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情灵类 草市吴女

类别:子部 作者:明·冯梦龙 书名:情史

    鄂州南草市茶店仆彭先者,虽廛肆细民,而姿相白皙若美男子。对门富人吴市女,每于帘内窥觇而慕之,无由可通缱绻,积思成瘵。母怜之,私叩曰:“儿得非心中有所不惬乎?”对曰:“实然。惧为父母羞,不敢言。”强之再三,乃以情告。母语其父,父以门第太不等,将贻笑乡曲,不听。至于病笃。所亲或知其事,劝吴翁勉使从之。吴呼彭仆谕意,谓必欢喜过望。彭时已议婚,且鄙女所为,出辞峻却。女遂死。即葬于百里外本家山中,凶仪丰盛,观者叹诧。

    山下樵夫少年,料其瘗藏丰备,遂谋发冢。既启棺,扶女尸起坐剥衣,女忽开目相视,肌体温软。谓曰:“我赖尔力,幸得活。切忽害我。候黄昏抱归尔家安息,若能安好,便为尔妻。”樵如其言,仍为补治茔穴而去。及病愈,据以为妻。布裳草履,无复昔日容态。然思彭生之念,未尝暂忘。

    乾道五年春,绐樵云:“我去南山久,汝办船载我一游。假使我家见时,喜我死而复生,必不穷问。”樵与俱行。才入市,径访茶肆,登楼。适彭携瓶上。女使樵下买酒,亟邀彭并膝,道再生缘由,欲与之合。彭既素鄙之,仍知其已死,批其颊曰:“死鬼,争敢白昼见形!”女泣而走,逐之,坠于楼下,视之死矣。樵以酒至,执彭赴里保。吴氏闻而悉来,守尸悲哭,殊不晓所以生之故,并捕樵送府。遣县尉诣墓审验,空无一物。狱成,樵坐破棺见尸论死,彭得轻比。云居寺僧了清,是时抄化到鄂,正睹其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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