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公取、窃取,皆以盗论。公取,杖七十,徒一年半。窃取,杖六十、徒一年。仍论赃科罚,每一子加三等。
【纂注】公取,当人前而溷取之也;窃取,乘人背而窃取之也。公取甚于窃取,故加重。然耻莫耻于盗,故皆三倍罚之也。
正文 公取窃取皆为盗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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