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争论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廉颇为赵将,有大功,拜为上卿。蔺相如为赵奉璧於秦,完壁而归,又相赵王会秦王於渑池,亦拜为上卿,位廉颇右。颇羞为之下,曰:“我见相如必辱之!”相如称病不与争;望见颇,引车避匿。颇闻之,肉袒负荆至相如门谢罪,卒相与。世皆多相如之有让。余独以为相如固贤,亦幸而遇廉颇之贤故得成其让也。何者?天下之事,两争然後相争,亦两让然後相让。使相如避而颇不悔,以为畏己而愈肆焉,即已辱之而犹以为未足,相如其奈之何?由是言之,成相如之让者颇也。

    宋殷景仁为领军将军,荐刘湛於文帝,召为太子詹事,并被任遇。湛以景仁位在己上,乃因彭城王义康以倾之。景仁惧,称疾不出,以避湛者数年。湛犹不肯已,谋使盗杀之。文帝乃与景仁密谋诛湛,然後景仁始免。若此者,岂景仁之不让哉!湛非有颇之功,又因景仁以进,固不当倾景仁;景仁之避湛,其事更难於相如,然卒不能减其怒,必死景仁而後甘心者,何也?人心无尽,固非让之所能化也。嗟夫,士大夫诵读诗书,谈说礼义,让之犹不足止其争,况於里巷不学之人,市井无赖之辈,尚力而不尚德者乎!虽有好让之人与之处,亦不能保无相争之事。乃世之士见其如此,不复问其曲直,辄从而两罪之,呜乎,过矣!

    古之时人心淳朴,风俗敦厚,犹有化於让者;後世不可得矣。有让之者,则以为畏己而愈陵之。让之既久,则又以为事固当然而安之。一日少拂其意,则其怒反更甚。且让固有不能率以为常者。人之贪心,遏之则渐止,纵之则益甚。今日欲得其牛,与之;至明日而又欲得其车,又与之;又明日而又欲得其宅。故以让奉贪,常不足之势也。争而不已,势必至於让者不能复让而亦与争,贪者智尽力穷而无所得;然後其争始息。故两争者必至之势也。

    周太王之居,狄人侵之,事之以皮币犬马珠玉,皆不得免焉;乃属其耆老而告之曰:“狄人之所欲者吾土地也。”卒弃其国,逃之岐山而後已。秦以山西鏖六国,六国争割地以事之,今岁割三城,明岁又割五城;地不尽,秦兵终不止,卒灭六国,并天下而後已。太王之与六国不可谓不让矣,周、秦以上已非让所能化,况後世乎!故曰:“以让奉贪,常不足之势也。”

    宋之於金也,初割三镇,继割两河,继而又割京东、京西、陕西诸路,求和之使旁午於道,畏避不已,至於航海。自古以来有天下者未有如宋之让者也,然而金师南牧未尝为之中止。必待韩、岳、吴、刘屡挫其锋,然後金人始许画淮以和。由是观之,苟力之所能争,虽百让之不止。国家之大,闾里之微,其理一而已矣。故曰:“两争者必至之势也。”

    圣人知其然,故不责人之争而但论其曲直,曲则罪之,直则原之,故人竞为直而莫肯为曲。人皆不肯为曲则天下无争矣。然则圣人之不禁争乃所以禁争也。後世之论者则不然,但见其後之争,遂不复问其前之让,而曲者直者至是均不免於訾议。曲者以利,犹获助於小人;直者以义,并见弃於君子。人知让之之後之终不免於争,而又不能以其直见谅於人也,故竞为其曲而莫肯为直;与其让而不终,无宁争之於始。俗之益争,夫亦好为高论者之有以驱之也!且论者於南宋之事则以其让为罪,於闾里之间则又以其不让为罪。天下传自祖宗,田宅亦受之先世;势同而论异,事异而罚同。呜呼,人欲求免於後世之君子难矣哉!

    朱仁轨云:“终身让畔,不失一段。”斯言也,听之甚美。然以余所见乡党之间则大不然。最甚有杨氏者,田百亩,今仅馀四十亩矣,然犹供百亩之税,遂为子孙百世之害。不知古今之殊俗耶?抑四方风气之不同耶?至於不肖之宗族,尤不可以常理论。唯力足以拒之斯已耳,否则必无立锥之地而後不生其心。然亦其初即然乃免於争,若争端已起而後然,则虽垂而人犹不信,悬磬而忿犹不消。故有田宅已捐,自食其力,幸未至於冻馁,而争犹不止者。况其让犹未至於是者耶!

    曰:然则让不能以化人乎?曰:其人而贤如廉颇也则能;即不然,而吾力能制其命而姑让之,彼自知其力之不敌也,亦或有知感者,不可以是概之人人也。是故,以让自勉则可,以不让责人则断不可。夫责人则亦惟论其曲直而已矣!惜乎世之君子未尝久处闾阎,亲历险阻,而於人情多不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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