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 △人性兼理义及气质而成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余谓人之性一而已矣,皆本理义,兼气质而成,不容分以为二。孟子之所谓性,既孔子之所谓性;但孟子之时异端并出,皆以性为不善,故孟子以性善之说辞而辟之非舆孔子为两义也。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声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又曰:“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性果纯乎理义,又何“忍”焉? 孟子之於性,何尝不兼气质而言之乎!盖孟子所谓性善,特统言之;若析言之,则善之中亦有深浅醇漓之分焉,非兼气质而言遂不得为善也。故《传》曰“纯粹至善者也”,《记》曰“在止於至善”。夫善则善耳,何以又云“至善”,是知但言善者犹未底乎纯也。故性虽同一善而不能无异焉,岂惟三品,盖十品有不能尽者。然谓之为恶则不可。譬之人参性补,肉桂之性能暖下焦,然此二物佳者殊不多得,谓其力有厚薄则有之矣。若谓人参性泻,肉桂性寒,则无是理也。由是言之,孟子谓性为善,诚然无可疑者,韩子不必驳而程子亦不必曲为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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