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 朝堂讳训议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齐文

    后讳依旧不立训。礼,天子诸侯讳群祖,臣隶既有从敬之义,宜为太常府君讳。至於朝堂榜题,本施至极,既追尊所不及,礼降於在三,晋之京兆,宋之东安,不列榜题。孙毓议称京兆列在正庙,臣下应讳,而不上榜。宋初博士司马道敬议,东安府君讳宜上榜,何休承天执不同,即为明据。其有人名地名犯太常府君及帝后讳者,皆改。宣帝讳同。二名不偏讳,所以改承明门为北掖,以榜有「之」字与「承」并,东宫承华门亦改为宣华云。(《南齐书·礼志》上。建元元年,太常上朝堂讳训,仆射王俭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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