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韩非子•内储说下六微第三十一

类别:子部 作者:韩非子 书名:韩非子

    【原文】六微:一曰权借在下,二曰利异外借,三曰托于似类,四曰利害有反,五曰参疑内争,六曰敌国废置。此六者,主之所察也。

    【译文】六种隐微的情况:一种是权势转借到下级,二是利益不同而下级借助外国势力,三是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四是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五是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六是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这六种情况,是君主应该明察的。

    【说明】六微,就是六种隐微。这六种隐微的情况在任何一个集体中都存在,因此要求领导人、当权者都要善于觉察出这些隐微之情。

    【原文】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故臣得借,则力多,力多,则内外为用,则人主壅。其说在老聃1之言失鱼也。是以人主久语,而左右鬻2怀刷3。其患在胥僮之权厉公,与州侯之一言,而燕人浴矢也。

    【注释】1.老聃:即老子,中国春秋时思想家。一说老子即老聃,姓李名耳,字,楚国苦县(今河南鹿邑东)人。曾为周“守藏室之史”(管藏书的史官),后著《老子》一书。

    2.鬻:(yu育)《左传•昭公十四年》:“鲋也鬻狱。”《国语•齐语》:“市贱鬻贵。”《孟子•万章上》:“百里奚自鬻于秦牧养牲者五羊之皮。”《韩非子•难言》:“傅说转鬻;孙子膑脚于魏。”这里用为卖,出售之意。

    3.刷:(shuā唰)《史记•楚世家》:“王虽东取地于越,不足以刷耻。”《说文》:“刷,刮也。礼有刷巾。”《文选•沈约和谢宣城诗》:“刷羽汎清源。”班固《汉书》:“刷会稽之耻。”这里用为清除、洗雪之意。

    【译文】权势不可以转借他人。上级失去一种权势,下级就可以得到百种权势。所以臣下能够借用,那么力量就会增多,力量增多,那么内外都可以利用,那么君主就会被壅塞。这个说法在老聃的说失鱼中。因此君主长时间说话,而左右臣下就可以卖弄自己而且心怀洗刷自己的目的。这种祸患发生在胥童劝说晋厉公之事中,与州侯同一样言说,而燕国人用狗屎洗浴上。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条“权势转借到下级”的说明,在某种情况下,权势经常被下级借去,因为上级忙不过来,于是就告诉下级,你去全权处理吧。就这样,下级拿到这个“全权处理”的号令,把一种权势变成了百种权势。那么他也就可能在这种情况下增强自己的力量,而自己的力量得到增加,就会堵塞住上级的耳目,使得上级在各方面都要听他的。老子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在《老子》三十六章中,“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这个意思是说,将要收敛的,必须一定要先胀满它;将要削弱的,必须一定要先强壮它;将要废弃的,必须一定要先推举它;将要收取的,必须一定要先给与它。这就称为微妙的预见。柔弱能胜刚强。鱼儿不能离开水潭,国家最重要的武器不可以让别人看到。俗话说:“言多必失。”韩非所说的“久语”,就是多言,言谈时间久了,下级肯定就会借此机会洗刷自己,尽管自己没有什么,也可以表现自己。至于故事,下面的段落中有详细解释。

    【原文】君臣之利异,故人臣莫忠,故臣利立而主利灭。是以奸臣者,召敌兵以内除,举外事以眩主,苟成其私利,不顾国患。其说在卫人之妻夫祷祝也。

    故戴歇议子弟,而三桓1攻昭公;公叔内2齐军,而翟黄召韩兵;太宰嚭说大夫种,大成牛教申不害;司马喜告赵王,吕仓规秦、楚;宋石遗卫君书,白圭教暴谴。

    【注释】1.三桓:指鲁国的三家大夫孟孙、叔孙、季孙氏,他们三家当时掌握了鲁国的政权。当时长期掌握实权的,主要是鲁庄公的三个弟弟季友、叔牙、庆父的子孙,称为季孙氏、叔孙氏和孟孙氏三家(他们都是鲁桓公之后,也称三桓),即所谓“政在大夫”。

    2.内:(na纳)《礼记•月令》:“无不务内。”《孟子•滕文公下》:“段干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闭门而不内,是皆已甚。”《荀子•臣道》:“时关内之,是事暴君之义也。”《荀子•礼论》:“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内。”《韩非子•扬榷》:“内索出圉,必身自执其度量。”《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赵不内。”《史记•项羽本纪》:“欲止不内。”《说文》:“内,入也。自外而入也。”这里用为接纳之意。

    【译文】君臣之间的利益不同,所以做臣子的就不会忠诚,所以臣下的利益能得到而君主的利益就没有了。因此所谓的奸臣,招引敌国的力量用来除掉内部的对手,拿各种外交事务来迷惑君主,来成就他的私利,不顾国家的祸患。这个说法在卫国人一对夫妻各自祷祝上。

    所以戴歇议论子弟,而三桓围攻鲁昭公;韩国的公叔要接纳齐国的军队,而魏国的翟黄召来韩国的军队;吴国太宰伯嚭劝说越国大夫文种,赵国的大成午开导韩国的申不害;中山国的司马喜密告赵王,魏国的吕仓规劝秦、楚两国攻魏;魏国的宋石赠送书信给卫君,魏相白圭教诲韩相暴谴。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所作的说明,君臣之间的利益肯定不同,也就象是老板与雇员的利益肯定不同一样,所以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人,深刻认识到这个问题,便采用了蛋糕政策,意思是让每一个雇员都能吃上蛋糕。这个政策使大部分雇员变成了股东,尽管每一个雇员所占股份很小,但毕竟也成了老板之一,这样,老板与雇员之间的利益就趋向一致。韩非也清楚地认识到君臣之间的利益问题,但他没有办法解决,就只好提出忠诚问题。所谓忠诚,就是下级忠心对待上级,站在上级的立场、角度、价值观上来处理事情。但要求每一个人都这样,肯定行不通,于是便要求人们站在国家的立场上。

    【原文】似类之事,人主之所以失诛,而大臣之所以成私也。是以门人捐水而夷射诛,济阳自矫而二人罪,司马喜杀爰骞而季辛诛,郑袖言恶臭而新人劓,费无忌教郄宛而令尹诛,陈需杀张寿而犀首走。故烧刍廥而中山罪,杀老儒而济阳赏也。

    【译文】相似类似之事,是君主之所以惩罚失当,而大臣之所以成就私利的原因。因此守门人捐水而夷射受到处罚,济阳君自己派人攻打自己而使他的两个仇人被惩处,司马喜杀掉爰骞而使季辛被杀,郑袖说新娘厌恶楚王的气昧臭而使新娘被处割指鼻子的惩罚,费无忌教郄宛陈列兵器而令尹却诛杀了郄宛,陈需杀了张寿而使犀首被迫出走。所以烧毁了柴草而中山国君处罚了公子,有一人杀死老先生而济阳君却赏赐了他。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所作的说明,相似与类似不一样,相似是表面上很相象,类似是事情的本质很相象,相象,但却不一样,臣下举出相似或类似的事,当君主的如果不明察,就会按相似或类似的处理方法,其结果也就会大相径庭。所以韩非举出了好几个例子,这些故事后面都会详细解释。

    【原文】事起而有所利,其市1主之;有所害,秘反察之。是以明主之论也,国害则省2其利者,臣害则察其反者。其说在楚兵至而陈需相,黍种贵而廪吏覆。是以昭奚恤执贩茅,而僖侯谯其次;文公发绕炙,而穰侯请立帝。

    【注释】1.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战国策•齐策》:“商品买卖责毕收,以何市而反?”《战国策•齐策》:“先生所为文市义者,乃今日见之。”《韩非子•存韩》:“以与韩人为市,则韩可深割也。”《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申子欲言之君,而恐君之欲疑己外市也。”这里用为交易之意。

    2.省:《书•洪范》:“王省惟岁。”《诗•大雅•皇矣》:“帝省其山,柞棫斯拔。”《易•复•象》:“雷在地中,复;先王以至日,闭,关商旅不行,后不省方。”《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论语•颜渊》:“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尔雅•释诂下》:“省,察也。”邢昺疏:“省谓视察。”《易•观•象》:“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礼记•乐记》:“省其文采。”《荀子•王制》:“省农功。”《说文•眉部》:“省,视也。”这里用为观看、观察、审视之意。

    【译文】事情发生而有利益,就是有交易的人主持的;有所害,就要秘密地从反面来察看。因此明白的君主的评论是,国家受害就要观察谁能得到利益,臣子受害就要明察谁与他是对立面。这个说法在楚兵来到魏国边境而陈需当上了魏国的相国,黍种价格贵而管粮仓的官吏被查处诸事中。因此昭奚恤拘捕卖茅草的人,而韩昭侯责问厨师的副手;晋文公追查烧烤上的头发,而穰侯请求齐王称帝。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所作的说明,君臣上下之间都有利害关系,但其利害关系有时是相同的,比如国兴大家兴,国亡大家亡。但有时利害关系却大不一样,比如君亡臣子兴,臣亡君主兴等等。所以,在国家危难时,有谁大发国难财,那么这个人可能就是敌人。某个人受害,那肯定先要寻找他的仇人。这些都是现代警察所说的“动机”。一个人有了动机,一般情况下就会有行为,行为了就会有结果。所以韩非认为,要寻找得利的人,谁得利,谁就有动机。

    【原文】参疑之势,乱之所由生也,故明主慎之。是以晋骊姬杀太子申生,而郑夫人用毒药,卫州吁杀其君完,公子根取东周,王子职甚有宠而商臣果作乱,严遂、韩廆争而哀侯果遇贼,田常、阚止、戴欢、皇喜敌而宋君、简公杀。其说在狐突之称“二好”,与郑昭之对“未生”也。

    【译文】参差不齐互相怀疑的形势,是混乱之所以产生的原因,所以明白的君主一定要谨慎。因此晋国的骊姬杀死了太子申生,而郑君的夫人用毒药毒死了郑君,卫国的州吁杀掉他的君主卫桓公,公子根夺取了东周,楚国王子职很受宠爱而商臣果然发动叛乱,韩国的严遂、韩争夺权势而韩哀侯果然遇刺,齐国的田常、阚止、戴欢、皇喜势均力敌而宋君、齐简公被杀。这个说法在狐突谈论“二好”,以及郑昭回答“未生”中就有。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所作的说明,内部管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价值观念不同而导致互相怀疑,这些情况在每一个领导集团中都有。所以现代企业倡导“企业文化”,其目的就是想要统一人们的价值观念。水平参差不齐并不要紧,培训提高就是,关键是人们的价值观念。在现代价值观念混乱的情况下,因为价值观念不同而导致的工作目的不一样、工作方法不一样比比皆是,混乱皆是由此而生。所以,人们在组建领导班子的时候,一定要寻求价值观念的统一。

    【原文】敌之所务,在淫1察而就2靡3,人主不察,则敌废置矣。故文王资费仲,而秦王患楚使;黎且去仲尼,而干象沮4甘茂。是以子胥宣王言而子常用,内5美而虞、虢亡,佯遗书而苌弘死,用鸡豭而郐桀尽。

    【注释】1.淫:《书•大禹谟》:“罔淫于乐。”孔传:“淫,过也。”《左传•隐公三年》:“骄奢淫泆。”孔颖达疏:“淫,谓耆欲过度。”《论语•八佾》:“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诗•关雎序》:“不淫其色。”孔颖达疏:“淫者,过也,过其度量谓之为淫。”《礼记•王制》:“齐八政以防淫。”孔颖达疏:“淫,谓过奢侈。”《孟子•滕文公下》:“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荀子•不苟》:“小心则淫而倾。”《荀子•富国》:“或佚或乐,或劬或劳,非特以为淫泰夸丽之声。”《韩非子•有度》:“属官威民,退淫殆。”《韩非子•爱臣》:“赦死宥刑,是谓威淫。”这里用为过度之意。

    2.就:《诗•小雅•我行其野》:“昏姻之故,言就尔居。”《礼记•曲礼》:“主人就东阶,客就西阶。”《庄子•齐物论》:“不就利,不违害。”《荀子•劝学》:“金就砺则利。”《楚辞•九章•哀郢》:“去故乡而就远兮。”《韩非子•内储说上七术》:“犹兽鹿也,唯荐草而就。”《广韵》:“就,即也。”这里用为靠近、走近之意。

    3.靡:(mi迷)《易•中孚•九二》:“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荀子•荣辱》:“靡之儇之。”梁启雄柬释:“靡,借为摩。”《史记•苏秦列传》:“於是得周书《阴符》,伏而读之,期年,以出揣靡。”司马贞索隐:“邹诞本作‘揣靡’,靡读亦为摩。”《说文》:‘摩,研也。’谓研磨也。”这里用为切磋之意。

    4.沮:(ju举)《诗•小雅•巧言》:“乱庶遄沮。”《诗•小雅•小旻》:“谋犹回遹,何日斯沮?”《礼记•儒行》:“沮之以兵。”《孟子•梁惠王下》:“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来也。”《荀子•强国》:“是以为善者劝,为不善者沮,上下一心,三军同力。”《商君书•靳令》:“其次,为赏劝罚沮。这里用为阻止之意。

    5.内:(na纳)《礼记•月令》:“无不务内。”《孟子•滕文公下》:“段干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闭门而不内,是皆已甚。”《荀子•臣道》:“时关内之,是事暴君之义也。”《荀子•礼论》:“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内。”《韩非子•扬榷》:“内索出圉,必身自执其度量。”《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赵不内。”《史记•项羽本纪》:“欲止不内。”《说文》:“内,入也。自外而入也。”这里用为接纳之意。

    【译文】敌对国家所致力于的是,在于过度观察而且靠近切磋,君主不明察,那么敌人就参与官员的废置了。所以周文王资助商朝的费仲,而秦王担心楚国的使者;齐国的黎且使孔子离开,而楚国的干象阻止甘茂。因此伍子胥宣布吴王的话而子常被任用,虞、虢君主接受了美女而这两国就灭亡,假装遗失书信而苌弘被杀死,郑桓公用鸡血盟约而郐国豪杰尽死。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所作的说明,别的国家怎么能来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呢?尤其是敌对的国家,这个问题有很多人不懂。敌我分明,那是在战场上,在平常,敌我是不分明的。孙子兵法中的反间计,讲的就是这种情况。敌人会派人来接近我们的官员,他会观察上下左右内部外部的情况,然后用各种手段(包括贿赂)与高层协商,赞同或否定某人担任某职。如果最高领导不明察,任用了敌对国家喜欢的人,那么这个人就会为他们服务。如果想任用敌对国家不喜欢的人,那么敌对国家就会千方百计阻挠、甚至诽谤,使这个人得不到任用。

    【原文】“参疑”、“废置”之事,明主绝之于内而施之于外。资其轻者,辅其弱者,此谓“庙攻”。叁伍1既用于内,观听又行于外,则敌伪得。其说在秦侏儒之告惠文君也。故襄疵言袭邺,而嗣公赐令席。

    【注释】1.叁伍:即言多而错杂,引申将多方面的情况放在一起加以比照检验。《韩非子•扬榷》:“叁伍比物,事之形也。”

    【译文】“参差不齐互相猜疑”、“废置”之事,明白的君主在内部把它们杜绝而把它们在国外施行。资助那些职位还轻的官员,辅助那些权势还弱的官员,这就叫“宗庙内的攻击”。把多方面的情况加以比照检验用在内部,把观察听闻施行在外,那么敌国的诈伪之情就可以得到。这个说法在秦国侏儒把楚国的计谋告诉给秦惠文君之事中。所以襄疵说赵国袭击邺城,而卫嗣公把席子赐给县令。

    【说明】本节是上六节的一个小节,也属于经文。对于这些隐微之情,明白的君主在内部杜绝,而把它们用在对外上。所谓“庙攻”,是指内部,春秋战国时期,一个诸侯国的主要领导集团基本上是一家人,同属一个宗庙,同祭一个祖先。所以“庙攻”即是攻庙,攻击内部。一般人都知道,集团高官是很难收买的,只有那些职位还轻的、权势还弱的人可以收买,收买后再逐步培养他们,并且使他们逐渐登上高位,掌握大权。这样,敌国便成了囊中之物。

    【原文】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势重之鱼也。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可复收也。古之人难正言,故托之于鱼。

    【译文】所谓重要的权势,就是君主的深水潭;臣子,就是深水潭里的鱼。鱼失去了深水潭就不可能再得到,君主失去了权势比臣下还严重而且不可能再收回来。古代的人难以直说,所以假托于鱼身上。

    【说明】本节是对第一条经文“权势转借到下级”所作的说明,这是引用老子的话,老子关于这个问题的论述,在《老子》三十六章中,“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欲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举之;将欲取之,必固与之。是谓微明。柔弱胜刚强。鱼不可脱于渊,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这个意思是说,将要收敛的,必须一定要先胀满它;将要削弱的,必须一定要先强壮它;将要废弃的,必须一定要先推举它;将要收取的,必须一定要先给与它。这就称为微妙的预见。柔弱能胜刚强。鱼儿不能离开水潭,国家最重要的武器不可以让别人看到。所谓鱼儿离不开水潭,就是说君主离不开权势,臣下可以有权势也可以没有权势,君主没有了权势就象鱼儿离开了水潭一样,只能等死了。所以,权势是任何一个当领导的人必须要有的。

    【原文】卫人有夫妻祷者,而祝曰:“使我无故,得百来束布。”其夫曰:“何少也?”对曰:“益是,子将以买妾。”

    【译文】卫国有一对夫妻做祈祷,妻子祝祷说:“使我平安无事,能得到一百来束布。”她的丈夫说:“为什么求这么少呢?”妻子回答说:“多了,你就会去买个小老婆。”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不仅君臣之间的利益不同,夫妻间的利益也不同,丈夫要站在丈夫的立场、角度,妻子也要站在妻子的立场、角度。如果都各自站在自己的立场、角度办事过日子,那么这个家庭非崩溃不可。既然两人组成了一个家庭,都应该以家庭为主,都要站在家庭的立场、角度上办事过日子。单位、国家也是这样,如果都站在自己的立场、角度上为自己考虑,那么就成一盘散沙了。这样的单位、国家肯定是短命的。

    【原文】荆王欲宦诸公子于四邻,戴歇曰:“不可。”“宦公子于四邻,四邻必重之。曰:“子出者重,重则必为所重之国党,则是教子于外市也,不便。”

    【译文】楚王想让几个儿子到四邻国家去做官,戴歇说:“不可以。”楚王说:“公子们到四邻国家去做官,四邻国家必然要器重他们。”戴歇说:“儿子出国受到器重,受到器重必然要为器重他们的国家结成朋党,那么这就是在教儿子在外搞交易,这很不便利国家。”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君臣之间的利益不同,夫妻之间的利益不同,父子之间的利益也不同,作为儿子,谁都想单独继承一大笔财产,因此都想夺得继承权。而夺取继承权,靠的是智慧和力量,因此儿子们就会结交朋党,争取大国势力的保护与支持。如果得手,那么这个儿子就将是大国的傀儡;如果不得手,那么兄弟之间将会反目成仇,并且会拉进国与国间的战争。而父亲如果不愿意放手,那么儿子就会千方百计让父亲早早离开人世;父亲如果放手让儿子继承,那么儿子就会把父亲支得远远的,不让父亲插手自己的事情。这个世上,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利益作想,很少有人能从大局考虑,所以至今人类社会纷争不断,着实令人悲哀呀!

    【原文】鲁孟孙、叔孙、季孙相戮力劫昭公,遂夺其国而擅其制。鲁三桓公逼,昭公攻季孙氏,而孟孙氏、叔孙氏相与曰:“救之乎?”叔孙氏之御者曰:“我,家臣也,安知公家?凡有季孙与无季孙于我孰利?”皆曰:“无季孙必无叔孙。”“然则救之。”于是撞西北隅而入。孟孙见叔孙之旗入,亦救之。三桓为一,昭公不胜。逐之,死于乾侯。

    【译文】鲁国的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联合起来齐心协力胁迫鲁昭公,随即夺取了鲁国而改变了国家制度。鲁国三桓公开逼迫鲁昭公时,鲁昭公攻打季孙氏,而孟孙氏、叔孙氏互相商议说:“去救季孙氏吗?”叔孙氏的车夫说:“我,是个家臣,怎么知道公家的事呢?有季孙氏与没有季孙氏哪样对我们更有利?”大家都说:“没有季孙氏必然就没有叔孙氏。”车夫说:“那么就去救他吧。”于是他们从西北角冲开包围打了进去。孟孙氏见到叔孙氏的战旗冲进来,也出去救援。三桓军队汇合为一,鲁昭公不能取胜。就被三桓逐出鲁国,死在晋国的乾侯那个地方。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君臣之间的利益不同,当然心思也就不同,鲁昭公想保住君主地位,孟孙氏、叔孙氏、季孙氏三家却想推翻他。鲁国在僖公时,由桓公之子季友秉政,其后代称季孙氏。季友之兄庆父、叔牙之后为孟孙氏、叔孙氏。这三家皆为桓公之后,故称三桓。僖公以后到春秋末,鲁的政权基本上由三家所把持。襄公时,季孙宿执政,三分公室,鲁君实力被削弱。到昭公时,昭公被逐出鲁国,流浪在外七年而卒。《左传》说:“鲁君世从其失,季氏世修其勤。”由于季氏颇得民心,故鲁国出现“民不知君”的现象。但随着三桓势力的过于强大,三桓的家臣也非同一般。在春秋晚期,南蒯、阳虎、侯犯等先后起来反对季氏和叔孙氏,象阳虎就一度执掌鲁的大权,即所谓的“陪臣执国命”。由此又反映出三家也在走向衰微。这种争权夺利的事自春秋到战国时期愈演愈烈。

    【原文】公叔相韩而有攻1齐,公仲甚重于王,公叔恐王之相公仲也,使齐、韩约而攻魏。公叔因内2齐军于郑。以劫其君,以固其位,而信两国之约。

    【注释】1.攻:《周礼•太祝》:“五曰攻,六曰说。”《论衡•顺鼓》:“攻者责也。”这里用为指责之意。

    2.内:(na纳)《礼记•月令》:“无不务内。”《孟子•滕文公下》:“段干木逾垣而辟之,泄柳闭门而不内,是皆已甚。”《荀子•臣道》:“时关内之,是事暴君之义也。”《荀子•礼论》:“陶器不成物,薄器不成内。”《韩非子•扬榷》:“内索出圉,必身自执其度量。”《史记•屈原贾生列传》:“赵不内。”《史记•项羽本纪》:“欲止不内。”《说文》:“内,入也。自外而入也。”这里用为接纳之意。

    【译文】公叔伯婴做了韩国的相国而有指责齐国的话,公仲朋在韩宣王手下很受器重,公叔伯婴害怕韩宣王让公仲朋当相国,于是使齐国与韩国约定去攻打魏国。公叔伯婴因此接纳齐国军队引入到韩国的国都郑地。以此要挟他的君主,以巩固他的地位,而且诚信于两国的约定。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韩宣王是想重用人材,以期能振兴国家,而公叔伯婴却是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因此他引齐军入境,以期借齐军势力要挟君主,从表面上看,公叔伯婴的行为光明正大,也是为国着想,但实际上攻魏是假,借势是真,完全是他的私心在作怪。有这样的大臣真是韩宣王的悲哀。

    【原文】翟璜,魏王之臣也,而善于韩。乃召韩兵令之攻魏,因请为魏王构之以自重也。

    【译文】翟璜,是魏王的大臣,却与韩国亲善。于是他召来韩国的军队叫他们攻打魏国,接着他又请求魏王与韩国讲和以此来加重自己的地位。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翟璜,比公叔伯婴还要明目张胆,居然借敌国之兵来加强自己的地位,而不思加强国家建设使国家强大,从而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有这样的大臣,也是魏王的悲哀。

    【原文】越王攻吴王,吴王谢而告服,越王欲许之。范蠡、大夫种曰:“不可。昔天以越与吴,吴不受,今天反夫差,亦天祸也。以吴予越,再拜受之,不可许也。”太宰嚭遗大夫种书曰:“狡兔尽则良犬烹,敌国灭则谋臣亡。大夫何不释吴而患越乎?”大夫种受书读之,太息而叹曰:“杀之,越与吴同命。”

    【译文】越王勾践攻打吴王夫差,吴王夫差谢罪而宣告投降,越王勾践想要答应他。范蠡、大夫种说:“不可以。从前上天把越国送给吴国,吴王不接受,如今上天报复夫差,也是上天降下的灾祸。现在把吴国送给越国,我们应当再次拜谢上天才能接受,不能准许吴国投降。”吴国太宰伯嚭送一封书信给越国大夫种说:“狡兔被杀光后优良的狗也会被煮来吃,敌对国家被消灭后谋臣也会被杀害。大夫为什么不放掉吴国而使它成为越国的忧患呢?”大夫种接受书信阅读后,感慨地叹息说:“我被杀害,越国与吴国就会遭受一样的命运。”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一个国家有忧患,谋臣良将才能得到重用,如果太平无事,还要谋臣良将来干什么呢?所以作为一个谋臣良将,他的想法就是要使国家有忧患,使君主有忧患,这样才能保住他一辈子的荣华富贵,否则,他也就无用武之地了。

    【原文】大成牛从赵谓申不害于韩曰:“以韩重我于赵,请以赵重子于韩,是子有两韩,我有两赵。”

    【译文】大成午从赵国到韩国来对申不害说:“以韩国的力量来加强我在赵国的势力,请让我用赵国的力量来加强你在韩国的势力,这样你就好象有了两个韩国,我也有了两个赵国。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历史发展到今天,这种借助势力的人也越来越多了,由于借助势力,许多毫无本事的人也拥有了高官厚禄,由于借助势力,才有了俗语:“一朝天子一朝臣。”势力倒了,那么借助势力的人必然也会轰然倒塌,丧失前途。为了维护后台势力,这些人不得不出卖自己,出卖良心。究其实,其实自己拥有本事才是最可靠的,可以不必为势力的倒台而跟着倒霉。

    【原文】司马喜,中山君之臣也,而善于赵,尝以中山之谋微告赵王。

    【译文】司马喜,是中山国君的臣子,而与赵国亲善,经常把中山国君的计谋告诉赵王。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司马喜看来也是一个卖国求荣的家伙,自己的国家不维护,却去向别人讨好卖乖。别人是可以站得拢走得开的,而自己人却无论如何走不开的。一旦别的人走开了,所借助的势力也就完了。

    【原文】吕仓,魏王之臣也,而善于秦、荆。微讽1秦、荆令之攻魏,因请行和以自重也。

    【注释】1.讽:《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后汉书•张衡传》:“衡乃拟班固《两都》作《二京赋》,因以讽谏。”《广雅》:“讽,谏也。”这里用为婉言微辞或指责之意。

    【译文】吕仓,是魏王的大臣,而与秦国、楚国亲善。他婉言微辞劝谏秦国、楚国来攻打魏国,因而又请求去讲和来加重自己的地位。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吕仓也与上面所说的几位一样只会借助外来势力,殊不知,你求助于人,必然要感恩图报,拿什么作为回报呢?到最后只能是卖国求荣了。

    【原文】宋石,魏将也;卫君,荆将也。两国构难,二子皆将。宋石遗卫君书曰:“二军相当,两旗相望,唯毋一战,战必不两存。此乃两主之事也,与子无有私怨,善者相避也。”

    【译文】宋石,是魏国的大将;卫君,是楚国的大将。魏、楚两个国家交战,二人都担任了将领。宋石就送书信给卫君说:“二军力量相当,两军军旗相望,希望一仗都不要打,交战后必然不能两军都保存完好。这是两个君主的事情,我与你没有什么仇怨,相互友好的话就回避吧。”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国家有难,匹夫有责,这两个大将居然为了保全自己而丢掉国家大事,不去作战而采取回避的办法,真的是个人利益高于国家利益了。

    【原文】白圭相魏王,暴谴相韩。白圭谓暴谴曰:“子以韩辅我于魏,我以魏待子于韩,臣长用魏,子长用韩。”

    【译文】白圭做了魏王的相国,暴谴做了韩国的相国。白圭告诉暴谴说:“你用韩国的力量辅助我在魏国掌权,我用魏国的力量支持你在韩国掌权,我就能长期在魏国执政,你也能长期在韩国执政。”

    【说明】本节是对第二条“君臣的利益不同”的说明所举的例子,白圭教诲暴谴,其目的就是在于保住自己的私有利益,这种权术、手段只能暂用一时,因为当另一方的个人利益受到侵犯时,这种盟约也就靠不住了。

    【原文】齐中大夫有夷射者,御饮于王,醉甚而出,倚于郎1门。门者刖2跪请曰:“足下无意赐之余沥3乎?”夷射曰:“叱,去!刑余之人,何事乃敢乞饮长者!”刖跪走退。及夷射去,刖跪因捐水郎门霤下,类溺4者之状。明日,王出而呵之,曰:“谁溺于是?”刖跪对曰:“臣不见也。虽然,昨日中大夫夷射立于此。”王因诛夷射而杀之。

    【注释】1.郎:(láng狼)古廊字。室外有顶的过道及宫殿廷廊,置侍卫人员所在。《韩非子•十过》:“道南方来,集于郎门之峗。”《汉书•东方朔传》:“今陛下累郎台,恐其不高也。”《汉书•董仲舒传》:“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郎之上。”

    2.刖:(yue月)《易•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周礼•司刑》:“刖五百。”《左传•庄公十六年》:“刖强鉏。”《韩非子•和氏》:“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说文•刀部》:“刖,绝也。”《广雅•释诂一》:“刖,危也。”这里用为为古代削足之刑。

    3.沥:(lì丽)水、泪、酒等液体下滴称为沥。汉王延寿《鲁灵光殿赋》:“动滴沥以成响,殷雷应其若警。”宋欧阳修《归田录》:“以杓酌油沥之。”这里用为剩酒之意。

    4.溺:本意为排泄小便。后来作“尿”。《史记•扁鹊仓公列传》:“中热,故溺赤也。”《史记•范睢蔡泽列传》:“宾客饮者醉,更溺睢。”

    【译文】齐国的中大夫中有叫夷射的,在齐王那里陪同喝酒,醉醺醺才走出来,倚靠在宫中廊门上。一个受过刑的守门人跪下来请求说:“足下不想赏赐给我一点剩下的酒吗?”夷射说:“呸,滚开!受过刑的人,怎么竟敢向老子讨酒喝?”守门人于是退下去了。等到夷射离开,守门人便在门前的屋檐下洒了点水,好象撒了泡尿的样子。第二天,齐王出门来责问这件事,说:“是谁尿在这里?”守门人回答说:“我没有看见。虽然如此,昨天中大夫夷射曾经在这里站过。”齐王因此谴责夷射并把他杀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洒了一滩水,很象有人撒了泡尿,这很容易欺骗人,当领导的如果不明察,就会自以为是,也就受欺骗了。这事不能说是夷射的过错,也不能说是守门人太狡猾,而是说明齐王太糊涂了。

    【原文】魏王臣二人不善济阳君,济阳君因伪令人矫王命而谋攻己。王使人问济阳君曰:“谁与恨?”对曰:“无敢与恨。虽然,尝与二人不善,不足以至于此。”王问左右,左右曰:“固然。”王因诛二人者。

    【译文】魏王的臣子中有两个人和济阳君关系不好,济阳君因此伪造魏王的命令叫人攻打自己。魏王派人去问济阳君说:“谁与你有仇恨?”济阳君回答说:“我不敢与谁有仇恨。虽然这样,也曾经和两个人关系不好,不也不致于这样。”魏王问左右侍卫,左右侍卫说:“的确如此。”魏王因此诛杀了这两个人。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济阳君与那受过砍足刑罚的守门人真是一样,会用这种方法来陷害别人。这种情况的确很隐微,不详加审查简直就不能知道真相。所以当领导的人,对这种事情一定要明察。

    【原文】季辛与爰骞相怨。司马喜新与季辛恶,因微令人杀爰骞,中山之君以为季辛也,因诛之。

    【译文】季辛与爰骞相互怨恨。司马喜最近也与季辛关系不好,因此暗中派人杀死爰骞,中山国君主认为是季辛干的,因此而诛杀了季辛。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季辛虽然有杀人动机,可是不一定要去杀人。而最没有关系的司马喜反而杀了两个人,这种案子交给一般人还真破不了案,因为他们简单的头脑只会认定,谁有杀人动机谁没有杀人动机。

    【原文】荆王所爱妾有郑袖者。荆王新得美女,郑袖因教之曰:“王甚喜人之掩口也,为近王,必掩口。”美女入见,近王,因掩口。王问其故,郑袖曰:“此固言恶王之臭。”及王与郑袖、美女三人坐,袖因先诫御者曰:“王适有言,必亟听从王言。”美女前近王甚,数掩口。王悖然怒曰:“劓1之。”御因揄刀而劓美人。

    【注释】1.劓:(yi艺)原意为古代割鼻之刑。《易•睽•六三》:“见舆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无初有终。”《易•困•九五》:“劓刖,困于赤绂:乃徐有说,利用祭祀。”《书•盘庚中》:“我乃劓珍灭之,无遗育。”孔传:“劓,割也。”《韩非子•奸劫弑臣》:“豫让乃自黔劓,败其形容。”《玉篇•刀部》:“劓,割也。”

    【译文】楚王所宠爱的妾中有个叫郑袖的。楚王最近得到一个美女,郑袖因而教她说:“大王很喜欢别人掩着嘴,为了接近大王,你必须要掩口。”美女进宫,走近楚王时,便掩着嘴。楚王问她什么缘故,郑袖在一旁回答说:“她本来就说过讨厌大王的气味。”等到楚王和郑袖、美女三个人坐下时,郑袖便事先告诫侍卫说:“大王如果有什么吩咐,必须立即听从大王的话。”美女走近楚王靠得很近,几次用手掩着嘴。楚王勃然大怒说:“把她鼻子割掉。”侍卫抽刀就把美女的鼻子割掉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是美女过于轻信郑袖的话所造成的悲剧,不仅美女轻信了郑袖的话,楚王也轻信了郑袖的话,由此可见,别人的话是不能轻易相信的。

    【原文】一曰:魏王遗荆王美人,荆王甚悦之。夫人郑袖知王悦爱之也,亦悦爱之,甚于王。衣服玩好,择其所欲为之。王曰:“夫人知我爱新人也,其悦爱之甚于寡人,此孝子所以养亲,忠臣之所以事君也。”夫人知王之不以己为妒也,因为新人曰:“王甚悦爱子,然恶子之鼻,子见王,常掩鼻,则王长幸子矣。”于是新人从之,每见王,常掩鼻。王谓夫人曰:“新人见寡人常掩鼻,何也?”对曰:“不已知也。”王强问之,对曰:“顷尝言恶闻王臭。”王怒曰:“劓之!”夫人先诫御者曰:“王适有言必可从命。”御者因揄刀而劓美人。

    【译文】另有一种说法:魏王赠送给楚王一个美女,楚王非常喜爱她。楚王的夫人郑袖得知楚王很喜爱,也很喜爱她,而且比楚王还喜爱。她自己的衣服和玩物珍宝,都让美女来挑选然后送给她。楚王说:“夫人知道我喜爱新来的美人,你喜爱她甚过于我,这是孝子用来供养父母亲,忠臣之所以侍奉君主的行为啊。”夫人郑袖知道了大王不认为自己是嫉妒了,便对新来的美人说:“大王非常喜爱你,然而不喜欢你的鼻子,你去见大王时,要经常掩住鼻子,那么大王就会经常和你在一起了。”于是新来的美人听从郑袖的话,每次见楚王,都掩住鼻子。楚王对夫人说:“新美人来见我时经常掩住鼻子,为什么呢?”郑袖回答说:“我不知道其中原因。”楚王竭力追问她,郑袖回答说:“不久前听她说过厌恶大王的气味很臭。”楚王发怒说:“把她鼻子割掉。”夫人郑袖事先告诫侍卫说:“大王如果有什么吩咐,必须服从命令。”侍卫因此抽刀就把美人的鼻子割掉了。

    【说明】本节与上节基本一样,想要说明的是用相似类似的事进行欺骗,陷害自己的对手、敌人,从而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原文】费无极,荆令尹之近者也。郄宛新事令尹,令尹甚爱之。无极因谓令尹曰:“君爱宛甚,何不一为酒其家?”令尹曰:“善。”因令之为具于郄宛之家。无极教宛曰:“令尹甚傲而好兵,子必谨敬,先亟陈兵堂下及门庭。”宛因为之。令尹往而大惊,曰:“此何也?”无极曰:“君殆,去之!事未可知也。”令尹大怒,举兵而诛郄宛,遂杀之。

    【译文】费无极,是楚国令尹子常的亲信。郄(qiè窃)宛新近刚侍奉令尹,令尹很是喜爱他。费无极因此告诉令尹说:“您很喜爱郄宛,为何不到他家喝酒呢?”令尹说:很好。“便叫费无极到郄宛家里去置办酒席。费无极教郄宛说:“令尹十分傲慢而且喜欢兵器,你必须小心恭敬,先赶快把兵器陈列在厅堂下面及大门前空地上。”郄宛就照办了。令尹到郄宛家时大吃一惊说:“这是为什么呢?”费无极说:“你很危险,赶快离开!事情还不知道怎样发生。”令尹大怒,召集兵马向郄宛问罪,随后就杀了郄宛。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兵器乃不祥之物,这个郄宛也太傻了,竟然把兵器陈列出来,如果稍有一点分辨力,就不会听从别人的话。楚国令尹也是一个没有分辨力的人,兵器仅是陈列出来,并没有拿在人们的手上,害怕什么呢?稍为冷静一下,听听解释,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悲剧了。所以说:“兼听则明。”

    【原文】犀首与张寿为怨,陈需新入,不善犀首,因使人微杀张寿。魏王以为犀首也,乃诛之。

    【译文】犀首与张寿结了仇怨,陈需新近刚到魏国,与犀首的关系不好,因而派人暗杀了张寿。魏王以为是犀首干的,就诛杀了犀首。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件事与季辛事差不多,看见别人有仇,就利用别人的仇恨关系,暗中做手脚,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这些当君主的,也是糊涂得很,只要认为有动机就有可能作案,从而成了别人的工具。

    【原文】中山有贱公子,马甚瘦,车甚弊。左右有私不善者,乃为之请王曰:“公子甚贫,马甚瘦,王何不益之马食?”王不许。左右因微令夜烧刍厩。王以为贱公子也,乃诛之。

    【译文】中山国有个很低贱的公子,他的马很瘦弱,车子很破旧。国王侍从中有人和他的关系不好,就替他向国王请求说:“这公子很贫穷,马很瘦弱,大王何不给他一点马料呢?”国王不允许。左右侍卫于是暗中叫人在夜里放火焚烧了国王存放马料的仓库。中山国王以为是贱公子干的,就把贱公子诛杀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也是一桩陷害人的案子,其实问题的关键不是谁陷害谁,而是判断的人是否能明察。不能明察,就会出现一桩桩冤假错案;能明察,能不受下级的欺骗,事情也就好办了。

    【原文】魏有老儒而不善济阳君。客有与老儒私怨者,因攻老儒杀之,以德于济阳君,曰:“臣为其不善君也,故为君杀之。”济阳君因不察而赏之。

    【译文】魏国有个年老的儒生与济阳君关系不好。济阳君门客中有一人和老儒生有私人恩怨,便去殴打老儒生并把他杀死了,以此来讨好济阳君,他说:“我因为这个老儒生与你关系不好,便替你杀了他。”济阳君不加审察而赏赐了这个门客。

    【说明】本节是对第三条“下级伪托相似类似的事情进行欺骗”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门客是很明显的公报私仇,而糊涂的济阳君却被门客所利用,成为了门客的工具。

    【原文】一曰:济阳君有少庶子,有不见知欲入爱于君者。齐使老儒掘药于马梨之山,济阳少庶子欲以为功,入见于君曰:“齐使老儒掘药于马梨之山,名掘药也,实间君之国。君杀之,是将以济阳君抵罪于齐矣。臣请刺之。”君曰:“可。”于是明日得之城阴而刺之,济阳君还益亲之。

    【译文】另有一种说法:济阳君有几个年轻的家臣,其中有一个没有被济阳君赏识而又想得到济阳君宠爱的。当时齐国派了一个年老的儒生到马梨山采药,济阳君的这个家臣想拿他来立功,就进去见济阳君说:“齐国派一个年老的儒生来马梨山采药,名为采药,实际上是来侦察您的国家。您杀了他,那将会拿您济阳君到齐国抵罪。我请求去剌杀他。”济阳君说:“可以。”于是第二天这个年轻的门客跑到城的北面去剌杀了老儒生,济阳君就渐渐亲近这个家臣了。

    【说明】本节与上节基本一样,只是传说的不一样,由此可见济阳君真的是个糊涂人。事情不问青红皂白,就轻信下级的话,最终会铸成大错。

    【原文】陈需,魏王之臣也,善于荆王,而令荆攻魏。荆攻魏,陈需因请为魏王行解之,因以荆势相魏。

    【译文】陈需,是魏王的大臣,与楚王的关系很好,因而叫楚国来攻打魏国。楚国来攻打魏国了,陈需就请求为魏王去楚国进行调解,因而他靠楚国的势力当上了魏国的相国。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君主的利益是保护好自己的国家,而大臣的利益则是被提升并巩固自己的地位,因此陈需就要勾结外国以显示自己的能力,并以此而得到提拔。陈需就没有好好想一下,万一楚国就此真的攻打了魏国,那么他陈需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了。再就是魏王,他也不想一想,楚国为什么来攻打魏国?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就靠陈需去讲和,然后就提拔了陈需。这种糊涂君王,永远也维护不了自己的利益。

    【原文】韩昭侯之时,黍种尝贵甚。昭侯令人覆廪,吏果窃黍种而粜之甚多。

    【译文】在韩昭侯的时候,黍米的种子价格曾经很贵。韩昭侯叫人去检查粮仓,管粮仓的官吏果然盗窃了黍米的种子而且把它们卖掉很多。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君主的利益是让人民都能富裕,才能保住一方平安;而这些小官吏的利益则是让自己先富裕起来,因此他们不惜偷盗国家粮仓,触犯法律。偷盗人如果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确的,那么他富裕起来后,他的儿女、子孙后代都来偷盗他的钱财,又对不对呢?这不是归到报应说,而是说每个社会都有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和法律,家长采用这种行为得到了富裕,那么他的儿女、子孙后代也会学习他的这种行为。所以,自己身处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就要遵守这个社会的社会行为规范和法律。

    【原文】昭奚恤之用荆也,有烧仓廥者,而不知其人。昭奚恤令吏执贩茅者而问之,果烧也。

    【译文】昭奚恤治理楚国的时候,有一个放火焚烧了粮仓的人,却不知道是谁。昭奚恤令差役抓来卖茅草的人一审问,果然是那个人放的火。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放火的人和偷黍米种子的人一样,只想着让自己富裕,而不惜以身试法。不要说国家有法律,其实每个家庭里面都有规矩,为了自己而去破坏规矩、法律,当然也就不行了。

    【原文】昭僖侯之时,宰人上食而羹中有生肝焉,昭侯召宰人之次而诮之曰:“若何为置生肝寡人羹中?”宰人顿首服死罪,曰:“窃欲去尚宰人也。”

    【译文】在韩昭侯的时候,厨师端上饭菜而肉汁中有生肝,韩昭侯召厨师的助手来而讥诮他说:“你为什么要把生肝放在我的肉羹中?”这厨师助手便叩头求饶承认犯了死罪,他说:“我私下想除去厨师啊。”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厨师管伙食,而就会有人想除去他,想除去他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自己想当厨师。这也是一个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陷害他人的例子,因为厨师不可能把生肝放到肉羹中,所以,韩昭侯认为有人想在这件事中得到利益,这个人必然也就是厨师身边的人。如果是下毒,那又是另一码事了。

    【原文】一曰:僖侯浴,汤中有砾。僖侯曰:“尚浴免,则有当代者乎?”左右对曰:“有。”僖侯曰:“召而来。”谯之曰:“何为置砾汤中?”对曰:“尚浴免,则臣得代之,是以置砾汤中。”

    【译文】另一种说法:韩昭侯洗澡,洗澡水中有小石子。韩昭侯说:“管洗澡水的差役如果被免职了,那么有没有谁能代替他的呢?”左右侍卫回答说:“有。”韩昭侯说:“召他来。”于是责问他说:“你为什么把石子放在洗澡水中?”那人回答说:“如果管洗澡水的官员被免职了,那么我就能取而代之,因此把石子放进洗澡水中。”

    【说明】本节与上节基本一样,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惜陷害他人的人,其实这是最愚蠢的行为,即使暂时可以达到目的,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总有一天,人们都会知道的。

    【原文】文公之时,宰臣上炙1而发绕之。文公召宰人而谯之曰:“女2欲寡人之哽耶,奚为以发绕炙?”宰人顿首再拜请曰:“有死罪三:援砺3砥刀,利犹干将4也,切肉肉断而发不断,臣之罪一也;援木而贯脔5而不见发,臣之罪二也;奉炽炉,炭火尽赤红,而炙熟而发不烧,臣之罪三也。堂下得无微有疾臣者乎?”公曰:“善。”乃召其堂下而谯之,果然,乃诛之。

    【注释】1.炙:(zhì自)《诗•小雅•楚茨》:“或燔或炙,君妇莫莫,为豆孔庶。”《诗•小雅•瓠叶》:“有兔斯首,燔之炙之。”《诗•大雅•行苇》:“醓醢以薦,或燔或炙。”《诗•大雅•凫鷖》:“旨酒欣欣,燔炙芬芬。”《礼记•曲礼》:“毋嘬炙。”《礼记•礼运》:“以烹以炙。”《韩非子•难言》:“翼侯炙;鬼侯腊;比干剖心。”《史记•刺客传》:“置匕首鱼炙之腹中。”《说文》:“炙,炮肉也。从肉,在火上。”这里用为烧烤,把去毛的兽肉串起来在火上薰烤之意。

    2.女:《诗•郑风•萚兮》:“叔兮伯兮,倡予和女。”《诗•魏风•硕鼠》:“三岁贯女。”《诗•大雅•大明》:“于周于京,缵女维莘。”《论语•雍也》:“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荀子•宥坐》:“吾语女其故。”《集韵•语韵》:“女,尔也。通作汝。”这里用为代词,表示第二人称“你”之意。

    3.砺:(lì丽)《礼记•内则》:“刀砺。”《荀子•劝学》:“金就砺则利。”《山海经•中山经》:“阴山多砺石。”这里用为磨刀石之意。

    4.干将:古代宝剑名。《战国策•齐策》:“今虽干将莫邪,非得人力,则不能割刿矣。”

    5.脔:(luán孪)《淮南子•说林训》:“尝一脔肉,而知一镬之味。”《礼记•曲记》注:“嘬谓一举尽脔。”《说文》:“一曰切肉,脔也。”这里用为小块肉之意。

    【译文】晋文公的时候,掌管膳食的官员端上烤肉而上面有头发缠绕。晋文公召厨师上来责问他说:“你想要我吐出来吗?为什么用头发缠绕烤肉?”厨师跪下叩头哀请说:“我有死罪三条:拿磨石磨刀,锋利得象干将宝剑一样,能把肉切断而头发切不断,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拿木棍穿肉片而没有看见头发,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捧着火热的炉子,炭火烧得通红,而烤肉熟了头发却烧不坏,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您堂下的侍从中有没有暗中忌恨我的人呢?”晋文公说:“很好。”于是召集堂下侍从来责问,果然有人,于是就诛杀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例子也与生肝的故事差不多,厨师是不会把头发放在已经烧烤好的肉上的,若是他掉头发,那也早被炭火烧毁了;烧好的肉上有头发,那只能是有人陷害。这个陷害别人的人真是太笨了,再怎么维护自己的利益也不应该用这种愚蠢的方法。

    【原文】一曰:晋平公觞1客,少庶子进炙而发绕之,平公趣2杀炮3人,毋有反令。炮人呼天曰:“嗟乎!臣有三罪,死而不自知乎!”平公曰:“何谓也?”对曰:“臣刀之利,风靡骨断而发不断,是臣之一死也;桑炭炙之,肉红白而发不焦,是臣之二死也;炙熟,又重睫而视之,发绕炙而目不见,是臣之三死也。意者堂下其有翳憎臣者乎?杀臣不亦蚤乎!”

    【注释】1.觞:(shāng伤)《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伏之而觞曲沃人。”《礼记•投壶》:“请行觞。”《荀子•子道》:“其源可以滥觞。”《韩非子•十过》:“晋平公觞之于施夷之台。”《吕氏春秋•达郁》:“管仲觞桓公。”这里用为饮用之意。

    2.趣:通“促”。《周礼•县正》:“趣其稼事。”《礼记•月令》:“趣民收敛。”《荀子•脩身》:“趣舍无定,谓之无常。”《韩非子•十过》:“王其趣发信臣,多其车,重其币以奉韩。”《韩非子•功名》:“得人心,则不趣而自劝。”这里用为催促,督促之意。

    3.炮:通“庖”。《韩非子•难二》:“凡为人臣者,犹炮宰和五味而进之君。”这里用为专门掌管烧烤的厨师之意。

    【译文】另有一种说法:晋平公招待客人饮酒,家臣端进烧烤肉而上面有头发缠绕,晋平公督促杀掉厨师,不准违反命令。厨师呼喊着老天爷说:“唉呀!我有三条罪呀,死了自己也不知道啊。”晋平公说:“怎么个说法?”厨师回答说:“我菜刀的锋利,就是风把骨头吹上来也会断开而头发不会断,这是我的第一条死罪;用桑树烧成的炭来烧烤肉,烤得瘦肉发红肥肉发白而头发不会焦,这是我的第二条死罪;肉烤熟,又重叠起眉毛眯着眼睛来看,有头发缠绕着烤肉而看不见,这是我的第三条死罪。我心里猜度堂下有暗中忌恨我的人吧?现在杀我不是太早了吗?”

    【说明】这个故事与上面一个差不多,只是传说不一样,换了人物,相信晋平公听了厨师的哭喊也会改变主意吧。那个陷害别人的人也终究会受到处罚的。

    【原文】穰侯相秦而齐强。穰侯欲立秦为帝而齐不听,因请立齐为东帝,而不能成也。

    【译文】穰侯魏冉做了秦国的相国时齐国就很强大了。穰侯想立秦王为帝而齐国不肯听从,因而他请求立齐王为东帝,但结果还是没有成功。

    【说明】本节是对第四条“上下存在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在战国时期,帝的地位要比王的地位高,一旦自己的君主称了帝,地位上升了一大步,那么臣子的地位也就跟着上升了。他的地位上升后,权势相应地也增大了,这就是穰侯真实的想法。而由称王到称帝,对于君主来说,其实差不多,并没有多少实质性的改变。国土还是那么大,人民还是那么多,只是名称变了而已。现代也是这样,副经理巴不得经理称为总经理,那么他就可以去掉副字,正二八经当上经理。这就是上下级存在着利害关系而且极端相反的实质内容。

    【原文】晋献公之时,骊姬贵,拟于后妻,而欲以其子奚齐代太子申生,因患申生于君而杀之,遂立奚齐为太子。

    【译文】普献公的时候,骊姬地位很高贵,与君主正妻的地位相等,而她还想让自己的儿子奚齐来取代太子申生,因此在晋献公面前陷害申生而逼迫申生自杀,随后就立奚齐为太子。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本身妃的儿子是没有继承权的,可是骊姬仗着自己受到宠爱,便不惜杀死太子好让自己的儿子有继承权,这就是在内部相争。这种争斗最容易使在朝大臣分成若干派别,从而引起内乱。内乱一起,外侮也就跟随而来。

    【原文】郑君已立太子矣,而有所爱美女欲以其子为后,夫人恐,因用毒药贼君杀之。

    【译文】郑君已经立了太子,而有个他所宠爱的美女想要把自己的儿子当作继承者,郑君的夫人害怕了,就用毒药暗害郑君把他毒死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内部相争,不仅是在下级中相争,而最后还会导致当权者被害,所以,最好的办法是运用法制,不使下级有争。

    【原文】卫州吁重于卫,拟于君,群臣百姓尽畏其势重。州吁果杀其君而夺之政。

    【译文】卫国的州吁在卫国权势很大,与国君相差不多,群臣百姓都害怕他的权势。后来州吁果然杀了他的君主而夺取了他的政权。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也是一个杀君的例子,这说明,不依靠法制立国,那么君主是很难做下去的。

    【原文】公子朝,周太子也,弟公子根甚有宠于君。君死,遂以东周叛,分为两国。

    【译文】公子朝,是周国的太子,他的弟弟公子根很受周君宠爱。周君死后,公子根在东周叛乱,周国随即分成了两个国家。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内部相争不仅祸及君主,连国家都被分裂了。何况是臣子们、百姓们?

    【原文】楚成王以商臣为太子,既而又欲置公子职。商臣作乱,遂攻杀成王。

    【译文】楚成王将商臣立为太子,不久又想立小儿子职为太子。于是商臣作乱,随后攻杀了楚成王。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楚成王真是太笨,既然已经立了商臣为太子,就不应该轻易改变。即使要改变,那也要把商臣这边处理好才行。

    【原文】一曰:楚成王以商臣为太子,既欲置公子职。商臣闻之,未察也,乃为其傅潘崇曰:“奈何察之也?”潘崇曰:“飨江芊而勿敬也。”太子听之。江芊曰:“呼,役夫!宜君王之欲废女而立职也。”商臣曰:“信矣。”潘崇曰:“能事之乎?”曰:“不能。”“能为之诸侯乎?”曰:“不能。”“能举大事乎?”曰:“能。”于是乃起宿营之甲而攻成王。成王请食熊廆而死,不许,遂自杀。

    【译文】另一种说法:楚成王把商臣立为太子,又想让小儿子公子职当太子。商臣听说了,但还没有搞清楚,就对他的师傅潘崇说:“怎么样来查清楚这件事呢?”潘崇说:“你可以宴请江芊但不要尊敬他。”太子听从了。江芊说:“呸,你这个奴才,国君要废掉你而立公子职了。”商臣说:“我相信了。”潘崇说:“你能侍奉公子职吗?”商臣说:“不能。”潘崇说:“你能做一个诸侯吗?”商臣说:“不能。”潘崇说:“你能干一番大事业吗?”商臣说:“能。”于是就召集起守卫王宫的军队来攻打成王。成王请求吃了熊掌再死,没有允许,就自杀了。

    【说明】本节与上节基本一样,只是更详细些。谁都想拥有更高的地位,也都想拥有更多的财富,谁也不愿意屈居人下,这就是人之常情,可怜楚成王不懂这个人之常情,所以被迫身亡,最后什么都没有了。

    【原文】韩廆相韩哀侯,严遂重于君,二人甚相害也。严遂乃令人刺韩廆于朝,韩廆走君而抱之,遂刺韩廆而兼哀侯。

    【译文】韩廆做了韩哀侯的相国,严遂很得韩哀侯的器重,二人勾心斗角得很厉害。严遂就叫人在朝中刺杀韩廆,韩廆跑到韩哀侯身边抱住韩哀侯,刺客就刺杀了韩廆和韩哀侯。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严遂为了个人利益,竟然公开刺杀对手甚至他的君主,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只有利令智昏的人才做得出。

    【原文】田恒相齐,阚止重于简公,二人相憎而欲相贼也。田恒因行私惠以取其国,遂杀简公而夺之政。

    【译文】田常做了齐国的相国,阚止受到齐简公的器重,二人互相憎恨而且都想杀死对方。田常因此用私人恩惠来收买齐国民心,随后杀了齐简公而夺取了政权。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田常也是一个丧心病狂、利令智昏的家伙,他也就是老子所说的“大盗”,这种人表面上是正人君子,实际上比那些小偷强盗还要坏。他们偷的不是几样东西,而是偷的一个国家。

    【原文】戴欢为宋太宰,皇喜重于君,二人争事而相害也,皇喜遂杀宋君而夺其政。

    【译文】戴欢做了宋国的太宰,皇喜受到宋君的器重,二人争权夺利而互相残害,皇喜随后杀了宋君而夺取了政权。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宋国也没有幸免于难,皇喜也为了个人利益而弑君夺权。看来,名誉地位财富真能使人丧失理智。

    【原文】狐突曰:“国君好内,则太子危,好外,则相室危。”

    【译文】狐突说:“国君喜好内宫妻妾,那么太子就有危险;喜好外朝大臣,那么相国就有危险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狐突说的话也代表了韩非,这算是对上面几节做的一个小结。所以韩非曾说过,当领导的不能表现出自己喜好什么,厌恶什么。只要你表现出来,那么就会有人利用你的喜好而达到他的目的。到最后,你这个领导也就会完蛋。

    【原文】郑君问郑昭曰:“太子亦何如?”对曰:“太子未生也。”君曰:“太子已置而曰‘未生’,何也?”对曰:“太子虽置,然而君之好色不已,所爱有子,君必爱之,爱之则必欲以为后,臣故曰:‘太子未生’也。”

    【译文】郑君问郑昭说:“太子怎么样了?”郑昭回答说:“太子还没有出生哩。”郑君说:“太子已经立好了而你却说‘没有出生’,是什么意思?”郑昭回答说:“太子虽然已经确立,然而您却喜好女色没有个完,您所宠爱的女人一旦怀有孩子,您必然喜爱,您喜爱他那么必然想要立他为后继人,所以我说:‘太子还没有出生’啊。”

    【说明】本节是对第五条“参差不齐互相怀疑且在内部相争”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郑昭算是说了老实话,其实这也是人之常情,喜爱母亲,必然也就会喜爱她的儿子,喜爱她的儿子,必然也就会想方设法让他多继承一点。这样一来,内部纷争也就免不了了。

    【原文】文王资费仲而游于纣之旁,令之谏纣而乱其心。

    【译文】周文王送给费仲很多钱财礼物而能够在商纣王身边活动,叫他劝谏商纣王来扰乱商纣王的思想。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周文王在初期时曾经几次违反商纣王的命令,后来受到崇侯虎的陷害,被商纣王关押起来了。商纣王几次想杀掉周文王以除后患,但都被费仲劝阻了。因为费仲收了周文王很多钱财礼物,“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不得不帮周文王说话。而且费仲等一班奸臣,不时劝商纣王及时寻欢作乐,设肉林,置酒池,让美女们裸体游玩其间,使商纣王放松了对朝政的治理,这样促使了商纣王的最后倒台。

    【原文】荆王使人之秦,秦王甚礼之。王曰:“敌国有贤者,国之忧也。今荆王之使者甚贤,寡人患之。”群臣谏曰:“以王之贤圣与国之资厚,愿荆王之贤人,王何不深知之而阴有之。荆以为外用也,则必诛之。”

    【译文】楚王派人到秦国去,秦王对使者很有礼节地接待了。秦王说:“敌对的国家有贤能的人,是我国的忧患。如今楚王的使者很贤能,我很忧患啊。”群臣劝谏说:“以大王的贤能圣明加上国家资本丰厚,如果羡慕楚王手下的贤臣,大王为何不与他结成知交而暗中帮助他呢?楚国以为他被外国利用了,那么必然会诛杀他的。”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秦王很想参与楚国官员的废置,因此他想拉拢、收买、贿赂楚国的使者。如果这个楚国的使者接受了秦王的好处,那么他就将是秦国的得力助手。再一个,如果这个使者接受了秦王的好处,那么他回到楚国后必然被惩罚,那么楚国就将会失去一个很能干的大臣。这就是秦王一举两得的计策。

    【原文】仲尼为政于鲁,道不拾遗,齐景公患之。黎且谓景公曰:“去仲尼犹吹毛耳。君何不迎之以重禄高位,遗哀公女乐以骄荣其意。哀公新乐之,必怠于政,仲尼必谏,谏必轻绝于鲁。”景公曰:“善。”乃令黎且以女乐二八遗哀公,哀公乐之,果怠于政。仲尼谏,不听,去而之楚。

    【译文】孔子在鲁国为政的时候,路不拾遗,齐景公很是担忧。黎且告诉齐景公说:“除去孔子就象吹掉一根毫毛那样容易。您何不用优厚的待遇和高贵的地位去迎聘孔子,赠送给鲁哀公以以歌妓来放纵惑乱他的意念。鲁哀公得到新乐,必然懈怠于政事,孔子必然要劝谏他,劝谏不听孔子必然就会离开鲁国。”齐景公说:“很好。”于是令黎且用十六个歌妓赠送给鲁哀公,鲁哀公迷恋上歌妓,果然懈怠于政事。孔子劝谏,鲁哀公不听,孔子于是离开鲁国去到楚国。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齐景公和秦王采用的方法差不多,只是多送了很多歌妓。而鲁哀公确实也是一个意志软弱的人,十来个歌妓就让他昏头昏脑,而且还丧失了一个非常能干的大臣。不过,这也促成了孔子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夙愿,孔子也是由此而开始了他的周游列国。

    【原文】楚王谓干象曰:“吾欲以楚扶甘茂而相之秦,可乎?”干象对曰:“不可也。”王曰:“何也?”曰:“甘茂少而事史举先生,史举,上蔡之监门也,大不事君,小不事家,以苛刻闻天下。茂事之,顺焉。惠王之明,张仪之辨也,茂事之,取十官而免于罪,是茂贤也。”王曰:“相从敌国而相贤,其不可何也?”干象曰:“前时王使邵滑之越,五年而能亡越。所以然者,越乱而楚治也。日者知用之越,今亡之秦,不亦太亟亡乎!”王曰:“然则为之奈何?”干象对曰:“不如相共立。”王曰:“共立可相,何也?”对曰:“共立少见爱幸,长为贵卿,被王衣,含杜若,握玉环,以听于朝,且利以乱秦矣。”

    【译文】楚怀王对干象说:“我想用楚国的力量扶助甘茂而使他在秦国做上相国,你看可以吗?”干象回答说:“不可以。”楚怀王说:“为什么呢?”干象说:“甘茂年轻的时候曾经侍奉史举先生,史举,是上蔡的看门人,从大的方面来说他不侍奉君主,从小的方面来说他不侍奉家庭,他以苛刻而闻名天下。甘茂侍奉他,还顺从他。以秦惠王的圣明,张仪的明察,甘茂侍奉他们,会得到很多官职而且会被赦免很多罪过,这样甘茂才是贤能的。”楚怀王说:“要是别人在敌国做了相国而且很贤能,这为什么不可以呢?”干象说:“前些时候大王派邵滑出使到越国,五年后就能灭掉越国。之所以会这样,越国混乱了而楚国得到治理了。往日您知道使用人在越国,如今却忘了使用人在秦国,不是忘记得太快了吗?”楚怀王说:“然而这件事怎么办呢?”干象回答说:“不如使共立做秦国的相国。”楚怀王说:“共立可以做相国,为什么呢?”干象回答说:“共立年轻的时候就被秦王所喜爱,长大后又贵为卿大夫,穿的是秦王的衣服,口中含的是香草杜若,手里握的是玉环,用这种人在朝廷上议事,将会有利于扰乱秦国。”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史举先生作为一个看门人能带学生,可见这个史举也不简单,那么甘茂跟他学习,也不是一个简单的人。让这样的人去做敌对国的相国,当然也就会增加楚国的麻烦。而邵滑能使越国混乱,也就达到了楚国的目的。那么帮助共立呢?共立生长于富贵之家,从小到大都是锦衣玉食,没有吃过苦,这样的人只能是个骄奢淫逸的人。帮助这样的人去做敌对国的相国,就会使敌对国家日益衰弱,从而达到楚国的目的。

    【原文】吴政1荆,子胥使人宣言于荆曰:“子期用,将击之;子常用,将去之。”荆人闻之,因用子常而退子期也,吴人击之,遂胜之。

    【注释】1.政:通“征”。《管子•势》:“先为之政。”《大戴礼记•用兵》:“诸侯力政。”这里用为征伐之意。

    【译文】吴国征伐楚国,伍子胥派人到楚国传话说:“如果子期得到任用,我们将攻打楚国,如果子常得到任用,我们将离开楚国。”楚国人听说后,就任用子常为将军而贬退了子期,吴国人攻打楚兵,随后取得了胜利。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些楚国人也真笨,竟然不动脑子想一想,子期是个什么样的人,子常是个什么样的人,任用什么样的人才能打仗?竟然就这样让吴国人捡了便宜。

    【原文】晋献公伐虞、虢,乃遗1之屈产之乘,垂棘之璧,女乐二八,以荣2其意而乱其政。

    【注释】1.遗:《韩非子•说林下》:“而道难不通,乃铸大钟遗仇由之君。”《韩非子•五蠹》:“相遗以水。”《史记•魏公子列传》:“欲厚遗之。”《汉书•李广苏建传》:“置币遗单于。”这里用为给予、馈赠之意。

    2.荣:通“荧”。《易•否•象》:“君子以俭德辟难,不可荣以禄。”《老子•二十六章》:“虽有荣观,燕处超然。”《晏子春秋•内篇问上》:“不掩欲以荣君。”这里用为炫惑之意。

    【译文】晋献公去攻打虞国、虢国,便先赠送给虞公屈产的良马、垂棘的玉璧、歌妓十六人,以惑乱他的意志而扰乱他的朝政。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晋献公也是先贿赂了虞国、虢国的官员才能送出这些东西,而攻下这两个国家后,这些东西又可以收回来,真是不费吹尘之力。

    【原文】叔向之谗苌弘也,为书曰:“苌弘谓叔向曰:‘子为我谓晋君,所与君期者,时可矣,何不亟以兵来?’”因佯遗其书周君之庭而急去行。周以苌弘为卖周也,乃诛苌弘而杀之。

    【译文】叔向谗毁苌弘的时候,伪造了一封书信说:“苌弘对叔向说:‘你替我告诉晋君,当时和他约好的事,时机成熟了,为何还不赶快带着兵来呢?’”接着把这封信掉在周君的朝廷上而急忙离去。周君认为苌弘在出卖周国,于是就将苌弘诛杀了。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个叔向看来是被晋国买通了,否则他不会陷害苌弘。晋国有了叔向这样的奸臣,又去除了苌弘这样的忠臣,当然也就能轻而易举地灭掉周国。

    【原文】郑桓公将欲袭郐,先问郐之豪杰、良臣、辨智果敢之士,尽与姓名,择郐之良田赂之,为官爵之名而书之。因为设坛场郭门之外而埋之,衅之以鸡鍜,若盟状。郐君以为内难也而尽杀其良臣。桓公袭郐,遂取之。

    【译文】郑桓公想要袭击郐国,先打听郐国的英雄豪杰、贤能良臣、明智善辨果断勇敢的人士,把他们的姓名全都记录好,挑选郐国的良田写在他们名下表示贿赂了他们,还在一些官位爵禄名称下写在他们名下表示收买了他们。因此在郭门外的广场上设立坛场并把这些名单埋在地下,然后用鸡和猪的鲜血洒在上面,做得象盟约一样。郐国君主以为这些人与郑国勾通而杀尽了这些良臣。郑桓公后来袭击郐国,随后夺取了它。

    【说明】本节是对第六条“敌对国家参与本国官员的废置”的说明所举的例子,郑桓公的这个计策确实高明许多,可惜郐国的这些英雄豪杰、贤能良臣、明智善辨果断勇敢的人们无辜死在郐国君主手里。郐国君主杀死了这些人也就等于杀死了自己。

    【原文】秦侏儒善于荆王,而阴有善荆王左右而内重于惠文君。荆适有谋,侏儒常先闻之以告惠文君。

    【译文】秦国有个侏儒和楚王的关系很好,而暗中又和楚王的左右侍从很亲密而且在国内被惠文君所器重。楚国如果有什么计谋,侏儒经常先听说然后又告诉惠文君。

    【说明】本节是对第七条“隐微之情在内部杜绝,而把它们用在对外上”的说明所举的例子,这同样采用的是贿赂、收买的方法,其目的还是利用这些人为自己服务。这个办法的关键是自己人首先不能出卖自己的情报,不能倒向敌对国一边。看来惠文君是懂得这些隐微之情的,所以把它们用在对外上。

    【原文】邺令襄疵,阴善赵王左右。赵王谋袭邺,襄疵常辄闻而先言之魏王。魏王备之,赵乃辄还。

    【译文】邺县的县令襄疵,暗中和赵王左右侍从关系很好。赵王阴谋袭击邺县,襄疵常常能立即知道并先告诉魏王。魏王加强防备,赵国于是就撤兵回国。

    【说明】本节是对第七条“隐微之情在内部杜绝,而把它们用在对外上”的说明所举的例子,看来赵国是不懂得先收买敌对国的官员,所以才屡次退兵。而魏国懂得这个道理,所以能预先作好防备。

    【原文】卫嗣君之时,有人于令之左右。县令有发蓐而席弊甚,嗣公还令人遗之席,曰:“吾闻汝今者发蓐而席弊甚,赐汝席。”县令大惊,以君为神也。

    【译文】在卫嗣君的时候,有人专门呆在县令的左右。有一次县令打开被褥而垫席很破烂,卫嗣君还派人赠送给他垫席,说:“我听说你打开被褥而垫席很破烂,赏赐给你垫席。”县令大惊,以为卫嗣君很神明。

    【说明】本节是对第七条“隐微之情在内部杜绝,而把它们用在对外上”的说明所举的例子,卫嗣君对内部情况掌握得很清楚,如果他连烂垫席都清楚的话,那么各级官员的一举一动他也就了如指掌了。

    六微,就是六种隐微。这六种隐微的情况在任何一个集体中都存在,因此要求领导人、当权者都要善于觉察出这些隐微之情。只有清楚地掌握了内部情况,才能真正地做到对外。如果连自己的内部情况都是稀里糊涂的,那么得到的外部情况肯定也不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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