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四神、天乙、地乙、直符同用)
置演纪上元甲子岁至大唐开元十二年甲于岁积,得三千三百六十一算。
置积,以小游大周法二百四十去之;不尽,以小周二十四除之;不尽,以三约之,为宫数;不满,入宫以来年数。命起一宫,顺行八宫,不游中五,算外,即得小游太乙所在及入宫以来年数也。小游主事见在岁计中,自此不复载,天目亦然也。
卷四 推小游太乙积年法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希明 书名:太乙金镜式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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