵中之。然上党之安乐,其处甚剧,臣恐驰之而不听,奈何?”王曰:“必弛易2之矣。”

    【注释】1.弛:《周礼•大司徒》:“四日弛力。”《礼记•曲礼》:“弛弓尚角。”《礼记•杂记》:“一张一弛。”《荀子•君道》:“有弛易齵差者矣。”《韩非子•扬榷》:“毋弛而弓,一栖两雄。”这里用为放松、松弛之意。

    2.易:《易•旅•上九》:“鸟焚其巢。旅,人先笑后号咷,丧牛于易,凶。”《诗•小雅•何人斯》:“尔还而入,我心易也。”《易•恒•象》:“雷风恒,君子以立不易方。”《论语•学而》:“贤贤,易色。”《管子》:“王者乘时,圣人乘易。”《礼记•中庸》:“故君子居易以俟命,小人行险以徼幸。”《孟子•离娄上》:“人之易其言也,无责耳矣。”《荀子•富国》:“民富则田肥以易,田肥以易则出实百倍。”《玉篇•日部》:“易,转也,变也。”《广韵•昔韵》:“易,变易也,改也。”这里用为改变、变动之意。

    【译文】应侯范雎对秦昭襄王说:“大王得到宛、叶、兰田、阳夏等地,断绝了河内地区,困住了魏国、韩国,之所以还没有称王天下,是因为赵国还没有归服。不如放松上党地区,那只是一个小地方而已,将兵力逼近东阳,那么邯郸就象口中的虱子了。大王拱手而临天下,后归服的国家用兵去攻打它。然而现在上党地区安定和乐,它的地势又险要,我恐怕放松上党地区大王不会听从,怎么办?”秦昭襄王说:“必然放松它改换目标。”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四条“一一听取禀告并用禀告来督责下级”所作的深入说明,这段君臣之间的问答也说明秦昭襄王的确是一个谦虚的人。

    【原文】庞敬,县令也。遣市者行,而召公大夫而还之。立以间,无以诏之,卒遣行。市者以为令与公大夫有言,不相信,以至无奸。

    【译文】庞敬,是一个县官。他让集市上的人走开,而召集公大夫们回来。站了片刻,没有什么命令,遂让他们走开。集市上的人以为县令有什么命令给公大夫,不相信,因此就没有奸邪的行为了。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种方法其实幼稚得很,我们现代的小孩子也都玩这种把戏。一个小孩子给另一个小孩子讲悄悄话,其他小孩子就会怀疑他们。当然,这一招在政坛上使用,也是屡次三番显奇效的。首长一个个地召见部下,拉拉家常,然后召见下一个,如此这般,就会弄得人人自危。但这一招对心怀坦荡的人不管用,他们无愧于心,只想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已。其实一个真有本事的领导人是不屑于这样干的。

    【原文】戴欢,宋太宰,夜使人曰:“吾闻数夜有乘车至李史门者,谨为我伺之。”使人报曰:“不见辒1车,见有奉笥2而与李史语者,有间,李史受笥。”

    【注释】1.辒(wēn温)古代的一种可以卧息的车。《史记•秦始皇纪》:“棺载辒凉车中。”《史记•齐世家》:“已而载辒车中驰行。”《说文》:“辒,卧车也。”

    2.笥:(sì四)一种盛饭食或衣物的竹器。《庄子•秋水》:“王以巾笥而藏之庙堂之上。”《说文》:“笥,盛食器也。”《后汉书•酷吏传》:“晔为市吏,馈饵一笥,帝德之不忘。”

    【译文】戴欢,是宋国的太宰,他在夜里派人说:“我听说这几天夜里都有人坐车到李史的家门口,你要谨慎地为我侦察好。”派出去的人后来回来汇报:“没有见到卧车,只看见有人捧着饭盒和李史交谈,谈了一会儿,李史就接过这饭盒。”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李史如果听说宋太宰派人监视他家,当然也就会谨慎从事了。这种事情换到谁的身上都是如此,即使是心怀坦荡荡的人也要反问自己几个为什么。

    【原文】周主亡玉簪,令吏求之,三日不能得也。周主令人求,而得之家人之屋间。周主曰:“吾之吏之不事事也。求簪,三日不得之,吾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于是吏皆耸惧,以为君神明也。

    【译文】周国君主丢了玉簪,命令差役去寻找,找了三天也没有找到。周君又叫别人去找,便在人家的屋子里找到了。周君说:“我的差役不好好地侍奉事情。找玉簪,三天都找不着,我另外派人去找,没一天就找到了。”于是差役们都很恐惧,以为他们的君主神通圣明。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周国君主实际上是自己藏起了玉簪,然后又让人去寻找,这种装神弄鬼的手段到现在也有,所谓装神弄鬼,其目的就是要别人羡慕、害怕自己。其实一个真有本事的领导人是不屑于这样干的。

    【原文】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顾反而问之曰:“何见于市?”对曰:“无见也。”太宰曰:“虽然,何见也?”对曰:“市南门之外甚众牛车,仅可以行耳。”太宰因诫使者:“无敢告人吾所问于女。”因召市吏而诮之曰:“市门之外何多牛屎?”市吏甚怪太宰知之疾也,乃悚惧其所也。

    【译文】商太宰派一个年轻的家臣到市场上去,回来后便问他说:“你在市场上见到什么?”少庶子回答说:“什么都没有见呀。”太宰说:“即使这样,什么都没看见吗?”少庶子回答说:“看见南门外边有很多牛车,挤得紧紧的仅可以通行。”太宰因此告诫使者:“不要大胆把我问你的话告诉别人。”因而召管理市场的差役来讽刺他说:“市场大门之外为什么有这么多牛屎?”管理市场的差役很是奇怪太宰怎么知道得这么快,于是就诚惶诚恐地谨守职责。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种手段发展到后来更是变本加厉,如明朝的“血滴子”、蒋家王朝的特务机构等等,都是利用一部分人去监视另一部分人。这种手段固然可用,但却不能烂用。

    【原文】韩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察左右之臣不割。

    【译文】韩昭侯握住指甲,而假装丢失了另一只指甲,寻找得很急,左右侍卫因此而割下自己的指甲来献给他。韩昭侯用这种方法来考察身边左右侍卫谁不割指甲。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谁不割指甲谁就不忠诚?非要割指甲才显出忠诚?其实割指甲的人是马屁精,往往有一肚子坏水。这个韩昭侯看来象个幼稚的儿童,这种手段现代人肯定是不会用的了。

    【原文】韩昭使骑于县。使者报,昭侯问曰:“何见也?”对曰:“无所见也。”昭侯曰:“虽然,何见?”曰:“南门之外,有黄犊食苗道左者。”昭侯谓使者:“毋敢泄吾所问于女。”乃下令曰:“当苗时,禁牛马入人田中固有令入,而吏不以为事,牛马甚多入人田中。亟举其数上之;不得,将重其罪。”

    于是三乡举而上之。昭侯曰:“未尽也。”复往审之,乃得南门之外黄犊。吏以昭侯为明察,皆悚惧其所而不敢为非。

    【译文】韩昭侯派骑士到县城去视察。使者回来报告,韩昭侯问他说:“你看见什么?”使者回答说:“没有看见什么。”韩昭侯说:“虽然如此,还看见什么?”使者说:“南门之外,有小黄牛啃咬道路左边的禾苗。”韩昭侯告诉使者说:“不要大胆把我问你的话泄露出去。”于是下令说:“当禾苗生长的时候,严禁牛马进入田间的命令早就有了,而差役们不把这命令当一回事,牛马因此进入田间的有很多。赶快把进入田间的牛马数目报上来,如果查不出来,将加以重罪。”

    于是很多乡镇就开始上报。韩昭侯说:“还没有完全查清。”差役们又去复查,于是在南门外抓住小黄牛。差役们以为韩昭侯很明察,都诚惶诚恐地谨守职责而不敢胡作非为。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个故事与丢爪之事大意相同,与宋太宰之事也相同,都是利用一部分人来监视另一部分人,使得人们害怕领导明察,从而不敢为非作歹。这种特务手段并不可取,它会弄得人们人人自危,会让人们互相猜疑,会使人与人之间失去起码的信任,从而会导致工作效率下降,人们逐渐趋向于怠工,甚至不工作。

    【原文】周主下令索曲杖,吏求之数日不能得。周主私使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乃谓吏曰:“吾知吏不事事也。曲杖甚易也,而吏不能得,我令人求之,不移日而得之,岂可谓忠哉!”吏乃皆悚惧其所,以君为神明。

    【译文】周国君主下令寻找弯曲的拐杖,差役寻找了几天不能找到。周国君主私下里派人寻找,不过一天就找到了。于是就告诉差役说:“我知道差役们不好好侍奉事情。曲杖是很容易找到的,而差役们却找不着,我派人去寻找,不过一天就找到了,难道你们这样叫做忠诚吗?”差役们于是诚惶诚恐地谨守职责,以为君主很神明。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一件东西,某些人找不着,某些人找得到,并不代表找不着的人不忠诚,可能只是他们寻找的方向不对,寻找的方式不对而已。也不能说找得到的人就是忠诚,因为他们可能只是运气好而已。所以用这种方式来判断部下忠与不忠,也是幼稚的。

    【原文】卜皮为县令,其御史污秽而有爱妾,卜皮乃使少庶子佯爱之,以知御史阴情。

    【译文】卜皮是县令,他的御史行为下流肮脏但却有一个宠爱的小妾,卜皮让少庶子假装去爱那个小妾,用这种方法来了解御史的隐私。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派人去与下属官员的小老婆勾搭成奸,以此来了解别人的隐私,这种方法本身就是下流肮脏的。真不知道卜皮这个县官是怎么当的。

    【原文】西门豹为邺令,佯亡其车辖,令吏求之不能得,使人求之而得之家人屋间。

    【译文】西门豹是邺县的县令,假装丢掉了他的车上的车鞘,命令差役寻找而不能找到,派人去寻找而在另外人家屋里找到了。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五条“利用使臣下猜疑的命令来促使臣下谨慎从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与丢指甲、丢拐杖、丢玉簪的事都一样,以此来判定部下的忠与不忠,真是无聊得很。

    【原文】阳山君相卫,闻王之疑己也,乃伪谤樛竖以知之。

    【译文】阳山君做了卫国的相国,听说君王怀疑自己,于是就假装诽谤樛竖来探知君王的心意。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七条“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说明,阳山君本来不想诽谤樛竖,但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于是不得不采用诽谤的方式。这种方法也是不可取的,了解事情真相,可以有许多方法,为什么非要诽谤他人呢?这时候诽谤了他人,把事实真相弄清楚了,可是被诽谤的人会就此罢休吗?总有一天他又会诽谤你,让领导怀疑你,于是你又要难过了。

    【原文】淖齿闻齐王之恶己也,乃矫为秦使以知之。

    【译文】淖齿听说齐湣王厌恶自己,于是就派人假装成秦国的使者来打听此事。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七条“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个故事也是想了解事实真相,但其方式方法也不对。万一这个方法被秦国知道了,秦国真的派人来澄清,这不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原文】齐人有欲为乱者,恐王知之。因诈逐所爱者,令走王知之。

    【译文】齐国有人想造反作乱,恐怕齐王知道。因此而假装驱逐自己所爱的人,命令他们到齐王那里了解齐王是否知道。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七条“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个故事也是想了解事实真相,但其方式方法也不对。万一齐王知道了,岂不是要把这个人及他所爱的人全部斩草除根了吗?既然是造反作乱,他自己首先就知道,造反作乱肯定是不对的,还怕别人知道吗?这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原文】子之相燕,坐而佯言曰:“走出门者何,白马也?”左右皆言不见。有一人走追之,报曰:“有。”子之以此知左右不诚信。

    【译文】子之做了燕国的相国,坐在那里假装说:“走出门去的是什么东西,是白马吗?”左右侍卫都说没有看见。有一个人出门追出去看,回来汇报说:“有的。”子之用这种方法来了解左右侍卫是否诚信。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七条“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说明,子之的这种方法更是荒谬,赞同的人就是忠诚吗?不赞同的人就是不忠诚吗?赞同你说的假话、谎话如果就是忠诚的话,那么这种人也挺会说假话、谎话的。

    【原文】有相与讼者,子产离之而无使得通辞,倒其言以告而知之。

    【译文】有互相争讼的人,子产把他们隔离而使得他们之间不能通话,然后把他们说的话反过来告诉对方从而了解到实情。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七条“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种方法现代叫做诱供,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之所以不允许,是因为这种方法可能会造成更多的冤假错案。

    【原文】卫嗣公使人为客过关市,关市苛难之。因事关市以金与,关吏乃舍之。嗣公为关吏曰:“某时有客过而所,与汝金,而汝因遣之。”关市乃大恐,而以嗣公为明察。

    【译文】卫嗣公派人假装成游客去过关卡,关卡上的人就刁难他。因此这人就拿金钱给关卡上的人,于是关卡上的差役就放过了他。卫嗣公对关卡上的差役说:“某个时候有游客过关卡,给了你金钱,而你就放过了他。”关卡上的差役十分恐惧,以为卫嗣公能明察秋毫。

    【说明】本节还是对第七条“说些与本意相反的话做些与实情相反的事”所作的深入说明,这种明察暗访的方法一直延续到今天,很多官员都喜欢这样明察暗访。明察暗访当然可以,但主动贿赂却是不应该了。

    从第九节起,就是韩非为了说明七种手段而举的例子,之所以列出这些故事,韩非只是想用具体事例来说明他的说法。至于这些说法是否正确,这些手段是否可以使用,读者诸君尽可以自己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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