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论裴武事

类别:子部 作者:唐·李绛 书名:李相国论事集

    京兆少尹裴武,衔命使镇州,令谕王承宗割德、棣两州归朝廷,武飞表上言,一如朝廷意旨。遂除承宗所署德州刺史薛昌朝为德棣节度,令中使赍旌节授之。而魏博田季安得飞报,先知之,遽报承宗,言昌朝与朝廷通,遂星夜追昌朝德棣州节度。及旌节至魏州,又为季安留连,得为宴乐,停七八日,而昌朝寻已追到镇州,朝命遂不行。比及武使回,事宜与先上表参差,并有人谮伤武,云使回宿宰相裴洎宅,迟明方见。

    宪宗大怒,乃召学士李绛,因顾问,奏对毕,上颜色甚震怒,曰:“裴武罔我,苟求脱于贼中,上言不实,令我制除薛昌朝,今果不受,又使回未见,先宿裴洎宅。须左除岭南远处。”绛因奏言:

    裴武甚谙练时事,往陷在河中李怀光贼中,事迹可称,今所衔命,不合绝有乖错。大抵贼多变诈,难得实情。以臣愚虑思度,王承宗恐国家必有征讨,请割德、棣两州,且得安全,尚有四州之地,亦足保其富贵,求安之计,必是此心。然邻道魏博、东平、范阳,与王承宗势同事等,恐他时亦为朝廷所割。必是为邻国所构,兼以利害鼓动之,不得守其初心,此必然之理也。伏望且寻访之。裴武所上表,只得上承宗初时意,便且奏来,后又恐邻境胁制诱动,遂有后变,计裴武不敢不尽其心。陛下择裴武使凶逆悖乱之邦,一不如意,便有贬责,臣恐今后奉使贼中,无复得诚实。其后奉使者皆以武为诫,依阿可否之间,必曰:“其言及表章则如此,其深心则臣不可保,不可显言是非,陈列事状。”若朝廷不得实状,别处置,或有乖错,非国家所利也。若受贼中财赂,言说不实,则须重责,以惩奸欺。又言先于裴洎宅宿,裴武久为朝官,谙制度,裴洎身为宰相,特授恩私,若其未见而便宿宰相家,固无此理,昧劣如此,两人犹不敢至是,况皆是详陈时事之人。计必无此事,必有构伤裴洎、裴武,陛下不可不察。

    上良久曰:“诚有此理,事合从宽,更不用问。”武得守其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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