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汤上 △《尧曰篇》引汤言可信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按此文与《汤誓》、《立政》相表里,非圣人不能为此言也。盖圣人之伐国,非以辟土地,创大业也;圣人之用贤,非以示己恩,希厚报也。凡皆奉天以行事耳,圣人无所容心於其间也。且其人曰“帝臣”,明不敢私以为己臣也;举而用之,谓之“不蔽”,明此爵禄乃贤人所固有,己但不沮抑之,非分己所有以予之也。其於所举之人犹如是,况天下之民,天下之土地乎!然则圣人之心,一天也;圣人之心之光明,一日月也。汉高帝云:“贤士从吾游者,吾能尊显之。”其市恩之念固不足以相方。《伪尚书伊训》云:“敷求哲人,俾辅於尔後嗣。”其气量之大小,心体之广狭,亦岂可以同日语哉!呜呼,此汤之所以继尧、舜而得列於“闻知”者也!此章前载尧之命词颇失圣人之意,後载周之新政虽无可疑,然亦不若此文纯粹,盖由所采之书不一,斯其文亦不均。此必当日史臣实录,故今独取此文以补《诗》、《书》之缺。学者即是求之,庶圣人之心犹可见其万一云。

    此文据孔注,以为伐桀告天之词。而《伪古文尚书》在《汤诰》中。玩其词意,似克夏後而告天者。故置之於此。

    【补】“商汤有景亳之命。”(《左传》昭公四年)

    【备览】“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维三月,王自至於东郊,告诸侯群後:“毋不有功於民,勤力乃事。予乃大罚殛女,毋予怨。”曰:“古禹、皋陶久劳於外,其有功乎民,民乃有安。东为江,北为济,西为河,南为淮,四渎已修,万民乃有居。後稷降播,农殖百谷。三公咸有功於民,故后有立。昔蚩尤与其大夫作乱百姓,帝乃弗予,有状。先王言,不可不勉。”曰:“不道,毋之在国;女毋我怨。”──以令诸侯。’”(《史记殷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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