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事实 ○皋桥客死
类别:子部 作者:宋·吴曾 书名:
能改斋漫录
苏子美谪死姑苏,江邻几作诗云:“郡邸狱冤谁与辨,皋桥客死世同悲。”按,《吴郡图经续记》云:“皋桥,在吴县西北,皋伯通字奉卿所居之地也。伯通为汉朝议郎,卒葬胥门西二百步,号伯通墩。昔梁鸿娶孟光,同至吴,居伯通庑下,为人赁舂。伯通察而异之,乃舍之于家。鸿卒,又为葬之。”《哀江南赋》云,“皋穚羁旅”,谓此。古今谓江善用事者,以此。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能改斋漫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能改斋漫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