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治体

类别:子部 作者:明·刘仕义 书名:新知录摘抄

    居官以不扰为贵,老子烹鲜之喻,柳子种树之说,可谓达于治体者矣。浅识之人,每自矜其智,自炫其才,日驱所治之民而奔走之,日取前人之成规而更易之。殊不知上日劳而下日困矣,其何能治哉!王阳明先生知庐陵时,务以玄默化民,县庭晏然。民有讼者,亦不令人拘捕,但以一木牌付讼者,俾人随牌至而已,其不扰类如此。噫!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耳。父母斯民者,所宜深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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