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庸医,见人棋子有病,初无故害之情,不按方术,强为针刺,因而致死者,杖六十,终身不许行术。
【纂注】庸医,乃低棋之别名。方术,即弈谱之正法。虽有救人之心,而甚有杀人之着,杖以六十,而禁其终身弈棋,当自谓不冤也。
正文 庸医杀伤人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思任 书名: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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