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玉盘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梁沈约《应诏咏梨诗》云:“摧析非所吝,仍令入玉盘。”又梁简文《朱樱》诗云:“已丽金钗瓜,仍美玉盘橘。”故杜子美《严公枉驾》诗云:“竹里行厨洗玉盘”;何逊《轻薄篇》亦云:“象床遝绣被,玉盘传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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