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条放生论 怀孕必宜放生以保产也

类别:子部 作者:佚名 书名:卫生集

    尝见怀孕妇人,心中疑惧者。或求神,或许愿,以祈生产平安。殊不知保产之法,惟放生可以万全。从来怀孕生子,人物不殊。而人物皆天地之所生,物有孕而我救之,我有孕而天有不护之者乎。生生一气,脉脉可通。愚者视以为迂谈,智者必以为确论。理固必然,报无或爽。难产之忧,吾知免矣。

    凡受胎后,每月不拘水族飞禽,须择其物之腹内多子者,买以放生。每一月中,或放一二次,或放三四次更妙。至于放生之费,各随其力。但要每月无间,必免堕胎小产之忧。至临产时,尤快便异常,决无产难。此法本自仙传,百试百验。信行之者,从无一失。诚为保胎易产之第一仙方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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