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玉粒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王子年《拾遗记》:“员峤之山,名环邱,上有方湖千里。多大鹄,高一丈。群飞于湖际,衔采不周之粟,于环丘之上。粟生穟,高五丈,其粒皎然如玉也。”故杜茅堂检校《收稻诗》云:“红鲜终日有,玉粒未吾悭”;又云“玉粒定晨炊,红鲜似霞散”。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能改斋漫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能改斋漫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