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七章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於茅;宵尔索。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

    此终首章稼穑之事也。首章“于耜”、“举趾”开农事之始,此章“筑场”、“纳稼”表农事之成,首尾呼应,诗人之章法也。前言“八月其获”,此何以言“十月纳禾稼”也?禾熟先後不齐,此举其终而统言之故也。何以继之以“乘屋”也?犹首章之先之以“授衣”也。

    “黍”,类稷而穗散,有二种:粘者可为酒,《诗》所谓“丰年多黍多余,为酒为醴”者也;不粘者可为饭,河以北呼为祭,今人谓之糜,《诗》所谓“其饷伊黍”,《论语》所谓“杀鸡,为黍”者也。朱子《黍离传》云:“黍,苗似芦,高丈馀,穗黑色,实圆重。”按:此乃今蜀黍,种自蜀来而粘者可为酒,故名蜀黍,俗呼为高粮,非黍也。黍,中原遍地有之。朱子生长闽中,闽、浙多稻麦,无黍,仅有蜀黍,故误以为黍耳。

    “稷”,汉以後谓之粟,今北方农夫皆呼为。粟,本黍稷未去皮之通称,对米而言,则皆曰粟。故曰“四百里粟;五百里米”。粟之中,稷最蕃,故概呼之为粟,而黍则必称黍以别之,久之而稷之名遂掩。朱子《黍雏传》云:“稷,一名祭,似黍而小,或曰粟也。”按《说文》云:“祭,糜也。”又云:“糜,祭也。”祭乃黍之别种,故糜从黍,今人亦呼黍为粘糜。何者?其类同也。《说文》云:“莠草似稷而无实。”今俗所谓正与莠相似,非农夫往往不能辨,而梁与莠毫不相类,则祭之非稷明矣。但山东、河南之人多读入为去,因有误以稷为祭者。闽、浙旧无此种,故无从辨其是非耳。云祭非也,云粟是也(详见陆稼书先生《黍稷辨》及余《稷祭辨》中)。

    “重”与“”,黍稷皆有之。言“黍稷”复言“重”者,雨无定度。宜早宜晚不可预卜,故多其种,以冀其有一当也。“禾”,黍稷之通称,凡之穗侧垂者皆为禾,故禾从木而侧其首(篆文作米)。“麻”所以绩为布而成衣也。详於桑而略於麻者,帛,贵者老者之衣;布,卑幼之衣也。前已言“亨菽”,此复言“菽”者,前举其一二种,此则兼诸种而统言之也。“麦”以五月熟,乃言於此者,农事既毕,通计一年之所入也。

    “宫功”,《朱传》云:“邑居之宅也;或曰,公室官府之役也。”余按:二义皆富有之。观於“为公子裳”,“为公子裘”,则上下一体,义固无所别也。日入而息,乃“宵而索”者,冬昼短而夜长,故以夜补昼也。“其始播百”,《朱传》得之。《郑笺》以为祈,非也。盖谓明春又将“于耜”、“举趾”,其文正与首章相呼应也。

    首章农事未起,先言“授衣”;此章农功甫毕,即言“乘屋”。首章由子丑月逮寅卯月,此章叙戌亥月而仍及子丑月,复遥注寅卯月,亦章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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