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魏五 ◇ 制傍枝入嗣大位不得加父母尊号诏

类别:集部 作者:(清)严可均 书名:全三国文

    依汉祖之尊太上皇是也。且礼不以父命辞王父命。汉氏诸侯之入,皆受天子之命胤于宗也。而犹顾其私亲,僭拟天号,岂所谓为人后之义哉!后代若诸侯入嗣者,皆不得追加其私考为皇妣为后也。敢有佞媚妖惑之人,欲悦时主,缪建非义之事,以乱正统者,此股肱大臣所当禽诛也。其著乎甲令,书之金策,藏诸宗庙,副乎三府。尚书、中书,亦当各藏一通。(《通典》七十二)


如果你对全三国文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全三国文》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