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诸书 ◇社配

类别:子部 作者:唐·丘光庭 书名:兼明书

    明曰:“昭二十九年,《左传》曰:‘共工氏之子勾龙为后土,为社’,是 勾龙生而后土之官,死,故以之配祭于社。今之祭配社,以后土配坐,即勾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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