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谨密郎中,初为万州南浦令,尝摄州幕。时廷尉驳州狱失出死罪。谨密以为:“法者,天下共守。今罪于法不当死,不争则不可。”州将曰:“可与廷尉争耶?”谨密愈执不夺。及诏下他司议,而卒得不入死,州将始愧服。见曾肇内翰所撰墓志。
按:古人守法,如张释之、徐有功,皆与天子争者也。而谓不可与廷尉争,缪矣!且苟惮我之争,则不恤彼之死,岂君子哀矜之义耶?
卷四 蒲谨密敢争类别:子部
作者:宋·郑克 书名:折狱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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