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从祖姑姊妹人者皆报;然则从父姊妹亦当报以小功,而文缺耳。
为从父姊妹:《经》缺。《开元礼》,文统於男子,本大功,人乃降小功。明缺。
为曾祖父母:《经》,齐衰无受者,人不降。《开元礼》改齐五月,衰人不降。《家礼》、明并同。
为从祖祖父母:《经》无文。《开元礼》,人为从祖祖父降缌(为从祖祖母缺)。明为从祖祖父母(盖亦衰人乃降)并缌,而增“为从祖祖姑在室者”,服同。
为从祖父母:《经》无文。《开元礼》,人降缌。明(盖亦降)同,而增“为从祖姑在室者”,服同。
为从祖昆弟:《经》,人者报,缌(在室无文)。《开元礼》,人乃降缌。明缺。
为从父昆弟之子:《经》,人者报,缌(在室无文)。《开元礼》,人乃降缌。明(盖亦降)同,而增“为从父昆弟之女”(不言在室与人者)。服同。
为归孙:《经》无服。《开元礼》增人者报,降缌。明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