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於此文後引《书》“五典克从,百揆时叙”之语以证之;《史记》因此,遂载其事於舜未摄政时。余按:《经》云:“询事考言,乃言可绩,三载。”则舜未摄政时仅三年耳。《史记》谓舜举二十年而後摄政,故云然;若仅三载,则当在舜摄政时明矣。舜初自田间来,安能悉知元、恺之才,而“地平天成”之效亦非三年所可致;《传》但引《书》以证舜功,非谓其必在此时也。且《传》语颇夸,未必不失实,故列之备览而次之於此。此即“车服以庸”之一事也。又《传》称“尧不能用”,语亦非是。尧亦圣人,舜亦圣人,尧何遽不如舜!尧能举舜於田间,独不能举元、恺於世族乎!元、恺之未用,或其年尚未逮,才尚未著耳。史克但欲极称舜功,遂不暇为尧地,此乃文人通病。故今亦删之。说并见前《慎徽五典》及後《四罪》,《殂落条》下。
“肇十有二州;封十有二山,川。”(《书尧典》)
此舜平地之政,所以开“禹敷土”之先声。首成天,次治人,次平地,三才之道备矣。
【存参】“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汉书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