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事发在逃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
弈律
凡局已分胜负,因而挟愤逃去不终者,杖一百、总徒四年。
【纂注】掳掠犹听人之揶揄,在逃则不复施己之面目。况云挟愤,是刚而昧耻者,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弈律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弈律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