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居丧不吊人
类别:子部 作者:清·顾炎武 书名:
日知录集释
礼,父母之丧不吊人。情有所专,而不及乎他也。孔子曰,三年之丧,练不群立,不旅行。君子礼以饰情,三年之丧,而吊哭,不亦虚乎?谷梁子曰,周人有丧,鲁人有丧,周人吊,鲁人不吊。天子之丧犹可以不吊,而况朋友故人之丧乎?【原注】孔氏曰,若有服者则往哭。或疑末世政重事繁,有丧之人不能不出,独废此礼,有所难行。是亦必待既葬卒哭之后,或庶乎其可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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