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二八 服毒

类别:子部 作者:宋·宋慈 书名:洗冤录

    凡是服毒死的,尸体口眼多开,面部紫黯或青色,嘴唇紫黑,手脚指甲皆黑黯,口眼耳鼻中有血出。严重的,遍身黑肿,面部作青黑色,嘴唇翻卷起疱,舌头收缩或裂拆烂肿微出,嘴唇也烂肿或裂拆,指甲尖黑,喉、腹肿胀作黑色,生疱,身上或有青斑,眼睛突出,口鼻眼内出紫黑血,须发浮乱不堪梳洗。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黑血,肛门浮肿突出,或大肠头脱出。

    有空腹服毒,只是肚腹青胀而嘴唇、指甲不青的;也有吃饱后服毒,只是嘴唇、指甲青而肚腹不青的;又有腹脏虚弱老病的人,略服毒便死,而肚腹、口唇、指甲并不青的,却须参以其它旁证。

    生前中毒,而遍身作青黑色,多日皮肉尚有,也作黑色,如果经过时间长久,皮肉腐烂见骨,其骨浅青黑色。

    死后把毒药放在口内假作中毒的,皮肉与骨只作黄白色。

    凡服毒死的,或立时就发作,或当天早晚发作,如果毒性较慢,即有一天或二天发作的。毒性发后,或有翻吐,或呕吐不绝,仍须在死者的衣服上寻找余药,及死尸坐的地方寻找药物器皿之类。

    中虫毒的,遍身上下、头面、胸心都是青黑色,肚胀,或口内吐血,或肛门内泻血。

    中鼠莽草毒的(江南有之),也类似中虫毒,再加上嘴唇裂,齿龈青黑色。这种毒经过一夜一天,方见,九窍有血出。

    吃果实金石药物中毒的,这种尸体上下或有一二处赤肿,有些像拳头打的伤痕,或成大片青黑色,指甲黑,身体的毛孔微有血出,或腹胀,或泻血。

    中酒毒的,腹胀,或吐泻血。

    中砒霜野葛毒的,得一昼夜十二个时辰发,遍身起小疱,作青黑色,眼睛突出,舌上生小刺疱绽出,嘴唇破裂,两耳肿大,肚腹膨胀,肛门肿胀破裂,十指甲青黑。

    中金蚕蛊毒的,死尸瘦劣,遍身黄白色,眼睛塌陷,牙齿露出,上下唇缩,肚腹塌下。拿银钗验,作黄浪色,用皂角水洗不去。

    也有的说是这样:只身体肿胀,皮肉像汤火烫的起疱,渐渐化脓,舌头嘴唇鼻头皆破裂的,乃是中金蚕蛊毒的形状。手脚指甲及身上青黑色,口鼻内多出血,皮肉多裂,舌头伸出和肛门突出的,乃是中药毒、菌蕈毒的形状。

    如果由于吐泻瘦弱,皮肤微黑不破裂,口内无血和肛门不突出的,乃是饮酒相反的形状。

    如验服毒,用银钗,着皂角水洗揩过,探入死人的喉内,口鼻以纸密封,良久取出,如果有毒,银钗作青黑色,再用皂角水揩洗,其色不去。如果无毒,钗的颜色鲜白。

    如果服毒中毒死的人,生前吃东西把毒物压下,进入肠脏内了,因而从喉内试验没有验证的,即自肛门内试验,毒的气色即会现出。

    凡检验毒死的尸体,间或有服毒已久,蕴积在内,试验不出的,须先以银或铜钗探入死人喉内后,却用热糟醋自下罨洗,渐渐向上,须令气透,使毒气上行,熏蒸钗物,黑色方才现出。如果开始便将热糟醋自上而下罨洗,则其热气便逼使毒气向下,上头便不再能看到。或就肛门中试验的,则用糟醋的方向应和上述的相反。

    又一法,用大米或粘米三升炊饭,用净糯米掏洗了,用布袱盛起来,就所炊饭上炊蒸,取鶏蛋一个(鸭蛋也可以),打破取白,拌糯米饭使匀,依旧包起,着在前大米粘米饭上,用手的三个指头紧握糯米饭如鸭蛋大,勿令冷,急开尸口,齿外放着,及用小纸三五张,搭盖在尸体的口、耳、鼻、肛门和阴户地方,再用新绵絮三五条,酽醋三五升,猛火煎数沸,将绵絮放到醋锅内煮半个时辰取出,仍用糟围罨尸,却将绵絮覆盖。如果是死者生前被毒,其尸即肿胀,口内黑臭恶汁喷出到绵絮上,不可近。然后除去绵絮,糯米饭为臭恶之汁所喷,也黑色而臭,这是受毒药所毒的现象。如果没有这些,就不是。用作试验的糯米饭,在封起来上报官府的时候,要开写明白。这一检验方法,曾经过大理寺审定的。

    广南人小有争斗,愤怒赖人,自服胡蔓草,——一名断肠草,形状如同阿魏,叶长尖,条蔓生。服三叶以上即死。干的或收藏经久,作末服食也死。如果刚吃下未久,将大粪汁灌之可解。其草靠近人则叶动。将嫩叶心浸水,点滴入口,即百窍流血。其解法,急取抱孵未生的蛋中鸡儿,细研和麻油开口灌之,乃尽吐出恶物而活过来。如果少迟,没有能够救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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