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诸书 ◇社日
类别:子部 作者:唐·丘光庭 书名:
兼明书
或问曰:“《月令》云‘择元日命民社’,注云:‘元日近春分,前后戊日。’ 《郊特牲》云:‘日用甲日之始也’,与今注《月令》不同,何也?”答曰: “《召诰》云:‘越翌日戊午,乃社于新邑’。则是今注《月令》,取《召诰》 为义也。不取《郊特牲》为义者,以社祭土,土畏木,甲属木,故不用甲也;用 戊者,戊属土也。《召诰》周书,则周人不用甲也。《郊特牲》云甲者,当是异 代之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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