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之以八政,何也?圣人之生非徒自淑其身而已,必将使民各得其所者也。故以“政”继“事”也。民莫众於农;治国莫重於农事。农者,所以为食也。无贪则不能生。故称“农用八政”而先之以“食”也。此先王治民之要务。下文必有良法精意,可为万世法者,惜乎其皆缺也!
“四,五纪:一曰岁;二曰月;三曰日;四曰星辰;五曰历数。此列五纪之名,当为《五纪章》之上。”
卷三 ○周制度杂考 △八政先食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