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两川节度使韦皋,少游江夏,止于姜使君之馆。姜氏孺子曰荆宝,已习二经。虽兄呼韦,而恭事之礼如父也。荆宝有小青衣曰玉箫,才十岁,常令祗事韦兄,玉箫亦勤于应奉。
后二载,姜使君入关求官,而家累不行。韦乃居止头陀寺,荆宝亦时遣玉箫往役给奉。玉箫年稍长大,因而有情。时陈廉使得韦季父书云:“侄皋久客贵州,切望发遣归觐”。廉使启缄,遗以舟楫服用,仍恐淹留,请不相见,泊舟江濑,俾篙工促行。韦昏暝拭泪,乃裁书以别荆宝。宝顷刻与玉箫俱来,既悲且喜。宝命青衣从往,韦以违觐日久,不敢俱行,乃固辞之。遂与言约:“少则五载,多则七年,取玉箫。”因留玉指环一枚,并诗一首遗之。
暨五年,既不至,玉箫乃静祷于鹦鹉洲。又逾年,至八年春,玉箫叹曰:“韦家郎君,一别七年,是不来耳。”遂绝食而殒。姜氏愍其节操,以玉环着于中指而殡焉。
后韦镇蜀,到府三日,询狱囚,其轻重之系,近三百余人,其中一辈,五器所拘,偷视厅事,私语云:“仆射是当时韦兄也。”乃厉声曰:“仆射,仆射,忆姜家荆宝否?”韦曰:“深忆之。”曰:“即某是也。”公曰:“犯何罪而重系?”答曰:“某辞别之后,寻以明经及第,再选青城县令。家人误爇廨舍库牌印等。”韦曰:“家人之犯,固非己尤。”即与雪冤,仍归墨绶,乃奏眉州牧。敕下,未令赴任,遣人监守,且留宾幕。时属大军之后,草创事繁,凡经数月,方问玉箫何在。姜曰:“仆射维舟之夕,与伊留约,七载是期。既逾时不至,乃绝食而终。”因吟留赠玉环诗曰:
“黄雀衔来已数春,别时留解赠佳人。长江不见鱼书至,为遣相思梦入秦。”
韦闻之,益增凄叹,广修经像,以报夙心。且相念之怀,无由再会。
时有祖山人者,有少翁之术,能令逝者相亲。但令府公斋戒七日。清夜,玉箫乃至。谢曰:“承仆射写经造像之力,旬日便当托生。却后十三年,再为侍妾,以谢鸿恩。”临去微笑曰:“丈夫薄情,令人死生隔矣。”
后韦以陇右之功,终德宗之代,理蜀不替。是故年深,累迁中书令。天下响附,泸僰归心。因作生日,节镇所贺,皆贡珍奇。独东川卢八座送一歌姬,未当破瓜之年,亦以玉箫为号。观之,乃真姜氏之玉箫也。而中指有肉环隐出,不异留别之玉环也。韦叹曰:“吾乃知存殁之分,一往一来。玉箫之言,斯可验矣。”
绝好一本《玉环记》现成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