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枢都官初为宣州旌德令时,繁昌有大姓杀人,州县不能正其罪,监司徙其狱属枢。乃验治僮客,尽得其隐伏,杀人者论死。人以为尽其情。见曾巩舍人所撰墓志。
按:鞫情之术,有正,有谲。正以核之,陈枢是也。谲以擿之,王璥是也。术苟精焉,情必得矣。恃考掠者,乃无术也。
卷三 陈枢治僮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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