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命皋陶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
考信录
不教而杀谓之虐,教之不从然後齐之以刑,故命皋陶次之。此四官皆救民之急务,正民之要术,故舜先之。
皋陶似非庭坚,说见《夏皋陶篇》中。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考信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考信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