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导官句盾二条

类别:子部 作者:唐·张鷟 书名:龙筋凤髓判

    导官署令姚泰盗用进米二十石,上米估四十五价,次绢估三十价,断绞不伏。

    务农重谷,旷代之彝典,税熟贡新,经邦之雅训。金不可食,轻瑞铣以投龟[蛙],玉不可衣,弃和珍以抵鹊。一日不作,天下受其饥,三载斯盈,海内沾其润。磨蜃而耨,百谷所以繁滋,驱象而耕,三农以之告稔。彩鸡屡见,非无白壤之仪,春鸟不鸣,自有黄云之应。姚泰策名列署,受委导官,专司瑞鹊之禾,实主鸣蝉之稻。赤乌集耨,冰粟千仓,黄雀随犁,秋苗万亩。五种燕颔之粲,粒若流珠,六月粜白之租,精如散玉。岂得安定之麦,不进中宫,长安之米,窃留私室。刑名极峻,法焉可逃,情状难容,死有余谴。但平赃定律,必依高估,供进所须,宜从极价。论次缣则,状当绞,坐准。


如果你对龙筋凤髓判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龙筋凤髓判》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