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诸书 ◇乡饮酒乐

类别:子部 作者:唐·丘光庭 书名:兼明书

    今州府贡士陈乡饮酒堂上,堂下乐工皆坐,亦皆有人歌,又皆丝竹。明曰: “如此则尊卑无别,何为分居上下哉按《乡饮酒礼》及《燕礼》事,皆云升歌 《鹿鸣》、《四牡》、《皇皇者华》,笙入立于堂下,奏《南陔》、《白华》、 《华黍》如是堂上乐,有人歌,以琴瑟和之,并无竹器。乐工皆坐堂下,无人歌, 但吹笙播诗,亦无琴瑟,吹笙者皆立。故《效特牲》云:‘歌者在上,匏竹在下, 贵人声也。’言贵重人之声,故令歌者在上;轻贱匏竹之器,故令在下。今州府 所行,并无等级,有司不辨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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