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次五事也?所以自淑其身者也。施於民者谓之“政”,故著於身者谓之“事”。身之未正,何以治民!故以五事先八政也。
“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听曰聪;思曰睿。恭作肃;从作又;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
此推五事之义。
卷三 ○周制度杂考 △五事与八政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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