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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 △“周公其後”与“作册逸诰”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惟告周公其後”,《伪孔传》以为立周公之後於鲁,《蔡传》以为使周公留治洛邑,蔡说是也。“作册逸诰”,《伪孔传》以为使史逸诰伯禽,《蔡传》以为诰册史逸所作,二说皆非也。何者?凡诸祝诰皆当成於史臣之手,然他篇悉不载其名,不应此独记之;且无关於事理,於文可省。盖“逸”者,失也,乃《逸书》、《逸诗》之逸。此篇後日之所追记,故其中多缺文,其祝与诰盖失之矣。然祝诰虽失,其大意则可知,故缀其下云“惟告周公其后”,冠其上云“王命周公後”。文义甚明,不烦曲解。且《传》作“史佚”,不作“逸”,恐不得以此为彼也。

    【附录】“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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