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滕文公间在即位後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朱子谓“文公以礼聘孟子,故孟子至滕而文公问之”,然则此事当在文公即位以後。孟子由邹至滕,故《梁惠王下篇》文公三问皆《邹与鲁章》之後也。

    孟子曰:“民事不可缓也。《诗》曰:‘昼尔於茅;宵尔索。亟其乘屋,其始播百!’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苟无恒心,放僻邪侈无不为已。及陷乎罪,然後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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